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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條件

“媽媽每次給我們送的禮物……”楊凌兩隻手指夾起禮盒裡面那件條花花綠綠,還是大花牡丹的連衣裙,這不是穿來走秀就是神經病。

“到底是,什麼?”楊林嚥了咽口水,緊張起來。

“禮物都不是媽媽買的。”用精美包裝紙包起來的肯定都不是,哪有媽媽給孩子買日用品打包裝的,又不是聖誕節。

“不是?都不是?”楊林震驚之餘,心頭上的石頭也放下來了,那堆糟糕的東西都不是他媽媽的品味。

是誰的呢?

楊凌笑,笑得狡黠。

“那都是誰?”

她朝楊林的耳朵招手。

“她的追求者。”

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媽媽回家偶然會帶上兩件不合時宜的禮物,美其名曰送給孩子的。

楊凌以為是她公司多出來的贈品。媽媽是做廣告設計的,有各種各樣的客戶端的禮品,捎帶兩件回來一點都不奇怪。

對贈品也不能挑剔了,所以她一直沒把這件事放心上。

直到有一次她把一支銀色的鋼筆帶回了學校,一個擁有同款鋼筆的同學告訴她,這支筆價值5ooo元。

而這支鋼筆是她小學參加鋼筆字比賽的時候,媽媽送給她的。

那場比賽她並沒有得到名次,就是得到名次,媽媽也不可能送這麼貴的東西給她。

在楊林上小學前,他們家的生活過得緊巴緊巴的,不得不把爸爸的房子租出去,搬到筒子樓。

之後每次收到禮物,她都偷偷的去查,不出所料,就算不是什麼好東西,但都不便宜。

當她收集得差不多,就拿著證據質問媽媽。

“每次有追求者,媽媽都會拿我們當擋箭牌。”

所謂擒賊先擒王,對一個把孩子放位的單親媽媽來說,孩子是王。

交往的條件,他得接受孩子,孩子得接受他。

“那禮物……”

“都是媽媽讓追求者買的。”

“擋箭牌呢?”

“孩子喜歡禮物與否就是他的答案,你——”楊凌指著楊林的胸口,“若你喜歡禮物,他們就有未來,不喜歡——”

遊戲結束!

楊林回想,一件又一件的禮物,沒有一件對眼的,那麼說媽媽她……

“我一直在破壞她的姻緣?”

“不要那樣想。是她把我們拿去擋她的爛桃花,同時阻止一場又一場的悲劇。你能想象選出這種衣服送我的男人長什麼樣嗎?”

他們跟這些、那些禮物根本合不來。

抹去因此而萌生的些許罪惡感,楊林抱怨“你怎麼都不告訴我?”

“以前跟你說,你懂嗎?”

“所以你一直看我的好戲。”

“沒有呀,有時我也很好奇送出這些禮物都是些什麼男人。期待有一天你眼前一亮。”大花裙,誰要穿這種裙子上街,到底是蠢到什麼程度才會挑大花裙送給一箇中學女生。

“不如下次——”

他們腦子升起了一個世紀壞主意,恨不得馬上付諸行動。

那時怎麼也想不到這個惡作劇真的會湊合媽媽和某人,然後他們的生活被徹底顛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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