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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兩個女孩

她進屋時,整個房間為之一亮,杜森覺得屋子裡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內都像受到催眠似的,不由自主地朝這個剛剛進門的漂亮女孩望去,雖然她穿的是一件式樣簡潔的白色連衣裙,臉上也沒化妝,但卻依然光彩照人,引人注目,她就是“李教授筷子案”(官方說法)的中心人物——強薇。根據手頭的資料,強薇年方20,親生父親是個計程車司機,12年前的一天深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後把車開進了市區的一條狹窄河道,就此一命嗚呼。3年後,11歲的強薇跟著母親一起住進了李繼文的家。

“聽說你去找過簡其明大律師?”待她坐下後,杜森問道,這是他昨天晚上得到的訊息,簡律師是他多年的朋友,擅長刑事案件。

她眼睛裡閃過一絲驚訝,但她立刻用很沉穩的語調回答:“是的。我想這是我應該做的。”

“眼光不錯,”杜森點點頭,“可惜他太忙,馬上要出國。”

“我會再找別人。”她烏黑的眼睛朝杜森望過來,“不管花多少錢,花多大的力氣,我都會嘗試。”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不過,我還是想問問為什麼。”杜森道。

“為什麼?”她不明白他的意思。

“你為什麼要幫他找律師?”

“我……我當然得這麼做,我是他唯一的親人,而且……”她的臉微微泛紅,稍稍遲疑了下,說道,“我愛他。”

杜森好奇地望著她,心想她11歲時不知長什麼樣,當時已經56歲的李繼文對她居然“一見鍾情”,並願意跟她的母親結婚。

“你想救他?”他問她。

“是的。”她輕聲答道。

“你覺得是他乾的嗎?”杜森問道。

她倏地一下抬起頭,嚷道:“不!當然不是!他……他心地善良,又是學理科的,平時做事很冷靜,他不會幹這種事……而且,而且,我之前就說過,他跟我整夜都在一起,我在他房間裡,我們在一起!我前幾次就說過,我看見你們記下來的,為什麼……為什麼……”她沒說下去,她好像不知道該怎麼說,但是杜森已經明白了她的意思。

“你曾經說你在11點左右到他家,他當時就在家,是不是?”

“是的。”她緊張地點頭。

“他也是這麼說的。”杜森點頭說。

這句話沒讓她放鬆下來。

“所以我沒說錯,他一整夜都在自己家。其實他什麼都沒幹,我們一直呆在一起。”她目不轉睛地盯著杜森。

“那他為什麼要承認自己犯了罪?”

她把目光移開了。

“因為他傻,”過了會兒,她輕聲道,“他以為是我乾的,他想替我頂罪。其實他連我家的筷子放在哪裡他都不知道,他是個少爺,他奶奶對他很溺愛,什麼都不讓他幹,所以他對廚房的事從來都一無所知,他的動手能力也不強。”

這種一廂情願的辯護絲毫都沒有說服力,但是他不想駁斥她,也許是還沒到時候,所以,他只是寬容地朝她笑了笑。

“我們查到,有人在案發當晚9點50分左右用你家的固定電話打過一個長達1個半小時的電話。是你打的嗎?”他問道。這個電話記錄是最新的調查結果,對方是個手機號碼,到現在還沒查到機主名字。

“不是。”她毫不猶豫地答道,“那應該是我媽在跟她的朋友,也就是思慧的媽媽在通話。”

“她們是朋友?”

她換了一個坐姿,這個話題似乎讓她稍稍放鬆了一些。“思慧的媽媽是牙醫,她在附近開過一家牙醫診所,李繼文和我媽都是她的病人,所以他們早就認識,思慧的媽媽跟我媽大概還算是好朋友,我媽有什麼事都會找她訴苦。不過,他們是最近才知道思慧是她的女兒的。以前,她媽媽不讓她去診所的。但我跟思慧都知道他們彼此認識。”

牙醫診所,杜森想,如果沒有記錯,陳奇那幼稚無比的第一個謀殺計劃就是在一個牙科診所前夭折的。他現在覺得有必要去見見這個牙醫。

“照你的意思,李繼文最近才知道鍾思慧是那個牙醫的女兒的?”他問。

“對。他只知道思慧是我的同學。”她稍作停頓,“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麼在生日那天非要把思慧叫來。他打電話給方智聞時還說,如果思慧不來,他會很不高興,方智聞沒辦法,只好硬拉著思慧來了。其實思慧一點都不想見他,後來我勸她,為了方智聞的事業,就先忍忍吧,她才勉強同意。”

“你們是怎麼知道,他們幾個彼此認識的?”

“有一次,我去思慧家裡吃飯,她媽媽問我是不是凌素芬的女兒,後來就這麼聊了起來。她媽媽真的是好人……”強薇說到這裡輕輕嘆了口氣,“她媽媽被查出患了癌症後,為了籌措思慧上大學的學費,一直堅持在診所工作,直到兩個月前,實在撐不下去了,才關了診所,去醫院開了刀。現在她在做化療,但醫生說情況並不樂觀,因為她手術做得太晚了。其實那天生日宴,本來我聽我媽說,是要請她一起來的,但思慧的媽媽說她走不動路,拒絕了。”

“你怎麼知道那個電話是你媽跟思慧的母親在通話?”

“我手機沒電了,客廳裡有個分機。我本來想給思慧打個電話問問她媽媽的情況的,可我一拿起電話,就聽到她們在說話。我媽說,她想讓思慧帶塊生日蛋糕回去,思慧的媽媽說不用客氣。”

“那時大概是幾點?”

“十點20分左右。”

“你好像記得很清楚啊。”杜森笑道。

“我恰好看過鍾,我覺得時間太晚了,打電話給思慧不太合適,所以後來就沒打。”

杜森低頭從面前的案卷裡抽出了其中一張。

“你聽聽這個——‘我進門的時候,看了下手錶,後來又跟客廳裡的掛鐘對了一下時間,當時是晚上10點20分。如我所料,客廳裡一個人都沒有,我看見盥洗室的門開了一半,裡面燈亮著,李繼文衣衫整齊地坐在馬桶上,好像在打瞌睡……’——還有,再聽聽這段——‘外面的路燈壞了,從盥洗室窗外翻出來時,我藉著窗子裡的燈光看了下手錶,正好是10點半。我知道那時候,強薇應該已經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會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來的時候,屍體已經被發現了。’”杜森停了下來,他微笑地看著眼前這個臉色發白的美麗女孩,說道,“這是陳奇的口供。他在10點20分左右進入你家的,10點半收工離開。可是,你卻說10點20分時你在客廳裡。你不可能沒碰到他吧?”

她愣在了。

“請你解釋一下。”杜森道。

“我……”

“他行兇的時候你在幹什麼?難道你眼睜睜看著他把筷子插進了李繼文的嘴?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