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合適字帖的情況下,沈星眠決定先練練握筆。
找來影片教程,她按照裡面的教法,試圖用最正確的姿勢握筆,但這麼多年都是用鉛筆鋼筆,握筆姿勢已經定下來了,想改真的很難。
就像有些人,手機習慣了九鍵輸入,用鍵盤的時候也很會盲打,但一旦在手機上用二十六鍵輸入,就一下子不會了。
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反正就是度賊拉慢。
明明用鍵盤盲打的時候也很快啊。
她現在的情況就跟手機二十六鍵輸入的情況差不多,腦子似乎已經會了,但手上就是協調不過來。
在感受到自己的暴躁和急切時,沈星眠趕緊放下筆,深呼吸,告訴自己一定要冷靜。
那麼多人都能做好的事,不可能單單就她做不好。
她又沒有多蠢,哪至於連支筆都握不好呢,一定只是剛用,還不習慣而已。
慢慢的,練習的次數多了,就一定會好起來的。
給自己打了半天氣,她才再次拾起筆,跟自己較起勁來。
一直練了半個多時辰,她寫出來的東西都是歪歪扭扭的,比鋼筆字還要醜很多。
她想以前也有一陣子,刷到過寫字影片,因為視覺效果太美,她也動了一點心思。
但還是前面說的兩個原因,讓她還沒開始,就放棄了。
這次一定不會的!
家裡的幾個孩子,連表姐那麼活潑的性子,都還會按照大舅母的要求,每天練字一個多時辰呢。
她可不能當最拉垮的一個。
刀刀就更別提了,小小年紀,那一手字,甚至已經能趕上書法大家了,就算再也不練,也不會醜到哪裡去。
只有她,說話做事都還行,提筆寫字,必然會收到一大堆驚詫的目光。
那目光對她來說,簡直與刀子無異。
痛,實在太痛了!
痛定思痛,她一定要把這個缺點扼殺掉,保證以後的每一封家書,都要越來越漂亮才行。
悄悄努力,然後驚豔所有人。
嘿嘿。
這麼一想,沈星眠的幹勁兒就更足了,看著那不聽使喚的毛筆,也不再煩躁,反而越來越有耐心。
與毛筆殊死對抗到睡覺前,總算有了點收穫,好像沒有一開始那麼彆扭了。
沈星眠始終相信,肌肉記憶非常靠譜,就像鍵帽盲打一樣,不低頭,所有字母的位置都能找到。
一低頭去看,完了,那個字母在哪兒來著?
這就是肌肉記憶的好處,就算腦子反應不過來,手指也能識別出來。
相信只要她日日勤加練習,小小毛筆字,一定不在話下!
懷揣著成為書法大家的美夢,沈星眠嘴角上揚地躺到了床上,不知道夢到了什麼,半夜的時候都還在傻笑。
第二天一早,剛吃完飯沈星眠就覺得有點手癢,很想再去桌子前試一試,看看一晚上過去,自己有沒有一點點進步。
她已經腦袋昏了,不然肯定不會覺得,只是睡了一覺,自己就會有什麼進步。
這不是痴人說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