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縣內,房屋修建的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百姓勞作倒也捨得力氣,只是少了些熱情。
縣官城內放火,燒的不止是房屋家財,更是燒沒了大家對生活的期望。
那些親人歿於大火的,更是覺得生無可戀。
哪怕義軍仁義,幫著百姓恢復生產生活,也捂不熱那已經冰冷的心。
工地上,泥瓦匠劉啟嘆道“哎,也不知道許韻那狗賊什麼捉到。”
有人附和道“是啊,我家那小子來信說許韻躲在鎮江府裡,也不知道大軍破了鎮江沒有。”
“可恨我年齡標,不能投軍,不然捨得這條命,也要為我渾家孩子報仇雪恨。”
劉啟此話一出,眾人盡皆沉默。
在場的,多有親人歿於大火中,想起那場慘劇,都是想哭。
只是眼淚已經哭幹。
沉默間,只聽得鐺鐺鐺的銅鑼響。
一義軍士卒走了過來,叫道“各位鄉親,我軍已經破了鎮江,許韻、易魅等狗賊全部擒獲,正在押回無錫。
根據義軍領方天定指示,此等戰犯,必須公開審判行刑,以慰各位心懷。”
聽到通傳,百姓先是相顧而視,接著齊聲高呼“義軍萬歲!領萬歲!”
“萬歲,萬歲,萬萬歲!”
隨著訊息傳開,城內百姓紛紛呼喝萬歲。
大仇將報!
大家等這一天,真的等太久了。
聽說罪魁禍到了城外,百姓們按捺不住,紛紛結伴而出,向著罪犯進城的方向迎去。
路上,二百餘士卒提刀掣槍,監押著一串囚犯緩緩而行。
這些都是參與了焚城行動的,上到縣令、縣丞、都尉,下到衙役、大戶家丁、奴僕。
只要被捕獲的,盡皆押回原縣受審。
張苟騎在馬上,提著一根藤鞭,不斷呼喝道“快點。”
但凡有那慢一點的,上去便是一鞭子,絕不容情。
對他們容情,便是對死亡百姓的殘忍。
所以哪怕虐待俘虜已經嚴重違反了軍紀,張苟也顧不得了。
實際上,方天定也明確下令了,四縣大小官員,不以戰俘對待,而以戰犯論處。
戰犯,全稱為戰爭罪犯,此時並無這個概念,乃是方天定引用後世的詞條。
參與策劃、準備、動或進行侵略戰爭,或犯有違反戰爭法規和慣例、違反人道原則等嚴重罪行,被認為是戰爭犯罪。
根據義軍最新頒佈的軍法,特地說明了危害和平罪、戰爭罪、違反人道罪三種罪行。
當然,此條軍法,只在義軍與趙宋領土範圍內有效,對義軍和趙宋所有官員將士都有約束力,出了這些地方,此條軍法自動失效。
之所以有地域限定,是因為方天定不是傻白甜。
很簡單的道理,義軍佔據天下後,必然要擴張的,在異族地盤上進行軍事行動,若是還收到嚴格約束,那不是傻白甜是什麼?
打個比方,如果一隊敵軍混同大量敵國百姓隱藏在某個險要處,如果正常攻打,需要付出慘重代價,但是,一把火就能把所有人化為灰灰,怎麼選擇?
方天定記得不差的話,孔子還是荀子說過“蠻夷非人”這句話,便是這個限定的最好註腳。
其實廢話這麼多,總結起來一句話,國內老實點,搞事出去搞,只要打贏了,屁事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