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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在法庭宣佈暫時休庭的當天下午,我從周月口中得知,檢察院已將此案發回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做出補充偵查。當天晚上週月依我請求,帶上梅肖英一起,與凌信誠見了一面。因為需要回避本案的控方證人——凌信誠的保姆和司機老楊,所以見面不便安排在凌家進行。又因為涉及優優及乖乖的生死之事,話題沉重也不宜到酒吧餐館這類地方被周圍的熱鬧干擾。所以凌信誠依我的建議,在長城飯店租下一間套房,作為此次會晤的地點。

這次會晤在我心中的感覺難免有種宿命的味道,令人感嘆命運真大而天下太小。優優生活中兩個最重要的男人,竟不知不覺,走進同一個房間,促膝於同一個夜晚。一個是優優深愛的人,一個是深愛優優的人,為了優優的真相與生死,坐在同一盞燈下,經歷同一種心情。儘管,他們誰也不解優優對他們的真情實感。

會晤的主談者並不是這兩個男人,而優優的辯護律師,這個晚上惟一的女性小梅。她向凌信誠大意敘述了庭審的過程,包括檢察官的發言和她的發言,包括在法庭上出示的種種物證、宣讀的鑑定和證詞,以及證人現場的證言。這些在法庭上激烈交鋒質證了整整一上午的紛繁內容,在梅肖英的口中,被梳理得井井有條簡明扼要,既無囉唆重複,也無半點遺漏。庭審各方的觀點以及最後的結果,說得清晰瞭然。在凌信誠的要求下,她連續兩次完整複述了優優的“最後陳述”,我又做了少許補充和形容。我們的介紹讓凌信誠雙目含淚,呼吸起伏,但不知他的難以自持,有多少是為了兒子,有幾分是為了優優。

我說:“信誠,情況就是這樣了。今天梅律師的辯護非常成功,也非常客觀。既沒有肯定優優並未犯罪,也指出公訴方的證據並不足以認定犯罪。按法律規定,證據不足就不能憑分析猜測定人罪名。所以檢察院主動建議補充偵查延期審理,無論對死去的孩子還是對活著的優優,這樣安排都是好事。為了孩子不致死不瞑目,也為了優優不致蒙受不白之冤,這事由公安機關重新慎重調查一下,是件好事。”

凌信誠低頭不語,默默聽著。良久他才抬頭,目視小梅。他問:“梅律師,你能如實告訴我嗎,按你的判斷,殺我兒子的,到底是不是優優。”

梅肖英面有難色,猶疑片刻,似是無法確言。她說:“作為她的律師,我希望不是優優。”

凌信誠說:“我想知道的,不光是你的希望……”

梅肖英善解其意地接著說道:“以我主觀的感覺,不像是優優。可我不能拿主觀感覺當作客觀的判斷。既然目前的證據不能認定優優,那麼按照法律的原則,不能認定的罪名,應以無罪對待。”

我看到了,梅肖英的“無罪”二字,讓凌信誠聆聽的目光,投射出瞬間的希望。但梅肖英接著說道:“當然,目前的證據也遠遠不能斷定丁優無罪。”這一句客觀的分析,又令他的雙眼,蒙上一層迷茫。他茫然地聽完了梅肖英完整的解釋:

“我們要求判定丁優無罪,只是要求法庭尊重疑罪從無和無罪推定的法理原則,如此而已。”

凌信誠的表情,似懂未懂,他繼續問道:“那,我該怎麼辦呢?”見我們誰也回答不出,他不由喃喃自語:“如果優優真的殺了我的乖乖,真的和我有滅子之仇,那就是命運在罰我,是上帝不想讓我好好活著……”

梅肖英看看坐在身邊的周月,又看了看我,目光最後落到凌信誠臉上。她用律師特有的理智,循循善誘地勸道:“如果公訴方找不到確鑿的證據,那麼法院只能判她無罪。如果法院判她無罪,你就應該相信法律,相信丁優。”

那天晚上的會晤,就在這樣的結論中結束。在送走周月和小梅之後,凌信誠向我問道:“這位律師為優優辯護,費用是由誰出的?她和優優是早就認識的嗎?”

我做了簡單解釋:“她是周月幫優優請的。優優以前在醫院照顧周月,他們又是仙泉同鄉,所以周月自願幫忙。”

凌信誠疑問:“那就是說,律師費是那個周月出的?他只是一個民警,會有那麼多錢嗎?”

我攤開兩手,表示對這場官司的費用收付,不甚清楚,“也許吧,也許梅肖英是看在周月的面上,免費對優優提供法律援助。錢的事我沒問太多。”

凌信誠馬上表示:“那你去告訴律師,讓她多用點心思,她的辯護費用,全部由我來出。多少都行,由我來出。”

我略想一下,婉言勸道:“我看,既然小梅已經承擔了辯護,錢的事索性以後再說。因為這個案子的被害人是你兒子,你是原告,如果為被告出錢,恐怕會遭人議論。不如等優優被判無罪以後,你再給小梅周月一點補償,這樣對外比較好講。”

凌信誠聽了,不再堅持出錢。在這最後的話題談完之後,我們也互相告別分手。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次會晤,有了梅肖英的那些話語,才使得後面事態的程序,有了不同的走向。在我和凌信誠於長城飯店門口各奔東西的時候,凌信誠並不知道他家客廳的燈下,有人正在等他。

凌信誠那天回到家已近晚上十點,保姆幫他開門時他就看到客廳裡的燈全都開著。還沒容保姆輕聲稟報他已經看到依然是一身喪服的仇慧敏,從正對大門的一隻沙發上站起來。

仇慧敏的來意他早就料到,上次她已經流露出明顯意向,要與信誠重修舊好。因為在仇慧敏看來,她和凌信誠擁有共同的悲傷,共同的仇人,這使兩人的感情,有可能重新找到支點和共鳴。

所以,凌信誠剛一走進客廳仇慧敏就主動上前將他抱住。她在他懷裡悲慟失聲。她哭著說孩子死得這樣悲慘,而兇手卻未遭報應,我們是孩子的父母,應當讓孩子死得瞑目!

凌信誠那一刻想到了孩子,想到孩子在這屋裡的哭聲笑聲,他的雙目也和孩子的母親一樣,淚如泉湧。但他很快擦掉臉上的眼淚,很快推開懷中的女人。他讓她別哭,他讓她坐下,然後,他也坐下。他沒再談論孩子的事情。

他說:“你最近還好嗎,還在你舅舅那裡幫忙?”

仇慧敏也止了眼淚,但鼻子還有些噥噥,她說:“我舅舅的廠子倒了,想幫也無忙可幫。”

凌信誠說:“我欠你的三百萬元,已經付了,能管點用嗎?”

仇慧敏從皮包裡取出一張支票,正是那三百萬元現金。她把那張現金支票放在凌信誠面前,然後輕輕長嘆一聲,聲音黯然失神:“幸虧這錢你給得晚了,不然當初投了進去,也是杯水車薪,白白扔了。現在他那公司既然已經沒救,我也用不著這筆錢了。本來還想能不能找你換回孩子,可現在你就是同意也已經晚了。”

凌信誠沉默半晌,看著茶几上那張薄薄的支票,那支票就像是兒子的身契。他的鼻子不由有些發酸,視線不由有些朦朧。他把支票推了回去,他說:“這錢你把它收好,咱們也算好過一段,不管怎麼說,咱們曾經有過一個共同的小孩。所以,你有困難我也應該幫你,更何況這筆錢咱們早有協定。而且我還得向你道歉,我沒把咱們的兒子……沒把他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