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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篇序文的開頭,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個靠掙稿費生活的人,從王朔先生始,我們這種人都自稱為“碼字兒”的。我雖不能與王朔先生比,但這幾年也寫了幾部小說,有了一點小小的名氣。和幾家出版社也混熟了。一些影視製作人也紛紛上門約稿,索要他們需要的東西。他們需要的東西就是在影視市場上相對好賣的東西,比如古裝戲最好賣,特別是這一陣最走俏的清宮戲或武俠戲;又比如警匪戲也好賣,警匪大戰多年來叱吒熒屏,高低好賴都容易出手,若再能與反腐或反黑掛鉤,那就更加如虎添翼。因為一沾上主旋律就能把片子賣到黃金時間主流頻道,讓貼片廣告的收入高上幾倍輕而易舉。

再比如,喜劇。寫不出《我愛我家》那種雋永的,寫個《還珠格格》那類鬧騰的也行,也是眼下時興的一路。電視劇本來就是大眾娛樂,本來就是文化快餐,就是商品。一沾商品二字,“消費者就是上帝”的規則放之四海而皆準。這年頭老百姓下了班開啟電視就圖一樂,所以一定要搞喜劇。

一位資深的電視節目投資商向我做了如上教誨,令我大開茅塞。但同時深感生不逢時——我的歷史知識尤其是清史知識近於小學水平,性格拘泥又不擅“戲說”;對金庸古龍一類武林諸侯各派功法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公安題材的電視劇我雖也搞過,前有《便衣警察》險些成名,後有《永不瞑目》錦上添花,但前年丟擲的《玉觀音》已成強弩之末,再弩必是狗尾續貂。縱觀這幾年警匪戲一浪高於一浪,情節人物早被高手用盡用光,步其後塵還能讓觀眾拍案驚奇,已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務。當然最難的還是喜劇。寫喜劇,如果不淪為《還珠格格》的話,如果讓圈裡圈外都叫好的話,那樣的境界非我輩所能為也。我一向認為,寫喜劇比寫正劇和寫悲劇,更需要思想智慧的博大精深!

但這位電視投資商並不缺乏他們這種商人特有的執著,他一再給我啟發並出謀劃策,他以我多年前一部作品的成功來鼓舞我的自信,那部作品名叫《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由著名的煽情大師趙寶剛搬上熒屏,把一位正在電影學院上學的新人徐靜蕾捧為當時全國的頭號青春偶像。投資商說:你還是寫情感戲吧,小情小調你不是很拿手麼,最好寫點隱私什麼的,更好是寫那種紀實的,情感紀實現在可是流行得很呢。

這我知道,多年以來,關於個人情感隱私的紀實文學經久不衰,很多強勢媒體都闢有專欄,在我居住的北京市,就有《北京青年報》的“口述實錄”和《北京晚報》的“私密獨白”等,都有極高的閱讀率和比較固定的讀者群。這類文體也成就了不少“碼字兒”的“腕兒”,如安頓等。但我依然心存顧慮,既然早就有“腕兒”在前,我再照虎畫貓地“情感”一番“實錄”一番,恐也難有新意,亦有學步之嫌。但投資商不以為然,他說,《一場風花雪月的事》發表時,形式上是小說,實際上就是“情感實錄”。那篇小說最早的素材和最後的格式,確是我對一個退役女民警的採訪。從作品發表的時間上看,我應當算是這類文體的前輩。那些靠這路子造化成名的作家,說不定還是跟我學的呢。

投資商的這番話與其說讓我有了信心,不如說讓我為之感動。我從小比較自卑,因此對一切誇獎的話、吹捧的話,總是內心渴求,情願當真。為了不讓鼓勵我、推崇我、看重我的人失望,經過數日思考,終於在一個週末的晚上,我約了一位多年沒什麼來往的老同學,一個外號叫爺們兒的報社記者,在“譚魚頭”吃了一頓晚飯,鄭重地向他請教寫作情感實錄的門路。

請教門路,說白了就是請他推薦介紹一點線索。他們當記者的,接觸社會層面廣泛,上至顯貴名流,下至引車賣漿,無所不有。果然,那天晚上就著熱騰騰的“譚魚頭”,我的這位老同學向我批發了一堆滿腹愛恨情仇的痴男怨女,這些人大多來自報社的讀者階層,讀了別人的愛情波折家庭不幸,便也提筆寫信,向編輯們一述平生。第二天我的老同學還挑了幾封這類讀者來信給我參考,我按上面的姓名地址一一找到了那幾位渴望傾訴的“苦主”。他們大多身居白領,學歷較高,甚至事業有成,但感情生活頗不如意,牢騷滿腹,感慨良多;或過去受過挫折,至今難以自拔,談起往事,不堪回首。可惜他們的傾訴,主觀感受太多,具體細節不夠。議論和觀點雖不乏精闢之處,但客觀事件則相對單薄;縱有一唱三嘆,當時聽來滿耳酸楚,無奈事後看看筆記,不過痴心女子負心漢,包了二奶設二房,或負心老婆貪富貴,跟著金錢走他鄉……之類。談了四五位,如果要寫成電視劇的話,那點素材加起來也只夠寫兩三集的,而投資商的要求很明確:二十集!電視劇不夠二十集,什麼廣告都不願跟上去。

無奈,只得再找老同學爺們兒,問他還有沒有更好的線索。爺們兒想了想,有些遲疑地,又說出一個人來,“那你去找找他吧。”他說,並且當即給我寫了一個電話號碼和一個人名。寫完後又主動打電話和那人聯絡,把我想去採訪的意思說了。看來對方不太積極,爺們兒在電話裡和那人拉扯半天,又唧唧咕咕說了些意焉不詳的耳語,才算搞定。他替我約了那人第二天晚上在一個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見面。時間是晚上九點,讓我們雙方都到吧檯,各拿一份北京晚報作為標識,跟特務接頭別無二致。

我知道“平淡生活”是個“靜吧”,人一向很少,比較適於談話。

我謝了爺們兒,問:“這也是你們的讀者嗎,有他給報社的來信嗎?”

爺們兒笑笑,說:“不是讀者,是我在一家醫院認識的。”

“噢,你們是病友?”我有幾分意外。

“不是,他是那個醫院裡的護理員。”

“護理員?”

“我有一陣在醫院裡採訪,和這人聊過。後來我又打電話約過他,跟他算是熟了吧。你去跟他聊聊,要是有你需要的東西,就聊下去,要是聊著沒勁就隨便扯兩句然後走人,給他個五十塊錢也就成了。”

“五十塊錢?還要給錢嗎?”

我以為耳朵聽錯。

“沒錯,”爺們兒的表情很平常似的,說:“他們這種外地打工的,你跟他們說什麼都沒用,給錢就行。我剛才已經替你砍過價了,要是隻談一兩次或者兩三次,每次就給五十,要是談的次數多,每次給個二十三十也就行了。我記得你上次寫《一場風花雪月的事》那回,不就談了二十次麼,最後寫成劇本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集吧。你這回打算寫幾集呢?”

我也不知道這回能夠寫幾集,我甚至不知道這種命題文章式的劇本我到底能否寫得出。我低頭看看手中那張紙條,在那個毫無生氣的電話號碼旁邊,卻飄著一個精靈古怪的人名:

優優。

優優,是女的嗎?

爺們兒曖昧地笑笑:“當然是女的,發一男的讓你談半天還得付他錢,你還不把我罵死!”

我也衝爺們兒笑笑,順勢調侃一句:“長得漂亮嗎?”

爺們兒說:“你到底是去情感實錄呀還是情感實踐呀,要想實踐我給你另找別人,起碼找一門當戶對有共同語言的。別那麼不開眼,見個外來妹就想入非非。”

我收了字條,笑著告辭:“君子不奪人之愛,你只管放寬心吧。”

第二天晚上,我提前十分鐘來到“平淡生活”酒吧,那酒吧暗藏在一條小街的深處,一向默默無聞。我推門進去,看到這裡與往常一樣,每個角落都晦暗不清,只有吧檯被燈光打出一片溫暖的亮色,在那片鮮橙般的亮色裡,已經坐了一個人,看背影是女的。門外秋風乍起,可她仍然一身夏裝,看起來有些單薄瑟縮。

她背朝著我,正在翻著一份北京晚報,聽見門響,就回頭看我。她的第一道目光並未投向我的面孔,而是盯住了我手中那份同樣的報紙。

我向她注目,並示以微笑。

她馬上還以微笑,卻笑得勉強而又短促,甚至還有幾分尷尬。在我看清她的面容之後,我猜測了她的歲數——也許她只有二十歲或者更小。她臉上的稚氣增加了我的沉著與自信,並且讓我很快找到了合適的語氣:“你是老餘介紹來的吧,我們去那邊坐好不好,那邊舒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