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七百七十二章 霸王條約(上)

……

大統二年三月初。

歷經了近半年時間的打與談,中金兩國終於達成一致,議和罷戰。

議和條件如下:

一、限金軍在四月一日之前無條件從燕地撤出,包括古北、松亭等所有燕地的關口,限金人在六月一日之前,無條件從恩州-圍場以南撤出,雙方以恩州-圍場為國界,換而言之,金國將其大定府(即遼中京)以南的土地全都割讓給了大中。

二、金國賠款,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上等人參兩萬斤,鹿茸一萬斤,貂皮一萬張,馬牛騾各一萬頭匹,駝一千頭——因為所賠數額太大,金國不可能一下子拿出來,金國於七月一日之前暫付金五十萬兩、銀五百萬兩,上等人參兩千斤,鹿茸兩千斤,貂皮兩千張,馬一萬匹,牛、騾各三千頭,駝五百頭,其餘賠款分十年賠給大中。

三、以後金國年年向大中納貢,歲歲來大中朝賀,歲幣每年七百萬兩白銀。

四、金國為大中的藩屬國,金國皇帝尊稱中國皇帝為伯父。

這個議和條件一出,世舉大譁!

你道為何?

只因這份議和條約實在是太不合理了,簡直就是霸王條約。

就拿第一條來說。

如果真按照這個議和條約來執行,那麼大金國比南宋也大不了多少,可以說,女真人辛辛苦苦了十幾年,死傷了數十萬,全都白費了。

再說第二條。

這條完全是當初金人勒索北宋的翻版。

當初,趙桓可是將趙宋兩百來年積攢的珍寶全都給了金人,都還不夠,最後硬是將所有趙宋皇室和宗室之女全都抵押給了金人,才勉強湊夠了這麼多賠款。

還有年年納貢歲歲來朝歲幣七百萬兩白銀、金國稱藩、完顏吳乞買管李衍叫伯父。

這些全都是毫無議和誠意的勒索。

不少人都大搖其頭,曰:“此非仁君所為。”

關鍵是,這樣的條約絕對是大金國不能長時間忍受的,大金國之所以答應這樣的條約,就是一個緩兵之計,等大金國將其內部的隱患消除掉,勢必要復反,勢必還要攻打大中。

這樣的條約怎麼能永保和平?

當然,也有支援這一條約的。

支援的人認為:

割讓恩州-圍場以南的土地怎麼了?這些地區原來也不是女真人的,最早就是我們漢人的,十幾年前是遼國的,是女真人仗著自己的武力強大硬從遼國手中搶走的,如今大中的武力比金國強,這些地區理應歸大中所有,要這裡,沒甚麼不合適的。

至於戰爭賠款、歲幣、稱藩、兩國皇帝以伯侄論,全都是當初金人向北宋提的,許你做初一,就許我做十五,咋的,就許你們金人逼得趙宋傾家蕩產、用自家的妻女老媽抵債,就不許我大中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了?

不服,復反?

那就打好了,我大中,兵強馬壯,武器先進,難道還能怕你一個小小的藩國?

面對議論紛紛,李衍毫不動搖,吩咐下去,立即貫徹這議和條約。

李衍為何要堅持這霸王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