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天天讓她洗碗幹活,可她手腳太笨,經常打碎碗。
十四歲,那一家終於將她趕走,有人調查他們僱傭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歲的方荷飯量又大,所以主人家決定不要她了。
她也無所謂,出門後覺得這個城市太小,聽說大城市好展。
於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錢買了張火車票,之所以到漢寧,是因為她的錢只夠買到漢寧的票。
下車後,一個男人就跟了上來,問她
“小妹妹,你是從外地來的嗎?”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歲,方荷還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當然還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畢竟她在酒館裡幹了兩年,聽說過很多事!
看著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騙我嗎?”
那男人愣了,一時無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騙我吧,不過要給我飯吃。”
於是方荷就這樣被男人帶走,去了一個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買了四個肉包子。
進入房間後他就開始脫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點也不反抗,只是吃著包子。
於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個包子的過程中,那個男人在他身上洩了**。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騙,因為她傻!
從此方荷成為了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來是個黃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著他幹。
幹了幾年男人被抓,方荷也進去了所裡。
只關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說這地方有飯吃。
當時可是難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個力氣大的,才把方荷給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點她和楊牧是一樣的,就是要活下去。
當然方荷沒想這麼複雜,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麼。
之後她就進了一家舞廳,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隨便跳了兩年醜小鴨,十八歲後她綻放了,成為了那個舞廳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為她花錢。
而她來著不懼,前提是那男人要請她吃美味。
後來她遇到了宋軍,宋軍覺得她美豔無比,並且有一種獨特的味道。
她當然足夠獨特。
一個不受社會一切倫理道德限制,一個沒有文化修養,一個美顏芳華絕『色』,一個『性』格彪悍的吃貨,當然跟大多數女人都不同。
於是宋軍決定不問過去,把方荷佔為己有。
方荷沒有立刻同意,她其實不好拒絕比人,因為她覺得一旦拒絕了別人,就等於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謀劃,她不擅長這些東西。
那麼之
所以拒絕宋軍,她有一個任何人都想不到的理由,就是她要結婚!
那是『奶』『奶』小的時候跟她講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