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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疑點重重

思索一下之後,張魏雄一本正經對崔永志說道:“崔隊,我一向認為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你既然給我說殷齊剛不是兇手,那麼,你所說的緣由是什麼,你總得說出個一二三來吧?”

崔永志說道:“好,既然你這樣問,我便一五一十告訴你。當年我們抓了高長河叔侄倆之後,高長河死不承認,但是,在他的車上發現了王娟的血跡,如果他倆沒殺人,車上怎麼會有受害人的血跡,而且還是大面積的血跡,而且高長河和高輝的衣服上也有王娟的血。”

張魏雄沉思了一下,如果不是他們殺的人,車裡怎麼會有大面積的血跡,衣服上又怎麼會粘上受害人的血跡?

只有殺人的人,身上才會沾染到死者的血跡。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十二年前的殺人拋屍案可能就不是一個冤案,也就可以斷定,高家叔侄兩個就是兇手。

張魏雄聽到這裡,腦海裡瞬間產生一個疑問,這個案子不是冤案,自己執意翻案的話,就是一場鬧劇。

從崔永志的說辭和他說話的語氣態度,肯定不是撒謊,更不可能是為了阻止翻案編造出來的,況且,如果為了破案造假的證據來快速結案,是嚴重違法的。

張魏雄不解,為什麼在自己前世的記憶裡,殷齊剛被抓之後,很快就承認自己殺人拋屍的兇手了呢?

是當時有人想快速結案,動了手腳,還是為了掩人耳目?

假如這個案子本身就不是一個冤案,到頭來案子還是現在的判定結果,那麼這純屬自己給自己編織了一個難以逃脫的大網,到最後自己就是死路一條。

一個又一個想法在張魏雄的腦海裡來回飛逝,他在不斷思考,難道自己真的走錯了這步?

想到這裡,他又問崔永志說:“崔隊,你說的這些為什麼沒在這個案子的檔案裡?”

“沒有?”崔永志想了一下說,“這麼久的案子,要說在儲存的過程中遺失了,也是非常有可能的。現在我知道你抓了殷齊剛,如果這案子不是一個冤案,豈不是冤枉了殷齊剛?”

張魏雄明白,這話是在暗示自己,別自己給別人翻案搞了一個冤假錯案,得不償失。

根據自己前世的記憶,張魏雄記得,這個殷齊剛四年後被抓,立即就承認了自己殺人拋屍的事實,他之所以承認,會不會是因為市局受到東部軍區秦司令的壓力,為了儘快拿出一個滿意的結果,把這個案子草草結了,找殷齊剛來當替罪羊,以此博得秦衛中一個大人情?

想到這裡,張魏雄覺得,這樣的機率很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如果真的可以這樣,自己也能這樣做,讓殷齊剛屈打成招認罪就行。

但這不符合他的價值觀念,也不符合他身為警察的這一身份。

對於崔永志說的這些,張魏雄又覺得不是假的,他對崔永志說道:“崔隊,你的好意我收到了,謝謝你,我也相信你不會對我說謊。”

崔永志笑著說:“張隊,當年聶廳長帶著我們偵破這個案子,也曾考慮過這個問題,因為證據是不會說謊的,而人倒是會。後來我們又反覆論證證據和實際,才推翻了這個推斷,而且根據當時的證據,高長河就是兇手,高輝是從犯,毫無疑點”

面對崔永志如此篤定的說法,張魏雄思考一下之後說道:“崔隊,當年你經歷這個案子,我想問一下,高長河叔侄倆在殺人拋屍之後,為什麼還要留下帶血跡的衣服?”

這一問,讓崔永志一愣。

正常情況下,如果殺人犯殺了人,都會毀屍滅跡,銷燬證據,為什麼高長河叔侄倆還要把證據留著呢?

這些都沒有辦法做出合理解釋。

就是崔永志,也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但他還是說道:“說不定是這叔侄倆抱著僥倖心理,以為可以沒事。”

這是一個主觀臆測,就好像《莊子·秋水》裡“子非魚,安知魚之樂”的論斷一樣,毫無根據。

張魏雄似有所思的點了點頭說:“崔隊說的這些我明白了。”

崔永志起身道:“好的張隊,那我就不打攪了。”

說完,崔永志便離開了。

為了印證崔永志說的這些,張魏雄決定,去看守所一趟,把崔永志說的這些核實了。

到了看守所,張魏雄找到了秦二寶,他點名要找那個喊冤的服刑人員高輝。

高輝被帶到審訊室,他看到張魏雄之後說:“你就是張魏雄吧,聽說你要給我叔和我翻案,我和我叔真的是被冤枉的。”

張魏雄聽到高會這麼說,心想,私下裡高穎應該來看過高輝了,但他不知道高輝是怎麼認出自己的?

他問道:“你認識我?”

高輝對張魏雄說道:“我堂妹託人告訴我,有一個叫張魏雄的要給我和我叔翻案,我問了看守,他說就是你,上次我還看到你了,就記住了。”

張魏雄說道:“你的記性挺好,既然你說你和你叔是被冤枉的,那麼,為什麼你們的車上會粘上死者王娟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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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輝回憶著說道:“我清楚地記得,王娟上了我們車的時候,身上有傷,好像是剛捱過打,在坐上我們的車之後,王娟身上的傷口留血,加上車子一路搖晃,流到車上,又粘到我叔侄二人身上,所以才會有血跡。”

張魏雄道:“王娟在乘坐你們的車時受了傷,為什麼當年審案的卷宗裡沒提到?”

高輝繼續說道:“我和我叔在被抓後都說了,但沒有用,他們根本不聽我們怎麼說,就認定了是我叔和我殺的王娟,當時還有一個姓殷的人,說是看到了我們殺人拋屍,我們百口莫辯。”

張魏雄又發現了新的疑點,死者王娟在生前身上有傷,這是多麼關鍵的資訊,怎麼會被忽略呢?

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高家叔侄車上和身上粘上死者的血,便不足為怪,那麼證人又是怎麼看到他們叔侄兩個殺人的呢?

張魏雄覺得這個案子越往下翻越撲朔迷離。

高家叔侄說沒殺人,目擊者又看到了,證詞相互牴觸,這說不通,由此可以判斷,這裡面有一方肯定說謊了。

根據前世的記憶,這個案子後來確實是殷齊剛伏法認罪,那麼,殷齊剛為什麼會乖乖認罪,難不成是為了給別人頂罪?

張魏雄的思想意識裡如同燈亮了一樣,突然看到一條明亮的道路。

或許,真正的兇手並不是殷齊剛,而是另有他人。

為了確認高輝沒有說謊,張魏雄對高輝說道:“高輝,我是真心為了翻案來的,你要如實告訴我,你說的這些是否屬實,有沒有對我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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