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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夕陽

傍晚的時候,派出去的探馬絡繹歸來了。

荀貞從兵庫裡領來了軍械,把剛編伍完成的鐵官徒、奴們集合了起來,正在城東門外給他們分,一個小吏騎馬奔來“荀椽,府君召你進見。”

“為了何事?”

“探騎回來了。”

這是大事兒,不能不去。

荀貞往身邊看了看,戲志才、荀攸、許仲、江禽、高素、文聘等人都在,他略想了一下,對許仲、江禽、高素、文聘等人說道“你們留下,接著分兵械。志才、公達,你二人隨我同去太守府。”

探馬歸來,必帶回有黃巾軍及郡中各縣的情報,戲志才、荀攸智謀出眾,這個時候就需要他倆的分析能力了。

許仲、江禽、高素、文聘等人被荀貞委任為“曲長”,雖不是出自朝廷的任命,但各自也有了二百人的手下。漢家最重軍功,可以想象,只要黃巾還沒有覆滅,有了這二百人在手裡,他們早晚能立下更大的軍功,早晚能博得一個正式的官職。

因而,除了許仲蒙著面巾,看不清表情之外,江禽眾人正高興的時候。

特別是文聘,他雖較之同齡人成熟,然而到底還是個少年人,儘管已經強自剋制了,臉蛋依舊興奮得通紅,搶著答道“荀君,你放心去罷!分兵械的章程你已經定下了,吾等必能按照你的章程,把它辦好。”

……

所謂“章程”,其實也很簡單。

兩漢的部隊主要分為四個兵種,步、騎、車、水。

具體到潁川郡來說,因為潁川既不臨海,又不在邊疆,且郡中亦無歸屬朝廷直接管轄的“將屯兵”,只有一些負責地方治安的郡卒,因此既無水軍,也無成建制的騎兵。

至於車兵,早在前漢武帝后就已被迅展起來的騎兵所代替,時至如今,雖然建制還在,平時大多用於禮儀,充當儀仗隊,在戰時,也通常只是被用於運輸輜重或結營防禦。潁川亦無車兵編制,雖有些輕車,數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計。

也就是說,潁川現有的兵種大多是步卒。

兩漢的步卒分為三種不著鎧甲的輕步兵、披甲執銳的“甲士”和使用強弓勁弩的弓弩兵。

其中,弓弩兵雖屬於步卒範疇,但平時基本上單獨編制和管理,平時單獨訓練,戰時配合其它步卒或單獨執行作戰任務。

荀貞“分兵械的章程”即是按此制定的。說白了,他這個“章程”依據的還是漢軍的慣例。

他從兵庫領來的軍械有刀、有矛、有甲,也有強弩。

強弩乃是殺人利器,此前曾有人諫言禁民間買賣此物,雖沒有獲得執行,但由此也可見朝廷對其之重視,郡中儲存的也不多,他只領出來了兩百件。為了能更好地揮弓弩的作用,他決定依照漢軍之慣例,從“鐵營”這一千二百人中選出兩百個力大能開強弩的人,單獨編成一個曲。

這兩百個人已經選好了。百人一屯,兩個屯的長官也已經定下,一個是高丙,一個是蘇則。

高丙擅使強弩,其同產兄高甲擅使長戟,兄弟二人在鄉中並有勇名,鄉人稱之“大戟強弩不能當”。蘇則雖不擅強弩,但擅射。他兩人輕俠出身,各有勇武,投靠荀貞的時間也早,忠誠度不在話下,由他兩人來分別出任兩屯的長官最合適不過。

弓弩是遠射武器,不管是在戰爭中還是在平時,殺傷力均勝過普通的步卒。兩百個弓弩兵放在一起,殺傷力更大,必須要交給最信任的人。荀貞門下這麼多賓客,他最信用的自然是許仲、陳褒、樂進、劉鄧等人,陳褒、樂進等不屬於輕俠這個山頭,劉鄧資歷淺,這一曲的“曲長”就由許仲擔任。

既然弓弩兵單獨編制,分兵器自也就要單獨分。荀貞所謂的“章程”即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