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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某個人,就是愛情本身

下班的時候梁元安塞給談靜九十塊錢,一疊軟軟的舊舊的十元票子,他說:“還有十塊錢買菸了。”

談靜剛想推託,梁元安已經吹著口哨到更衣室去了。王雨玲看她遲遲疑疑站在那裡不動,忍不住說:“你就拿著吧,能買好幾天小菜呢!”

這是句大實話。談靜默默地將那捲錢放進口袋裡。因為有心臟病,所有幼兒園都不肯收孫平。談靜上班的時候總是將孩子放在店子附近的陳婆婆家,然後每個月給陳婆婆六百塊辛苦費。陳婆婆人厚道,對孩子也非常好,有時候談靜是下午班,總是來不及去接孩子,陳婆婆就照顧孩子過夜。談靜覺得過意不去,所以總給陳婆婆的小孫女買點零食水果什麼的。這失而復得的九十塊,能頂好幾天的菜錢。應不應拿這九十塊,讓她只猶豫了一會兒,就不再多想。

她吃過太多沒錢的苦頭,老話總是講一文錢難死英雄漢,何況九十塊。

這天她是上午班,下午三點就下班了,先去了小菜場,奢侈地買了一大條魚,預備回去紅燒,給孩子改善生活。其實孩子吃什麼都瘦,可是隻要條件允許,她總是儘量想辦法,讓孩子能吃得好點。以前媽媽身體不好,所以她從小就學著做飯,廚藝一直不錯。聶宇晟從前就最愛吃她做的飯,她隨便燒兩個小菜,他都能吃下兩碗米飯。他吃飯的樣子特別斯文,吃什麼都細嚼慢嚥,唯獨吃魚特別快,簡直像貓一樣,而且可以把刺理得乾乾淨淨。吃完他就坐在沙發上摸著肚皮,總是說“老婆你又把我喂胖了”,要不就是“老婆,這樣下去我真的要減肥了”。

她覺得自己不能再想了,接連兩次遇見他,打亂了她原本死水一般的生活。可是又有什麼必要呢?再想起他,只是徒增煩惱罷了。

孩子看到她就非常高興,搖頭晃腦地朝她跑過來,陳婆婆怕孩子摔著,跟在後面一路嚷慢點慢點。她笑了笑抱起孩子,問:“乖不乖?”

“乖著呢。”陳婆婆說,“今天還跟玫玫學了加減法。”

陳婆婆的孫女玫玫上小學了,寫作業的時候總會順便教孫平數數什麼的,談靜總是感激不盡,連忙把手裡的一袋蘋果擱到桌上,說:“這個是給玫玫的。”

陳婆婆推辭著不肯要,說:“隔三岔五地總讓你花錢,你帶回去給平平吃。”

談靜一邊說不要,一邊抱著孩子閃身出了防盜門,陳婆婆被攔在了門裡面,只好大聲招呼:“那你下次過來吃飯吧!”

談靜“哎”了一聲,遠遠向陳婆婆說再見。

孩子摟著她的脖子,很乖巧地揮著手:“婆婆再見!”

“再見!”

在公交車上是很快樂的時候,見她抱著孩子,總有人會給她讓座。她再三道謝才坐下來,孩子總會咿咿呀呀地問她一些稚氣的問題,跟她一起看路邊的風景啊,人啊,商場啊,還做算數題給她聽,讓她覺得麻木的生活裡,總還有一絲希望在。

她抱著孩子一口氣爬上四樓,不由得氣喘吁吁。把孩子放下來,正低頭找鑰匙,鐵門突然從裡面被開啟了。她不由得怔了怔,看著孫志軍那張臉。她很難得在白天看到他,也很難得今天他沒有醉醺醺。他沒吭聲,開啟了鐵門。

孩子一直有點怕他,突然見到他的時候,總是呆呆的,膽怯地看著他,就像看著一個陌生人。談靜小聲說:“怎麼不叫人?”

“爸爸。”

孫志軍哼了一聲,算是回答了。沒理睬他們孃兒倆,徑直走回沙發去。

談靜這才發現家裡亂七八糟,箱子櫃子抽屜全開啟了,第一反應是進來了小偷,看著孫志平大咧咧坐在沙發裡,一副沒好氣的樣子,她才明白過來,問:“你在找什麼?”

“沒找什麼!”

孩子有點膽怯地看著她,她最不願意的事就是當著孩子的面吵架,所以總是把孩子接回家的時間少,放在陳婆婆那裡的時候更多。她看著孫志平聲氣不對,於是蹲下來問孩子:“平平困不困,要不要睡午覺?”

孩子不太情願地點了點頭,她抱孩子進臥室,發現臥室裡也被翻得亂七八糟,連床底下的鞋盒都被翻出來了。她把床上的衣物理了理,把孩子放在床上,替他蓋上毯子,哄著說:“平平睡一會兒起來吃晚飯好嗎?”

孩子怯怯地看了她一眼,小聲說:“媽媽我不困。”

“那就玩一會兒。”她從零亂的東西中找到一個半舊的玩具汽車,那是孫平不多的玩具之一。

“媽媽出去跟爸爸說話,你一個人在這裡,好不好?”

孩子的聲音更小聲了:“媽媽你別和爸爸吵架。”

她覺得很難受,孩子見慣了他們爭吵,即使她已經努力想要避免,可是孫志軍那脾氣,經常當著孩子的面就跟她吵起來。所以孩子一看到情形不對,就敏感地知道必然又有一場爭執。

她也知道今天免不了爭吵,所以走出去的時候就順手帶上了房門。她努力剋制著情緒,讓語氣盡量顯得溫和,問坐在沙發上抽菸的孫志軍:“你到底要找什麼,跟我說一聲不就得了,把家裡弄成這樣,回頭我又得收拾半天。”

孫志軍卻冷笑一聲,將一盒東西“啪”一聲摔在她腳下。

玻璃碎了,鏡框裡照片上的兩個人,卻還安然微笑著。現世安穩,歲月靜好,那是當時他寫在照片背面的字。後來她才知道竟然是出自胡蘭成與張愛玲,果然是一語成讖。

她低頭看了看照片,那時候她的臉竟然是圓潤的、飽滿的,像是有著特殊的光彩,連眼睛裡都透著笑意,而他攬著她的腰,俊逸的眉眼都舒展開來,同她一樣笑得燦爛。

只不過短短數載,就像是上輩子的事似的,恍惚得令人覺得不曾有過,只是一場夢境一般。

盒子裡還有些零碎的東西,都是聶宇晟送給她的。並不值錢,最值錢的也就是一枚胸針,上面鑲了些碎鑽。當初他把戒指要了回去,本來她也想過把這枚胸針還給他,但最後終於沒捨得。他沒向她討還,她就悄悄地留了下來。因為這是他買給她的第一樣東西,送給她的時候,她驚喜極了,一直以為,自己會長長久久留一輩子,傳給子孫。

後來,後來就跟這張照片一起,被她深深地藏了起來,藏得她自己都不知道擱在了哪裡,沒想到今天卻被翻了出來。

她聽見孫志軍在冷笑,她也知道自己看得太久,或許目光中甚至還有留戀。不,她並不留戀,因為從前的一切她盡皆失去了,那甚至已經不再屬於她,包括那段記憶。

“還惦著那姓聶的呢?”孫志軍鄙夷地看著她,“也不拿鏡子照照自己,只怕那姓聶的在大街上遇見你,也認不出你來了!”

“我沒惦著誰。”她把盒子拿起來,淡淡地說,“這些東西還值幾千塊錢,所以就留下來了。”

“那是,人家隨手送樣小玩意兒,就值幾千塊錢。你怎麼不賣掉這個給兒子治病?你不成天發愁弄錢嗎?”

她沒有理會孫志軍,知道他雖然沒有喝酒,但也蠻不講理,跟發酒瘋差不多。所以她把盒子隨手擱在桌子上,問:“你到底在找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