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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6章 劫難!

第1629章 劫難!

偌大一個商場,十幾家大大小小的金鋪,居然沒有一根手鍊跟王林丟失的那根一樣。

現在訂做肯定是來不及了。

王林問了一下售貨員,定做的話,最快也要三天時間。

如果只能定做的話,王林肯定也是回申城去做。

李文娟道“姐夫,我們換一家商場看看吧?花城這麼大,我就不信找不出一樣的手鍊來。我姐買給你的那根手鍊,又不是定製的,也是買的現成的,難道世界上就沒有兩根相同的手鍊?”

王林看看時間“行,再找找看。實在找不到的話,我們回申城再找金鋪定做。”

李文娟道“就算是定做,我們沒有樣品啊!”

王林道“這個不難,我記得手鍊的樣式,我可以畫個設計圖出來。”

李文娟笑道“對哦!還是姐夫聰明,要不你怎麼當老闆,我卻只能幫你打工呢?”

王林拍拍她的肩膀“別拍馬屁了,走吧!”

忠叔開著車,在天河區一帶逛。

這一年,天河城還在城,愛秀廣場天河店也在裝修中,這些大型購物中心都還沒有進入百姓生活。

市民購物還是喜歡去商業百貨大樓。

街面上也有單獨的金鋪。

花城的消費水平本就比較高,本地有錢人也喜歡買金器,所以金鋪到處都是。

李文娟看著車窗外面,說道“哎,姐夫,這裡有家金店,我姐的手鍊,好像就是在這家店的分店買的。”

王林道“那去看看吧!忠叔,停車。”

忠叔答應一聲,靠邊停下車子。

這年代靠馬路邊停車是常態,又是晚上,沒有人管。

王林和李文娟走進金鋪。

金鋪準備下班了,員工們正在盤點一天的營銷。

王林他們走進來時,居然都沒有人上前接待。

兩人也不喊售貨員,進來後直接就看手鍊。

金飾手鍊款式不多,因為買手鍊的人比較少,不如項鍊、耳環、戒指、手鐲等物賣得多。

李文秀知道王林不喜歡戴大金鐲子,一個大男人戴著金鐲子也顯得俗氣,更不方便伏案寫字工作,所以給他買了條細細的手鍊,平時戴在手腕上,也可以藏在衣袖裡,不很明顯。

她要的不是那金器帶來的虛榮和裝飾,而是要一個和沈雪那表手錶同等的地位。

“姐夫!沒有!”李文娟失望的道,“這可是同一家店鋪的分店也沒有!這裡只有粗壯的手鐲。還有幾款女式的手鍊。”

王林無奈的聳聳肩“那真的是沒辦法了!”

這時,李文娟的大哥大響起來。

正是李文秀打來的。

“文娟,伱幫姐夫收拾好東西,那條手鍊他要是不戴在手上的話,你記得收好,別弄丟了!”李文秀說道。

“啊!”李文娟訝了一聲,有些慌亂的看向王林。

李文秀道“怎麼了?手鍊沒丟吧?”

李文娟不擅長演戲,也不擅長說謊話,但此刻情急智生,說道“我還沒幫姐夫收拾東西呢!想必是不會丟的吧!我看到他這些天都有戴在手腕上的。”

“那就好。你也不看看幾點了?還在玩呢?早點收拾好,早點休息,明天還要趕飛機。”

“姐,我知道啦!我和姐夫在外面逛街,回去就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