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一日遊,竟然讓他有一種身心疲憊的感覺。
比拍一天的電影要辛苦多了。
想到電影,羅雲的心裡升起一絲擔憂。
其它都好說,主要是時間太緊迫了!
按照目前的進度,電影三個月內應該可以殺青。
可是電影拍好後,並不是馬上就可以上映,還需要稽核。
方家的面子再大,十天左右的時間總要吧?
電影上映後,就算能火,也需要時間酵。
這段時間,也需要十天左右吧?
最後,就是到米國上市。
再怎麼提前準備,也得要緩衝時間。
這樣算下來,電影得提前一個月拍好。
方敏三年之約的最後期限是十一月一日。
也就是說,電影最遲要在十月一日左右殺青。
而現在的日期,已經是七月一日。
剛好還有三個月時間!
然而,就算電影能順利上映。
能不能火,能不能給敏怡傳媒帶來知名度,從而達到在米國上市的目的?
羅雲心裡一點把握都沒有。
一部電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實力,也需要運氣。
但是至少要盡力!
以武保田的名氣,拍出來的電影應該沒有大問題。
羅雲也相信自己演的並不差。
最主要的,還是要在宣傳上下功夫!
羅雲知道,一部電影,要想迅走紅,宣傳太關鍵了。
得讓敏敏開始做這方面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錢,有的是背景,做這些事情,再簡單不過。
這樣看來,電影方面好像沒有什麼大問題。
能做的都盡力做多最好,最後的結果,就交給運氣。
三部電影,總不會都撲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來,敏怡傳媒在米國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寶全部都壓在電影上,是時候籌備一下自己的音樂了。
想到這裡,羅雲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書桌邊拿起一張寫得密密麻麻的稿紙。
辣眼睛!
這是他之前寫的一歌。
經過無數次修改之後,稿紙上已經被畫的面目全非。
隨手放在一邊,重新拿過一張白紙。
端端正正的在書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張字跡凌亂的稿紙,迅在腦海裡整理好思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