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還真是!小宋,你可立了大功了!”
王捕頭精神振奮,這塊素色的破布,給枯燥的追捕路程,增添了一抹亮色。
“老馬,快,給你的狗聞聞,看來咱們這條路線是對的,勝利就在眼前!”
馬老漢高興的接過破布,放在獵犬鼻子下。
獵犬細嗅幾下,就沿著王語嫣的去路追了過去。
“快,快跟上!拿下那個女賊,人人都有銀子!”
一夥人群情振奮,如同打了雞血,腳步輕快許多。
這些人對人留下的痕跡,比狗還敏感,他們不斷接近著逃走的女賊。
王語嫣沿著小溪,一路向東。
有了水源補充,山路也好走許多。
越往前走,王語嫣覺得呼吸愈加通暢。
這是海拔在逐漸降低。
王語嫣從小生活在平原,即使這裡海拔只有一千多米,還是略微有些不適。
王語嫣現在是既高興,又擔心。
她既想趕快見到人煙,又怕對手的度比她還快,已經提前到達瀘州府。
如果是後一種,那她豈不是自投羅網?
幸好當初戴著面紗,沒有露臉。
這個時代官府張榜抓人,全靠特徵。
只要自己換身行頭,說不定就能矇混過關。
王語嫣身上的那股大家閨秀的氣質,在逐漸消散。
這一路走來,人也殺過,蛇也宰過。
野外求生的經歷,最能激一個人,骨子裡的野性!
人,生於自然,長於自然,與野獸為伍數萬年。
只不過文明的出現,讓人類壓抑自己的獸性,開始更多展現人性。
又翻過一個小山包,王語嫣手裡,拎著一隻又大又肥的野兔,她極不熟練的將野兔開膛破肚。
藉著小溪,將野兔清洗一番。
兔頭、皮毛之類的全都扔進小溪裡面,順流而下。
清理乾淨,王語嫣從懷中摸出一個火摺子。
吃了幾天的乾硬大餅,王語嫣覺得,肚子一點油水沒有。
人幾天不吃油、不吃鹽,就會沒有力氣。
王語嫣估計自己再不解決這個問題,不用官兵來拿,自己就先嗝屁了。
起鍋,點火!
王語嫣拿著有些烤焦的野兔,輕輕咬了一口。
“呼呼呼——”
滾燙的兔肉落在嘴裡,燙的她舌頭都快起泡了。
兔肉在嘴裡跳動,充滿了活力。
王語嫣眼淚都快下來了,她第一次現,原來肉是這麼好吃!
以前她還挺討厭吃肉,是個暗地裡的素食主義者。
現在,去Tm的素食主義,老孃要吃肉!
“要是能來一壺酒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