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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妖魔為禍

殺人,林毅是拒絕的,除非對方的確該死,而殺死對方能保護更多的無辜者。

也許到了那個時候,林毅會動手也說不定。

但聽何冬說到這裡,林毅發現事情也並非沒有轉圜的餘地。

何冬的根本需求,並不是要殺人,她只要錢。

“我有一個辦法,咱們可以不用殺人,還能把錢賺了。”

“哦?說說看。”

也許是錯覺,林毅感覺何冬聽到錢這個字的時候,眼睛都是亮的。

“第一,我們將可以訊息賣給王良,找他索要一千金,如果他不給,我們就綁了他找他家裡索要贖金。”

雖然綁架勒索也有違林毅的道德觀念,但這個時候就顧不得這些了,綁架勒索總比要他命強。

但這個建議,何冬拒絕了。

“不行,我們是講信譽的殺手。!”

“這個辦法沒準可以多要一點贖金。”

“你看計劃要怎麼實施?”

林毅:“……”

這個鬼果然是見錢眼開。

“咱們先回家再細說……”

忽悠著何冬回了家,林毅在路上也把自己的計劃完善了。

第一步,就是將王良引誘出安全區。

在星沙城裡面動手風險太大,也太容易留下把柄,讓王良離開就好了,林毅也想到了色誘的方式,畢竟王良就好這口。

不過,他覺得花錢去雲雨樓找職業選手更合適。何冬是鬼,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哄騙一個職業選手去色誘王良。

第二步,竊取王良身上的某個信物,找郡守府要贖金,同時確保王良回不了城。

這就是林毅運用到了自己看過的電信詐騙案例進行的變招。

眾所周知,賺錢最快的方法都寫在刑法上。林毅的良知並不允許他做這種事,奈何他現在實力不夠,還下不了賊船,在權衡利弊之後,林毅也只能選擇犧牲王良了,至少保住了他的小命。

能讓何冬同意,還是因為林毅說了,這樣做如果王家不出贖金,他再要王良的命也不遲,同樣可以做殺手任務,到時候還能有個保底。

在制定計劃的時候,林毅也“順便”瞭解了一下原主的經歷。

原主林毅是百鬼門的弟子,與何冬一樣,都是看不慣百鬼門的行徑,於是一人一鬼相約跑路。

林毅的鉅額負債就是在那個時候欠下的,按照約定,何冬每救林毅一次,林毅都算作欠她萬金。一萬金買命,這很合理。

之後林毅又讓何冬做了一些小事,比如往撈唐河裡放水鬼之類的,總之,負債已經累積到這個數目了。

林毅核對了賬本,只能認賬。

不過,欠了這麼多錢,也不完全是壞事。

至少以後自己可以把心放在肚子裡過日子,不用再擔心何冬對他下殺手,不僅如此,他還多了個保命的底牌。

他欠了何冬那麼多錢,何冬總不能讓他死了。

遇到了什麼危險,找她幫忙她肯定會幫的,大不了就繼續欠錢。

只要你欠的錢足夠多,那你就是大爺。

想明白了這一點,林毅難得地睡了個好覺。

次日一早,林毅便邁著輕快的步伐上班去了。

白天的靖夜司一般沒什麼事,林毅今天過去也只是為了找管不平請個假。

剛到靖夜司,林毅便感覺到氣氛有些不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