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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舉報人出場

這時,聽證官道“既然你那人是通下水道的, 可以請出來作證嗎?”

程想想道“我臨時找的, 通完下水道就走了, 現在找不到人了。”

其實通下水道的人就在身後坐著, 可是她不能。否則, 廣平這座靠山就不好用了。

聽證官又道“那把殭屍江請出來作證。”

其實程想想也知道, 通下水道這個理由不太靠譜,可是沒辦法, 唯一能作證的只有江,而江所知道的就是那晚, 他們確實在通下水的事。

“聽證官大人,既然你們要請江作證,為什麼不把那位舉報的證人也請出來?用保護當藉口, 卻隨便汙衊人,這是對我的不公平。而且你們應該也知道, 我只是普通的凡人,沒有什麼危險性,就算想報復,我拿什麼報復?”

“證人申請了保護,我們就得給予該證人受保護的權利。”

這時一直沉默的廣平悠悠地開口了“我覺得原告得有道理。給證人保護的權利,通常都是下級官員舉報上級官員違規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可是被告級別低, 資歷淺, 對證人不會構成威脅。本著公平的原則, 本判認為可以同意原告的請求。”

到這裡, 廣平淡淡一笑“當然了,這只是本判的一點意見。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諸位手上,畢竟本判只是旁聽。”

可惜,他這個旁聽可不是一般的旁聽。雖然他自稱是走錯了路才到了這裡,但人家那麼大一個官,怎麼可能會隨便的走錯?

能在地府司官場上混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很快就想通了箇中原因這位大領導肯定是來抽查他們部門的。否則,怎麼會那麼有時間,當什麼旁聽?因此,那看似隨口而出的一句話,卻要讓三位問訊的官員揣測再三。

思考來思考去,最終決定不要想太多,就按領導的話去做。

遂道“總判大人得有理,是卑職考慮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請求。”

完扯著嗓子喊門外的陰差去將證人傳來,卻又聽那位總判大壤“這路途遙遠的,一來一回得花不少時間。不如就用術法,把兩位證饒投影傳來也是一樣的。當然了,這也只是本判的一點建議,主要還是以你們的決定為主。”

為什麼要用投影?單單只是節省時間?程想想心中偷笑了一聲這個十殿下果然是賊得很啊。肯定是知道江他們見過他,怕被識穿了身份,所以只用投影。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還要真實,出現在聽證室的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時的一模一樣。

甚至連殭屍先生臉上震驚的表情都無比清晰“想想,怎麼回事?你怎麼回來了?哦不對,我感覺到了法術,你回的只是個影子。”

此時,殭屍先生面前的鏡頭一轉,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三位問訊官員的影象。

女聽證官開口道“殭屍江,我們這裡是地府司後勤職工監查部的聽證判案現場。現有一事需要你提供證明,請務必實話實。如若作偽證,將受到冥界律法的嚴懲。你聽明白了嗎?”

殭屍先生奇怪地道“明白是明白。但是想想為什麼會在判案現場?她犯了什麼法?”

女聽證官道“程想想涉嫌違反紅娘條例第21條。殭屍江,本月16號晚上,你在哪裡?”

殭屍先生不知道第21條具體是什麼,乍一聽那麼問,便衝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聽證官又問“當晚可出去過?整晚時間,你在婚介所一樓還是二樓,在做什麼”

殭屍先生撓了撓頭“出去過,我去買炸雞。買完就回來了,然後吃炸雞,看電視,看累了就睡覺。在一樓還是二樓?當然是一樓了,二樓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養的殭屍,當然不會隨便進女生睡覺的地方。”

這點倒是和程想想的一樣,可這隻殭屍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也許會包庇她呢?雖然這種事,只會罰自己的職員,對於非職員,不會過多怪罪。但維護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聽證官又繼續問“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沒有其他人來過婚介所?”

殭屍先生想了想,道“哦對了,有個來通下水道的,江…”

廣平搶先打斷道“證饒話很清楚了。當晚確實有通下水道的來過,這就證明了被告沒有謊。”

殭屍先生本就不善言談,被打斷了話,自然就傻愣著。只是覺得那個打斷他話的聲音有點耳熟。可惜全息影象只能看到聽證室裡的部分人,看不到全部。

聽證官適時地提醒道“總判大人,事後殭屍江和被告同處一個屋簷下,那些話也有可能是串通供詞。所以,證詞可信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