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不錯。”錢哥看完之後,也不自覺的開始誇了。
誇完之後,反應過來,還沒談條件呢。
不過柯智的這個朋友許彬,他也是認得的。
對方帶來的人,想壓價是不太現實的。
所以,還是正常的市場標準走就行。
而且相比於只是拿錢買版權這種,錢哥更傾向於,直接把人籤走。
四個人坐在一起,看過歌詞之後,便開始談之後要怎麼樣合作的問題。
籤詞還是籤人。
這是兩個選擇。
籤人對於柯智他們來說,更合適一些。
畢竟這算是御用,其它人用不了。
他們肯定是賺的。
可是籤人對於東姝來說,相對的不自由。
所以,東姝是不太贊同這一點的。
許彬當然是站在東姝這邊的。
他帶來的人,他當然得護著了。
兩方商量了半天,也沒個結果。
最後還是許彬提議“要不這樣,你們正常的籤詞,但是讓靈靈跟著你們團隊走,雖然不享受團隊的待遇,但是卻可以隨時跟進,需要的時候,改詞或是串曲,都可以方便進行,不耽誤事情,也不需要擔心,靈靈給其它人寫詞。”
這樣的提議,算是籤詞,但是人也被他們帶走。
東姝想要的自由,可以。
對方想要束縛的人,也可以完成。
其實是個不錯的提議。
柯智拍手錶示可以。
錢哥想了想也覺得不錯。
這種事情,在圈裡也不少見。
很正常嘛。
他們想要的只是東姝不能再給其它人寫詞。
而東姝想要的只是一個個人自由。
兩方兼顧。
許彬的這個提議,兩方都可以接受。
不過有些事情,還需要透過公司的高層決定之後,才可以正式的籤合同。
所以,東姝還需要等。
不過兩方合作意向明顯,這就可以了。
東姝之後跟著許彬一起,低調的離開了酒店。
而柯智在東姝離開之後,這才感嘆一聲“早兩年遇到多好啊,我可能已經火出國際了。”
柯智覺得自己距離國際一線巨星,就差一個特別優秀的填詞人了。
對此,錢哥撇撇嘴,絲毫不給面子的打擊道“飄了?當我手裡的刀是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