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悠悠和洛冬青對投硬幣的事情都比較感興趣,但是,唐悠悠想著自己還有作業要趕,今天還有要交上去的,還是趕緊抄吧。
如果不是練習本要上交,她也不會在這個時候抄洛冬青的。
洛冬青倒是拿過李達的硬幣,往天上一丟,落下來,接住,一看,是正面。
李達問道:“你的決定是什麼?”
“呃,我忘記先預設正面是怎樣反面是怎樣了。”
洛冬青一副蠢萌的樣子說道,李達頓時無力吐槽。
還可以這樣?
算了,你開心就好。
“可以再來一次。”
“算了,不玩了,不好玩。”
洛冬青把一塊錢硬幣還給了李達,如李達所說,在硬幣落下的瞬間,她就知道答案了,所以不用再玩了。
李達收回硬幣,放進了錢包裡。
這個時代對他而言非常不方便的一點就是沒有移動支付,這樣就必須要隨身帶著錢包。
然後口袋裡錢包手機等東西一大堆,李達是喜歡乾淨整潔的,能在口袋裡少放點東西他想盡量少放點,所以他很嫌棄這個錢包。然而,要等移動支付全面普及,至少也要等個三四年吧。
具體是哪一年,其實李達也記不太清了。
這麼一想,其實也很快,三四年轉眼就可以過去了,連帶著,讓李達產生了一種距離二零一九年也不太遙遠的感覺。
也是,的確並不遙遠。
李達因錢包又展開了許多遐想,又因為揣口袋覺得有點沉,反手就塞書桌裡面去了。
李達的書桌外面看起來很整潔,但裡面是一團糟,反正什麼亂七八糟的混成一堆。
當然,等李達需要什麼東西,又實在找不到的時候,他就會認真地整理一下了。
反正放在桌子裡的,一般都是不常用的,能常用的,也在最上面一層,沉底的,那就是打入冷宮了。
蓋上桌子之後,李達也開始想正事了。
昨天綠茶就發訊息過來了,讓李達提供一下藝術照片,就是要那種拍出來特別好看的。
原本,雜誌社方面是希望李達可以去一趟他們那邊,然後順便籤一個時間長一點的賣身契,當然,路途產生的費用是由雜誌社報銷的。
不過,李達拒絕了籤這種約。
李達雖然不是學法律的,但也算是有比較強的警覺,也是因為看過的坑爹故事太多了,所以,對合同條文這方面,李達是很慎重的。
雜誌社要求籤下李達的筆名,也就是達叔這個筆名,只能在他們雜誌社發書,時間期限是五年。
作為籤這種約的作者,自然能獲得一些推薦資源的優待,但是,李達覺得不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