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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字真醜

就它這副懶樣子,自己要是不帶它活動,生崽的時候都得困難。

好不容易下定決心收養它,可不能直接難產沒了啊。

沈星眠跳到雪團背上,告訴它別快跑,慢慢溜達就行,好讓花豹能不費力地跟上來。

一開始,看它們一起走了,花豹沒有動,只是原地看著。

等看到沈星眠衝它招手,才起身快步追了上去。

它跟雪團保持了一小段距離,還沒徹底熟悉,它還挺知道保護自身安全。

肚子裡的崽崽,大概就是它的顧忌吧,不然應該沒有這麼小心。

沈星眠帶著它們散步消食了好一陣,才把花豹送回空間,自己跟雪團跑起來趕路。

下午突然下起雨來,一開始只是綿綿雨絲,落在臉上還有點舒服,慢慢就大了起來,需要穿上雨衣前行。

雪團高興得很,一點都不怕淋溼,反而跑的更來勁了。

沈星眠很擔心它激動成這樣,腳下一滑,他們會一起摔進泥裡,但轉念一想,好像就算摔進泥裡,也不是什麼大事。

最多洗的時候費勁一些,但跑的時候足夠暢快呀!

這樣一想,她也就不再限制雪團了,只要方向是對的,它愛怎麼撒歡,就怎麼撒歡好了。

還好這座山頭不算太大,也不是綿延的山脈,晚上天還沒黑,他們就看到了山腳下的村莊和遠處的鎮子。

沈星眠還惦記著寄信,裡面沒寫多少話,只報了平安,但想來對家裡人來說,已經足夠了。

總比沒有強。

而她之所以沒有寫太多,實在是因為不太會用毛筆,也不會這邊的繁體字。

就這麼一封信,還是她在這個時代的書上,對著意思找的字呢。

太難了。

還非常醜。

她也有心想練,但是腦子裡的簡體字實在是根深蒂固,很難修改。

她自認大學畢業,文化水平不低,但一手字卻普普通通,絕對算不上好看,用了毛筆之後,字就更醜了。

練書法不光要很多時間,還要不少錢,對現代的她來說,實在有些沒必要。

有那個時間,她還不如躺平刷會搞笑影片,畢竟白天已經很累了。

但現在不一樣了,以後她保準會成為大人物,要是一手字賊拉難看,可就太跌份兒了。

不行,得趁最近晚上有空,趕緊學起來。

小孩子都能練好的東西,她不信她一個大人的靈魂,還能拿捏不住一支小小的毛筆!

說幹就幹,找到驛站,把信寄出去之後,沈星眠出了鎮子,在野外進了空間。

採集了一大堆果實,把異能耗空之後,她就在桌子上鋪開紙張,打算練練書法。

她根本沒去了解過,只在短影片上刷到過瘦金體,好看是一方面,一看就很省墨水,這點就很棒。

不過這個朝代未必認那個字型,最後可能會白練,她明天還是先去書鋪看看,這邊最流行什麼字型。

然後挑個看著最順眼,難度又不太高的,勤奮地練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