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雙原本兇悍的獸瞳此時‘無辜’的看著她。
“......”
你犯規了知道嗎!
你是一個野獸啊!為什麼這麼會賣萌?!
心裡是這樣想的,但姜瑟還是下意識的蹲下身子,撫上了它的頭顱。
手感意外的好。
姜瑟一下子就愛上了。
她抬起頭望向聶斯景,語調興奮“阿景,這是怎麼回事?”
一般這種原始森林裡的野獸不是野性最強,最不服管教的嗎?
怎麼這隻這麼乖巧,還這麼會賣萌?
“窮奇是遠古時候的兇獸之,它結合天神、怪獸、惡人三位一體,乃是邪惡的象徵,代表至邪之物。”
“同時它也是萬獸之主,你身上有我的氣息,它自然會想親近你。”
“這麼神奇?”
姜瑟瞪大了眼眸,不敢置信。
這種只在書中的奇幻劇情,居然有一天成為了現實?
“這便是我身體裡血脈的秘密。”
聶斯景繼續說道。
姜瑟一邊擼豹,一邊聽他說。
“窮奇血脈霸道邪惡,但因為它有天神的因果,所以又格外的興盛...聶家因此興盛千年,在帝國屹立千年不倒。”
“那聶家支系......”
姜瑟試探性的問道。
“侍奉窮奇的家族,在千年前併入聶家成為支系。”
姜瑟有些震撼。
難怪,聶家支系對嫡系這麼恭敬和遵從。
在西都見識過西都人對明雀蘭的崇拜之後,姜瑟突然也就明白了這種崇拜和信仰。
真的很強大又難以理解。
“我是百年來繼承了窮奇血脈最強的人,但也繼承了不少它的習性......”
比如說,邪惡,暴戾,嗜殺。
“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失控,是在聶家的晚宴上,我殺了上流社會十多個人...”
那時,他好像才十幾歲,鮮血和那些人恐懼的尖叫聲刺激著他的感官...
“所以,他們才會叫我‘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