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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捨

劉詮身上的傷口炎了,不必參加夜巡,可以回家休養。可是老太婆看他臉色沉鬱,沒有半點笑容。

“怎麼了?”她吶吶開口,“外頭又要抓誰?”還能不能消停了!

“不知道。”劉詮搖頭,服侍老孃洗了手腳就寢。

他走去廂房,了半天呆。

不到傍晚,署衙又布搜人的新命令,目標是一個“七、八歲大的小啞巴,很可能是乞丐”。

劉詮今日回家,現男孩不見了,桌上卻多了金子。他就是再遲鈍,也能覺出不對。

一個小乞丐,哪來的鉅款?

一個小乞丐,哪裡能勞動署衙頒令,大張旗鼓地全城搜捕?

他還聽說,那命令其實是安撫使下達的。

這個八歲的孩子,和命案、和安撫使,到底有什麼關聯?

劉詮想了很久都沒有頭緒,但他心中有個念頭格外清晰決不能讓別人知道,小乞丐這幾日一直住在他家!

否則,他劉家就有窩藏逃犯之罪。

幸好,男孩出現的時間太短,僅有的幾次出入不是在大清早就是深夜,沒什麼人知道他曾在劉家寄居過。

想到這裡,他就暗自慶幸不曾將真相告訴老孃。否則她哪天與人閒聊時不小心說漏了嘴,兩人都吃不完兜著走。

那孩子走得及時,並且也不可能再回來了。這件事,就偷偷爛在他心底吧。

而在黟城的另一邊,城裡的異動也驚擾了家有喪事的徐氏。

中午,街上就傳來訊息,城主府案告破,兇手被捉拿歸案,四死一傷。

朱渙大仇得報!徐氏和婆婆當場哭得天昏地暗。

短短几天之內,大悲大慟大喜,實是教人難受得緊。

可是婆媳倆還未平復下來,入夜以後城守軍又挨家挨戶上門盤查,要找個七八歲大的孩子,那還是個啞巴,不會說話。

徐氏立刻想起三天前找上門的紅衣女,她處處透著古怪,想跟自己做一筆交易,身邊還帶著一個孩子。

那孩子看年紀也就是七、八歲,從頭到尾一言不,倒是朝她笑過。那時她以為男孩太靦腆,可現在回想,莫不是本來就說不了話?

徐氏不蠢,紅衣女上門在先,丈夫大仇得報在後,前後差不了幾天。並且她也沒忘了男孩曾經拍著胸脯跟她打包票,說這事兒一定能辦成!

若說這中間沒有關聯,她是不信的。

既然如此,這孩子就於她、於朱家有大恩,她怎麼能一轉身就把他賣給官兵?

再說了,徐氏下意識回頭看了看婆婆,寡婦門前是非多,她們最應該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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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天傍晚,男孩離開劉詮家就直奔城西門而去,路上半點時間也沒有耽誤。

直覺告訴他,這時不走,後患無窮。

午時過完,城門開。

黟城封鎖了五六天,急著出城辦事的人早就排成了長隊,城門剛開,男孩就混在擁擠的人群裡,順順當當出了城。

城主府慘案已經告破,又是出城,城守衛壓根兒沒必要仔細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