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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竟然賣了

黎想見金珠答應得有幾分勉強,思忖了一下,拿起金珠的兩隻手細看起來。

“怎麼啦?”金珠見他盯著自己的手不說話,疑惑地問道。

“我在看你的手,我時常想,老天究竟給了你一雙什麼樣的巧手?會做好吃的,會做衣服,會刺繡,會寫文章,會畫畫,會彈琴,會下棋,普通的人如果能有一兩樣達到你的高度就覺得很了不得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自己有多本事,可你呢,卻總是恨不得把自己藏起來,不想讓人知道你的才華。珠珠,我覺得你完全不必要有什麼思想負擔,這個社會雖說有很多不公平有很多我們能力做不到的事情,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老天給你的才華不是用來被埋沒的,暴殄天物是要被懲罰的。”

金珠聽了這話噗嗤一笑,“你的意思是我要是不成名不成才就是暴殄天物就會被老天懲罰了?”

“話也不是這麼說,人生在世總得有點追求,有的人追求錢有的人追求名,也有的人追求一種自我的肯定,可能追求到多少就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但是做不做卻在我們自己。珠珠,我們呢,就貪心些,既追求名利也追求一種自我的肯定,你說好不好?”黎想說完親暱地把頭頂在了金珠的額前。

“好,你說好就好。”金珠伸出手去環住了黎想。

既然老天選擇了讓她重新再活一回,她為什麼要畏手畏腳的?就像黎想說的,這個時代畢竟不一樣,草根也可以逆襲成富一代,他們兩個聯手未必就不能打出一片天下來。

拿定了主意的金珠很痛快地在那幅蓮花圖上用草書寫下了“金珠”二個字。倒不是她刻意想逃避這個楊姓,而是覺得這些技能都是她上一世以金珠這個身份學會的,就當是為了紀念母親這麼多年對她的栽培吧,也算是給自己一個念想。

接下來的幾天,只要晚上沒什麼設計任務,黎想都會帶著金珠去美院的畫室作畫,好在金珠的課程比較輕鬆。所以她一般都用下午的時間來寫小說。日子過得很充實。

轉眼又到了週末,金珠沒有收到白律師的來電,也就是說法院沒有定下哪天開庭。所以她就沒有回老家的必要,倒是黎想和田方舟兩個吃了中飯都去了機場,一個飛杭州一個飛廣州。

原本這個週末金珠是想去音樂學院看看顧盼盼的,她想去打聽些他們學校附中入學的條件。

誰知週五下午。謝晉華找到了金珠,他給金珠找了一份差事。《帝都旅遊》雜誌最近開辦了一個專欄,專門介紹帝都附近的古鎮,最好是沒有開又儲存得相對完善的古鎮。

這個雜誌的主編是謝晉華的同學,他找到謝晉華。想讓謝晉華接了這差事,也算是給謝晉華找點外快,正好謝晉華又是搞歷史的。最好是能寫出點歷史韻味的文章來,這樣的話賣點就高。

可謝晉華最近忙著編一套歷史書。哪裡有時間做這個?於是,他想起了金珠。

巧合的是他手裡正好有幾個帝都附近深山裡還沒有開的儲存得相對完善的明清古鎮的資料,那幾個古鎮就是他做學生時和他的老師一起去考察的,行車路線和地理方位他也有,同時還有他對這幾個古鎮的歷史描述。

金珠沒想到謝晉華真的用心在幫她找工作,而且也沒想到他這麼信任她,第一份工作就給了她獨擋一面的機會,品嚐當地美食、拍照,寫文章,還有稿費,順便還能考察一下明清的建築風格和歷史,這是很多人都求不來的好差事沒想到卻落到了她頭上。

可問題是她一個人也不方便去啊,深山裡的古鎮,她要怎麼去?

想了想,金珠給曲封打了個電話,她知道他手裡有一輛二手車,想借用兩天,正好讓劉晟開,再帶上西嶽和潘曉瑋,四個人來了一個古鎮兩日遊也不錯。

曲封很痛快地答應了借車,聽說金珠是去什麼古鎮遊玩還特地把他的相機借給了金珠,說讓金珠好好拍些照片回來,他也想研究一下人家的建築風格。

由於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加上路況也不熟,金珠挑了一個距離西山最近的古鎮,前身是一個清朝的步兵營,現在還保留著當年的軍營建築,低矮的青磚營房現在成了當地人的民居,城門和城牆依舊在,只是都打上了歲月的痕跡,尤其是城牆,只剩下不完整的一截。

鎮上居民也大都是當年的軍人之後,滿族居多,飲食習慣跟漢人大致相同,喜歡吃麵食,語言上還保留有一些滿族的痕跡,管餃子叫餑餑,什麼豆麵餑餑、蘇葉餑餑、黏糕餑餑等,喜歡管女孩子叫妞妞,長得醜不說醜叫磕磣,髒不說髒叫埋汰等等。

這個古鎮其實離西山不遠,只是因為交通不便,一路要翻山越嶺,且還是一段特別險要的盤山路,如果不是有詳細的標註一般人很難找到。

也正因為此,小鎮才保留了原始的風貌,房子雖然矮小,但街道不窄,也乾淨,更難得的是有一條清澈的小河圍繞著古鎮,且這裡的人們喜歡種梨樹,不光城外有大片的梨樹林,城裡的各家院子裡也不時冒出一叢梨花來,所以金珠覺得來這裡踏春還是不錯的,能看到清朝繁盛時期的軍營建築,也能看到千樹萬樹梨花開的春景,再在街邊的茶館裡要一壺茶,坐下來聽聽街角的老人們講那些口口相傳的故事,也不失一種很悠閒的放鬆方式。

回來之後,金珠開始準備文字材料,把挑選照片的任務交給了西嶽和潘曉瑋。

這天晚上,田方舟和黎想都沒有回來。

田方舟是第二天晚上九點多才回來的,果然給金珠帶來了一個更震驚的訊息,孫小燕做的並不是流產手術,而是生產手術。是在東莞市的一家醫院做的,孩子的確是早產的,一出生便進了保溫箱。

“那,那個孩子呢?”

雖說她已經有過這個推斷,可真到了證實的時候,金珠仍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和不可理解。

因為她推算孫小燕懷孕時間應該是在前一年的十一份左右,她是次年一月份回家過年的。那個時候她肚子裡應該有了三個月的身孕。楊大山能不知道?

還有,就算是她要跟別人偷情也不應該懷上孩子吧?她都三十多歲了也生過孩子,這點常識還能沒有。退一步說,即便這個孩子是不小心有的,可她也沒有必要真生下來吧?這不是給自己放一個定時炸彈嗎?她就那麼有把握楊大山不會休了她?

“那個孩子給了那位副經理。其實說白了,這個孩子是孫小燕特地要的。因為那位副經理的老婆結婚五年都沒有生孩子,孫小燕大概是想借著肚子裡的孩子逼他們離婚趁機讓那位副經理娶她。可那位副經理沒答應,為了安撫孫小燕才給她提了一個車間主管,同時還承諾若是生兒子給她十萬塊錢的好處費,女兒給五萬。”

“啊?什麼跟什麼。自己生的孩子也能賣?”金珠瞪大了眼睛。

“這有什麼不能賣?她生了個兒子,藉機跟那位副經理談判,要了十二萬呢。”田方舟嘴角一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