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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的蜂鳥(出書版) 第29節

一名群眾遲疑地舉起了手臂,指了指遠處,說:“那邊,郵局的後面有個小院,就是他家的。”

“謝謝啦!”馮凱蹦跳著回到車上,一腳油門就開到了鎮郵局的后街小巷。

目標院落靜悄悄的,可是大門卻是虛掩著的。顧紅星推開院門,向裡面看去。院子裡是三間小房子,除了中央的臥室以外,左右兩側是廚房和茅廁。院子不大,一眼就能盡收眼底,肯定是沒人。院子裡堆放著不少玻璃酒瓶,有啤酒和白酒的,看來郭金剛還真是個酒蟲子。

顧紅星戴上手套,邁進了院子裡。馮凱下意識地想攔住他,在現代,沒有搜查證就隨便進入別人家裡可不行,就算搜到了東西,也不能當證據用。可是他轉念一想,在這個時候,可沒那麼多規矩,要是也像現代一樣要開車回去辦證再回來,就得天黑了。

郭金剛的家裡陳設很簡單,牆上貼著一張毛主席畫像的日曆,破桌子、破床,除了臥室的電燈以外,就找不到其他家用電器了。家裡的桌上有一層浮灰,看來主人是有好幾天沒有回家了。家裡的角落裡都散落著酒瓶,顯得很凌亂,而大衣櫃裡的換洗衣服卻摺疊得很整齊,說明家裡是有女人張羅的。

老馬還在臥室中徘徊著,良久,他在五斗櫥上找到了一個小相框,裡面是一張三十歲左右的男子和二十來歲的女子的半身合照。馮凱知道,這就是那個年代的結婚照了。那時候的結婚照都只是拍個半身合影,然後放大到六七寸,還是黑白的,不像現在的結婚照那麼麻煩。他想起自己和顧雯雯拍結婚照的時候,用了照相館三套衣服加上他們倆自己的警服,拍攝了整整一天的時間,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半,給他累得夠嗆。不過現在想起來,真是幸福而甜蜜。

“嗯,死者就是郭金剛。”老馬摸著自己的下巴,說道。

“這都看得出來?”顧紅星走過來看了看,說,“有點玄乎了吧?”

“你懂啥?”老馬慢吞吞地說,“這就是法醫的慧眼。”

“人死了,就不好認了,這是你之前說過的話。”

“普通人是不好認,但法醫還是能認出來的。”老馬說,“從五官的位置,還有顱骨的形狀就能認出來,不過這需要幾十年的經驗積累。”

顧紅星笑著搖了搖頭,繼續在地面和桌椅上尋找著什麼,每次看到鞋子,還要拿起來看看鞋底花紋。

馮凱知道顧紅星不信老馬,但是他是信的。再過二十年,顱相重合技術就要問世了,說白了也就是用計算機來比對顱骨和照片,看五官位置和顱骨形狀吻合不吻合。老法醫的經驗有的時候並不比計算機差。

馮凱和老馬搜了一圈,除了那張結婚照之外,就沒有再找到什麼其他的東西值得帶走了。而顧紅星則是收穫不小,他從現場的酒瓶、茶杯、碗碟上黏附了不少指紋。馮凱這才從自己的固定思維裡跳了出來:在二十一世紀,只需要一個DNA就能明確死者的身份,而在現在的年代,指紋確定身份的作用是唯一性的。

“哎,你看這床腿上,是不是有幾滴紅色的東西?”老馬戴著老花鏡,指著床腿說道。

馮凱也湊前看了看,床腿上有幾滴尾端帶有毛刺的紅色印記,很像是血跡。可是現場的茶几金屬件都是紅色的油漆,也不能排除那是油漆。馮凱說道:“你有沒有那種一滴試劑就能判斷是不是人血的東西?”

老馬看了看馮凱,說:“你小子懂得還挺多啊。聯苯胺是吧?這個我還真沒有。”

“那怎麼辦?用棉籤蹭一下,看能不能蹭下來?”

老馬點了點頭,從勘查包裡掏出一包棉籤,拿出一根用水浸溼,然後擦蹭了幾下。床腿上紅色的印記果真被蹭到了棉籤上。

“看來是血跡,回去我看看血型,和死者的能不能對得上。”老馬說。

“應該能。”顧紅星說,“現場的這個水泥地面,有明顯的被打掃的痕跡。犯罪分子殺完人之後,打掃了現場。所以,我找不到足跡,你們也找不到其他血跡。還有,你們看,床單枕套是洗乾淨的,我感覺是殺完人後,刻意換上的。”

“在床上殺人的可能性大。”老馬說,“死者是額部受傷,枕部卻沒有襯墊傷

(2)

,用錘子打了那麼多下,沒有襯墊傷,只有可能是在枕頭上。而且,十幾次打擊位置密集,說明死者沒有躲避和抵抗,很有可能就是睡覺的姿態。”

“你說,究竟是什麼人會殺他?”顧紅星自言自語道。

“這人凶神惡煞一樣,一般人不敢得罪。”馮凱說,“但是他天天欺負人,總有人會仇恨他吧?”

“我剛才看了,大門沒有撬壓痕跡,院牆上也沒有攀爬的痕跡。”顧紅星說,“兇手只有可能是從大門進入的。既然死者是在睡眠狀態下被打擊,那就不是敲門入室了。看來,兇手要麼就是家裡人,要麼就是大門沒關好,讓兇手溜門入室了。”

“你說,一個溜門入室的人,殺了人,直接跑就是。為什麼還要費盡心思打掃現場?換床單枕套?把屍體移出去十幾公里?”老馬說道。

三個人一起陷入了沉思。

“不管怎麼說,先得確認一下死者的身份。”顧紅星揚了揚手上的十幾張指紋卡,說道。

“還有,得把他老婆儘快找到。”馮凱又看了看結婚照,說,“姑娘長得挺漂亮,怎麼會嫁給一個人渣呢?”

“人渣?嗯,這個詞好,這個詞很有概括性啊。”老馬啞然失笑。

“咱們龍番市有多少醫院?”馮凱問道,“既然是護士,應該很好找吧?”

“除了幾家醫院以外,還有鄉鎮衛生院呢。”老馬說,“我看,不是很好找。”

“我去問。”馮凱風一般地衝出了院落。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又風一般地跑了回來,他說:“問到了,龍番市人民醫院,急診科。”

“急診科?”顧紅星漲紅了臉,說,“那,那是林醫生她們科的。”

“不知道叫什麼名字,大家都喊他丫丫。”馮凱說,“和嗩吶一樣,連續上班的時候,她住在宿舍,連續休班,就回家來。但是鄰居已經有一個多禮拜都沒看到過她了。”

“怪不得家裡浮灰這麼多,看來她也是好幾天沒回家了。”顧紅星說完,看了看馮凱的眼神,說,“你不會懷疑就是她乾的吧?”

4

從郭頭鎮開回龍番市,有二三十公里路,他們開了半個多小時。一路上,顧紅星都有些心不在焉的樣子,一回到公安局,他就迫不及待地鑽到辦公室裡,用馬蹄鏡開始看指紋。

老馬也沒有閒著,拿出了棉籤,在生理鹽水中浸泡,開始做血型。

半個小時後,最先得出結論的是老馬。老馬說:“現場床腿上的,是血。B型血,和死者的一樣。”

“耶!”馮凱揮舞了一下拳頭。

“我都說了,看頭型,就是郭金剛。”老馬說道,“當然,還是得紅星那邊最後確定。”

馮凱轉頭看向顧紅星,沒想到這傢伙並沒有像平常那樣趴在馬蹄鏡上,頭也不抬,反而是面色慘白地靠在椅背上發呆。

“幹什麼呢你?”連馮凱走過去都沒有打斷顧紅星的思緒,只能用手在他的眼前揮了揮。

顧紅星像是從睡夢中驚醒了,說道:“現場找到的幾枚右手拇指,都是屬於兩個人的。其中一個是死者郭金剛。”

馮凱又“耶”了一聲,從住處找到的大量指紋,都能印證是死者的,那就說明這個死者屬於這個住處。看來身份認定是沒有錯的,這個全鎮子人視作瘟神的郭金剛是真的被殺死了。

“你把案件往前推進了一大步啊。”馮凱說,“應該高興才對。”

“可是,另一枚指紋我也見過。”顧紅星茫然的眼神轉了過來,盯著馮凱,說,“就是那一枚在死者滌綸褲子上留下來的血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