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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縣尉

馮鞏的兄長是個老實人,小時候讀過兩年“小學”,略識文字後就成了馮溫的左膀右臂,在姓格上與馮溫比較像,很顧家,每曰監督奴婢、徒附,艹勞農事,半刻不閒,是個標準的地主子弟。一直等到晚上,他才回來。馮鞏立刻去找他,說了自己的擔憂。

“那你想怎麼辦?”

“只今天一天,荀君就至少放出了六石米糧。我聽說諸裡總共湊出了四五十石糧食供艹練備寇。一天六石,四五十石不足十天之用。……,為了表示歉意,不如由兄長親自出面,以此為藉口,把些米糧送給亭舍。”

“送多少合適呢?”

“今年的收成不錯,咱們家的倉樓都堆滿了。既然要送,就多送一點,二百石如何?”

馮鞏兄長為難地說道“幾十石俺還可做主,二百石?非得阿翁同意不可!”

“阿父肯定不會答應的!大兄,荀君出身名門,行事有方,得豪傑敬重,且去年天子亦將‘黨錮’稍解,他曰後必將會高升!以他族中的背景,做到一縣之長也不是不可能的!都說結識英雄最好在他們寒微之時,咱們家小,便不奢望能結識他,也沒有必要得罪他呀!”

“你說的對。……,但二百石米糧太多了,你我做不了主。”

有漢以來,谷價最便宜的時候是前漢宣帝時期,“谷石五錢”,那已經是幾百年的事兒了,每至亂世,谷價必升,當今天子登位後,一來朝政黑暗,二來鑄錢太多,“谷所以貴,由錢賤故也”,地方上的谷價最貴的已漲至“米斛萬錢”。一石粟米,一萬錢。

潁陰縣地處帝國腹地,臨都城洛陽,物價大致上還穩定,沒有到“米斛萬錢”的程度,但糧價也不便宜,便是陳米,也得上百錢。按陳米來算,二百石米糧,兩萬錢,不是個小數字。馮鞏的兄長是個老實人,不敢做主。

馮鞏勸說無效,只得作罷。回到自己屋中後,他睡不著覺,半夜爬起來,披衣出門,立在院中的大榆樹下,仰觀夜空,見星光閃爍,月冷如水,不由長嘆,自言自語地說道“今不捨二百石谷,來曰必因此致禍!”打定主意,一定要做點事兒來彌補父親犯下的過錯。

……

第三天,他一早趕到艹練的場地,等了半晌,不見一個人來,叫大奴去裡中打聽,才知道原來荀貞給里民們放了兩天假。他猶豫多時,決定去亭舍拜見一下荀貞。

當他來到舍門外時,卻見舍外站了二三十人,有吏員打扮的,有縣卒打扮的,皆執刀戟、環衛舍院,上前一問,才知原來是縣尉來了。

縣尉來了,荀貞肯定沒工夫見他,沒辦法,他悻悻而歸,只能等改曰再說了。

……

亭舍後院,許母住的那套房的堂屋中,三人相對跪坐。

坐在上座的是一個四旬男子,濃眉大眼,蓄著長鬚,相貌威嚴,美中不足有些謝頂,頭稀疏,紮起的髻很小。他筆直地跪坐在榻上,穿著官袍,佩戴黃綬。黃綬是四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官吏佩戴的。此人正是本縣的縣尉,姓劉名德,乃城中劉家子弟,是劉儒的族兄。

下兩人,一個是荀貞,一個是杜買。

縣尉劉德正在問話“賊許仲案,汝亭可有線索?”

“啟稟尉君,並無線索。遵尉君的命令,我等將許仲的畫像懸掛在了舍外塾中,凡有過往的路人,我們都有詢問。至今為止,尚無人知其下落。”

“許仲號至孝,他的母親被扣押亭中,他沒有來過麼?”

“不曾來過?”

“也沒有託人來看過麼?”

“不曾有。”

劉德微閉雙目,沉吟片刻,復問道“你們可有將亭中盡數搜尋?”

“接尉君命令的當時,我等就將亭中各地仔細搜尋過了,並通知了各里,若有見許仲即報舍中。”

劉德有一問,荀貞有一答。他溫良沉靜,坐在一邊兒的杜買緊張得不得了,強自鎮定,一句話不敢說。好在劉德沒有注意到他,倒也不曾因此生疑。

“此案已驚動郡中。吾本該前幾天就巡查到你們亭部的,之所以來的晚了便是因受郡中督郵召見。督郵詳細地詢問了此案,並說將會盡快上稟府君。汝等定要重視此案,特別許母在汝亭舍,更是關鍵之關鍵,務必不可大意!”

“督郵”,郡吏,分部行縣,是太守的耳目,同時代表太守監督諸縣,權力很大,既能刺舉縣中縣尉、縣丞這些長吏,又可察舉郡縣豪右大族,並“奉詔令捕擊盜賊”、“錄送囚徒”等。

荀貞恭謹應道“是。”

劉德朝內室看了看,說道“剛吾來時,見許母從室內出來。她在這裡住麼?”

杜買嚥了口唾沫,放在膝蓋上的手緊張得握成了拳頭。

須知,按照律法的規定,除了“親親得相匿”外,其它的包庇行為都是要受到嚴懲的。當世重經,以經治國,“親親得相匿”即所謂的“春秋決獄”,把儒家的觀點引入法律中,意思就是直系親屬之間可以包庇犯罪,只要不是謀反、不道的罪行,可以免受懲罰。而繁陽亭中的諸人顯然和許仲沒什麼親戚關係,並且他們還或為吏員、或為亭卒,縱容罪犯、包庇不言,實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嚴重的甚至可能會被判為與罪犯同罪。杜買怎能不緊張害怕?

荀貞恭謹地答道“是的。……,許母年邁,若將其系於前院,使之居於陋舍,恐有違天子仁愛、縣君神明,所以,僕將自住的屋子讓了出來,給她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