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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顛覆(二更,月票四百加更)

大年初二,黎想決定了還是去一趟田家寨,一方面是給麻婆的姐姐拜年,另一方面也是去輔導一下田方舟的功課,因為他也覺得田方舟住進來會給金珠帶來不便。

黎想一走,金珠頓時覺得家裡清淨了好多,正好她也不用去誰家拜年,便打算好好看幾天書,順便把那篇參賽作文寫出來。

大致的思路她已經有了,她想寫一篇關於孝道的微型小說,本來她還沒想到這個題材,是這次楊大山和孫小燕的做法刺激到了她,讓她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雖說時代進步了,這個時空的孝道不像金珠上一世那樣對子女的束縛大,父母對子女有絕對的話語權,可金珠覺得百善孝為先在任何時代都應該是根本,因為沒有孝,沒有根本,就沒有人類的傳承。

而現在農村,像楊大山、楊大力這樣對父母棄之不養的現象絕對不是個例,所以金珠才會覺得這個題材很有現實意義。

由於受字數的限制,金珠的微小說是用半文半白的語言描述的,文字簡練,語言流暢,另外,因為寫的是自己家的真事,所以為了避嫌她把文中的老大換成了男的,下面是二個妹妹一個弟弟,故事生的地點是虛構的,最最重要的,文中的一家是漢族人。

饒是如此,金珠仍擔心這篇小說如果拿獎之後刊載出來會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不便,為此,寫完之後她特地去徵求了一下王能達的意見。

王能達見金珠居然是用半文半白的語言寫的,先就給了他一個意外的驚喜,這種文章一般都能吸引評委老師的眼光。

再一看金珠的文筆如此犀利。直指人性,對文中的父親上不能奉養老母下不能撫養子女進行了深刻的鞭撻,對文中的繼母既不能善待婆母又不肯撫育繼子女也進行了批判和嘲諷,連王能達這樣的局外人看了都氣得要拍案罵人了。

小說的結局是開放式的,文中的男主遇到了一個很迷茫的問題,父親和繼母因為撫養老母的問題產生了分歧,繼母不惜以離婚來逼迫丈夫妥協。這個時候男主該怎麼做?

男主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未成年的學生。從小就肩負著撫養弟弟妹妹的職責,養雞養鴨餵豬等等,日子過得很是清苦。後來靠著寫文勉強拿了點稿費和獎金,加上妹妹又因為機緣巧合拍了幾隻廣告,這個家才算是脫離了貧困,這個時候的他應該肩負起替他父親撫養老母的責任嗎?

文中的男主迷茫了。

現實中的金珠也有幾分迷茫。原本的她是很堅定地拒絕替楊大山出那三千塊錢的,可是得知楊大山大過年的居然在外面打短工。她心下又有些不安了。

她的不安並不是來自於良心的拷問,而是一種現實的考慮,她擔心的是楊大山如果因為這三千塊錢出了點什麼狀況的話,以她對孫小燕的瞭解。兩人是極有可能分道揚鑣的,而且孫小燕還極有可能會把小金玉留給楊大山,到那個時候。金珠不接管楊大山也不行。

王能達覺得金珠的微小說很有現實意義,不光文筆好。立意也好,除了直面孝道,也對當前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有一個直觀的描述,同時也提出了一點可以借鑑的思路。

他很欣賞文中的親情,雖說有母子生分和兄弟嫌隙這樣不和諧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是幾個小兄弟姐妹之間的扶持和友愛,他尤其欣賞文中男主的堅韌和聰明,他知道那就是金珠自己的真實寫照。

此外,文中的姑姑也是一個亮點,姑姑善良大度,見兩個哥哥互相推諉,自己把老母接了過去奉養不說,還對文中的幾個侄子侄女屢次伸出援助之手。

同時,文中還有不少善良可敬的人,比如說村長、鄰居、族長等等。

總之,王能達覺得金珠的這篇小說不失為一篇上乘之作,很有希望衝擊一下獎項的。

把這篇文章潤色修改之後,金珠交給了王能達,然後帶著金楊三個去了田家寨,彼時已經是大年初六了。

楊小蘭是在大年初三請楊小紅一家和楊大力他們吃的年飯,席間果然又因為周水仙的養老起了爭執。

聽楊小蘭說,楊大山答應了掏錢,不過說得給他點時間,他一次拿不出這麼多錢,但是已經66續續打了一千塊錢給楊小蘭了,可林月梅不相信,她以為是楊小蘭的託辭,姑嫂之間差點吵了起來。

“你說,你爸這錢是從哪裡來的?他打給我的錢有時一百,有時二百,我問他,他說是加班加的。”楊小蘭問道。

她也懷疑楊大山在外面打短工掙錢,因為她問過了田長順,加班工資和工資是一起結算的,不會單獨結算。

而且一百二百地給,這錢肯定不是孫小燕拿的,相反應該很怕孫小燕知道,所以都不敢攢一塊給,因為誰都清楚,楊大山身上的零花錢不會過五十塊錢。

“我也不清楚他在做什麼,金牛給他打過不少次電話,有時候接了會多說幾句,有時候匆匆忙就掛了,也說是要加班,不能接電話。”

金珠從楊小蘭的話裡再次判斷楊大山應該就是在外面打短工掙錢。想到這,她心下又有些不安了,雖說他是一個農民出身,力氣還是有幾分,可畢竟是近四十歲的人,不年輕了,而且他的個子也很瘦小,金珠懷疑他能堅持多久?

可如果讓金珠替他出了這錢,金珠又覺得不甘心,這樣一來,孫小燕更得有恃無恐了,房子要塌了她不管,老人要養她不管,以後楊大山老了病了她肯定還是不管。

“二姑,你說我該怎麼做?真告他們讓他們離婚還是替他把這錢出了?”金珠問楊小蘭。

用金楊的話說,與其到那個時候他們姐弟四個再去接管楊大山,還不如趁著楊大山年輕先跟孫小燕離婚了,她就不信離了孫小燕楊大山就不能活了?

“算了吧。真告起來麻煩死了,請律師花錢不說,還得一趟趟地出庭作證,你爸的名聲也壞了,娃啊,你就看在他是你們的爸份上,別跟他計較了。這件事你們也別管了。我跟你爸去說。讓他自己在外面小心些。”

楊小蘭當然不贊成告楊大山,告了有什麼用,真逼楊大山離婚了。他以後還找不找,誰能保證他以後找的就是一個品性好的?如果不找,他一個人孤孤單單的也是可憐。

還有,一旦上了法庭。不管官司輸贏,楊家的臉面都丟盡了。鄉下就這麼巴掌大的地方,丟的可不僅僅只是楊大山的臉面,是楊家所有人的臉面。

其實,金珠也是說說而已。她是沒有勇氣走這一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