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宣走到屋後的院子裡,觀察每一處地方,最後他在那灘溼泥土前停了下來。
溼泥土上有兩個深深的腳印,看樣子是從牆上跳下來時不小心踩到的,而且腳印的方向是正對著屋門的,再仔細看,能現幹泥土上也有些許腳印輪廓,一直通往正屋。
他倏然想到什麼,快步走到正屋,果不其然,從門口到米缸那裡的地面上都有泥點子,只是米缸那裡的泥點子多一些,其他地方更少更不易察覺。
如果猜測成立,那麼就是盜賊在抗米的時候用了更大的力氣,導致落在地上的泥點子更多了。
鄭文宣走到前院,將一號和二號都叫了過來。
“你們脫下鞋來,放在這個腳印上比一比,記住,不要用力按上去,否則會覆蓋掉原來的腳印。”
終於看到點苗頭了,縣太爺趕緊攔住一號和二號,捲了卷自己的衣袖,“你們做事毛毛躁躁的,萬一把罪證弄沒了怎麼辦?!把鞋脫下來,大人我親自給你們比!”
一號和二號受寵若驚,在縣太爺的催促下,不敢怠慢,麻溜地脫了自己的鞋。
在縣太爺比較鞋和腳印的時候,鄭文宣詢問一號,“這裡為何是溼的?”
一號單腳站著,身子晃晃悠悠的,他費勁維持著平衡,老實回道,“我洗衣服來著……洗完衣服就把水潑在這裡了。”
水盆裡還盛著衣服,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洗完了。
鄭文宣問“你平時在家都是自己洗衣服嗎?如果不方便回答,那我換個問題,你家洗完衣服後,都會將水潑在這裡嗎?”
能在短時間內偷走一袋子米,證明盜賊對這裡熟悉,但既然熟悉,又為何會不小心踩在溼漉漉的泥土上?除非盜賊也沒想到一號將洗衣服的水潑在了這裡。
“不是……”一號突然支支吾吾了起來,“一直是我家那位洗衣服,今天她不在家,所以我就自己洗了……平時她洗完都是將水潑到門外的……”
此時縣太爺也比較完了,他站起身,將鞋還給兩人,對看過來的鄭文宣搖搖頭,“都不是。”
似乎線索又斷了,鄭文宣追問一號,“你的妻子為何不在家?”
一號穿上鞋,面露窘迫,“她回孃家了……”
鄭文宣看他神情,繼續問道,“那你為何不與她一樣將水潑在門外,而是把水潑在了牆角?”
從井口走到後門口的距離,明顯比走到牆角的距離要近,他為何捨近求遠呢?鄭文宣覺得這裡面大有可究。
如果是巧合,那便認了,可此處若是突破口,就絕不能放過。
一號的嘴巴張開又合上,看起來不太想說,似乎這涉及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
縣太爺一聲呵,“大膽!竟敢知情不報!信不信本官將你打三十大板!你還不快老實交代!”
一號被他的聲音嚇到跪下,他瞅著門口看熱鬧的那群人,咬了咬牙,小聲將事情經過說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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