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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斬貪官大獲人心,謀士再澆一盆冷水!

“好,好,好!”臺下的百姓群情激奮的回應道。這麼好的收攏人心的機會,馬治國絕對不會放過!

“鄉親們,這個貪官,罪大惡極,即使將他斬,也難消你們的心頭之恨!所以,本官決定,斬之後,你們可以將他碎屍萬段,以洩心頭之恨!”“好,好,好!”

“午時三刻已到,斬!”隨著馬治國手中的火籤令扔到地上,意味著畢金虹的生命結束了!劊子手們“卡擦”一刀下去,了結了畢金虹以及他的家人。

事後,馬治國帶領下屬迅撤離現場。他們剛剛離開,臺下的百姓,就像瘋了一樣衝上監斬臺。

每個人面對著他們的頭顱、軀體,瘋狂的宣洩。百姓們壓抑已久的情緒,終於得到宣洩!

躲在遠處的馬治國,悠然的品著茶,平靜的看著眼前的場景,心中沒有一絲波瀾。對此,一旁的師爺,似乎有些不解!

“老爺,您如此放縱這些百姓,不怕他們造反嗎?”“不會!”“為何?”“這些百姓,大多來自揚州,與畢金虹有著血海深仇!此乃不共戴天之仇,本官若不讓他們洩出來,下一任揚州知府,也難坐穩啊!”

“老爺,您是說,這是為下一任揚州知府收攏人心?”“不錯!本官讓他們宣洩完了,他們的恨也消了。他們便會乖乖地跟隨下任知府,重建揚州,重建他們的家園!”“老爺,您太高了!”

“若在本官任內,揚州可以恢復昔日的繁華!那麼,本官很有可能再次升遷!”“老爺,好謀略啊!”“哈哈哈...”

李正延先後處理了自己的妻弟、太后的哥哥、齊王的舅舅,大洛官場為之一震!隨後的懲貪工作,進展十分順利。

全國各地,共查處貪官一萬九千多人。依照大洛律法,或斬,或罰,或流放...一時間,大洛的吏治再次重新整理了!

李正延對這次的掃貪非常滿意,他的名聲逐漸在普通百姓中傳開。正當他志得意滿的時候,楚離風卻給他澆了一盆冷水!

“王爺,您的反腐,只是一時!過不了多久,貪官還會捲土重來!”“為何?本官已經把你的建議,寫進大洛的律法裡面,誰還敢貪!”

“王爺,您的執政時間只有八年了!八年以後呢,十八年以後呢,八十年以後呢?”“太遠了,本王看不到了!”

“王爺,您想青史留名,必須要做這件事情!”“嗯...先生所說,本王不太明白!”“歷朝歷代都有明君和昏君,遇明君,朝廷則興旺,吏治清明;遇昏君,朝廷衰落,吏治腐敗。”

“這些事情,本王也無法左右啊!”“王爺,您可以利用現在的權利,制定一部律法,旨在限制皇帝的權利!”

“什麼?這不是與皇帝為敵嗎?”“表面上看,的確是這樣!從長遠看,利於大洛千秋萬代!”

“先生的思想,本王從未聽說過!”“王爺,這種思想並非本人提出!”“那是誰?”“前明思想家黃宗羲老先生!”

“黃先生,何種思想?”“百姓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皆是孔孟之道也!”“非也!”“嗯?”

“回王爺,黃老先生認為,君王應該造福天下,而非治理天下。”“治理天下,解決百姓的困苦,讓他們衣食無憂,不是造福於他們嗎?”

“王爺,您說得是明君!但是,誰都不能保證,歷代皇帝都是明君!萬一,有昏君出現,百姓苦矣!”

“依先生之意,該當如何?”“限制皇帝的權利!”“如何限制?”“授予宰相權利,制約皇帝!”“回到漢唐時代?”

“非也!只需嚴格執行如今之制度,內閣和議政殿,各司其職,不給皇帝以專權的機會!同時,還要義律法的形式說明,太監不準干政!否則,宰相有權廢黜皇帝,另立新君!”

“這種做法,豈不是為宰相造反,留下了禍根?”“隱患確有!不過,宰相的選拔,需才德兼備,皇帝和百官皆同意方可!”

“若百官為了自己的利益,依附朋黨,推薦自己人出任宰相,又當如何?”“內閣只有票擬的權利,批紅的權利,始終握在皇帝手上,議政殿有複核、封駁之權。三方互相制衡,誰也無法專權!”

“太祖立國之初,建立這種制度,本王有些不解。經先生這麼解釋,本王徹底明白了!”“太祖聖明!”

“如此說來,你的思想,是不是…”“王爺,在下明白您的意思!太祖雖建立制度,但並未寫進律法裡面,皇帝可以隨意更改!”

“哦?律法?皇帝就不能更改了嗎?”“這…”“雖說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可縱觀歷史,哪個朝代能做到!”“王爺所說極是!”

“既如此,律法還有何意義?”“歷朝歷代,律法只是皇帝統治百姓的手段而已,並非代表公平,並非代表正義!”

“精闢!本王聞所未聞!”“謝王爺誇獎!”“嗯!先生,既然問題提出來了,應當如何解決呢?”

“皇帝荒淫無道,昏聵無能,禍害萬民者,百官可共商議,廢黜皇帝。寫進律法,普及天下。讓所有的百姓都知道,昏君,不得人心,百官可以廢之,不必揭竿而起!”

“那宰相與百官是不是也要約束?”“自然!非昏君、庸君不得廢除,否則,按叛國罪論處,誅滅九族!”

“不錯!只是本王還有一個問題!”“王爺請講!”“這件事情由誰來負責?”“設立一個單獨的衙門負責此事!”

“什麼衙門?”“督察院!”“仔細說說!”“督察院設督察御史,副督察御史等,負責監督皇帝、宰相,有訊問皇帝和宰相的權利。”

“督察院官員不是由皇帝任命嗎?他們怎麼敢訊問皇帝呢?”“都察院官員由百官推舉,百姓認可才能認命,皇帝無權干涉。”

“如此說來,督察院的權利很大嘍?”“都察院與內閣、議政殿,共同推舉商議皇帝得失,推舉新帝。但是,督察院官員最高品級只設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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