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
她擰開了水閥開關,伸長腦袋,用嘴接住從水管裡湧出來的清水,痛飲了數口後,她才關上了水閥。
她找了個還算乾淨的地方坐下來,看著前面擺列整齊,但明顯並不協調的重甲。
這些盔甲,屬於被她殺死的那些人所有。她從那些人身上的盔甲,挑選出她喜歡的那一部分,於是湊出了這麼一身並不協調的護甲來。
她沒有名字。
自懂事以來,她就生活在那片沙漠裡,生活在那座廢墟城市中。
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等長大一些,她開始明白,自己是個孤兒。
她的父母可能死了,也可能拋棄了她,總之,她在那個地方,只能與孤獨為伴。
她擦拭著這些盔甲,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記起從前,她很小的時候,只能夠去垃圾堆裡找吃的,跟野狗搶食。
等大一些,她就學會了偷東西,這讓她的日子好過一些。
本來她以為,自己只能當個小偷,當哪天失手,然後被人一槍擊斃。
像這樣的事,她看過太多,就在那座城市裡,每天被殺死的小偷沒有十個也有八個。
那裡面,以小孩居多。
那座城市,容不下弱小。
在那裡,弱小就是原罪。
有一天,她偷了一個錢包,那個錢包的主人,屬於一個叫‘血城’的組織。
她還沒來得及銷髒,就被人找到。
她遭遇了一場毒打,並且在奄奄一息的時候,還讓人奪走了童貞。
之後,她給丟進了一個牢房裡。
那裡是‘血城’的私牢,她和裡面十幾個年齡相若的大孩子,每個人都分到了一塊麵包。
一塊乾淨的麵包。
然後在第二天,有人朝牢裡丟了把匕首,並宣稱,只有一個人能夠活著出來。
於是,她搶過了那把匕首,為捍衛自己的生命而戰。
她殺死了那些猶豫不決的,殺死了那些想要殺死她的,最終,她帶著一身鮮血,走出了那座牢房。
從那天起,她就成為‘血城’的一名殺手,當時的她,是49號。
她用了20年的時間,成為0號,當她成為0號那天,她把自己的頭髮剃了,讓那個數字永遠地紋在自己的頭上。
她發誓不會讓人搶走這個數字,除非,她死了。
成為0號的那一天,她殺的第一個人,是當年奪走她童貞的男人,哪怕那個男人是組織裡一名高階執事。
上面並沒有對她做出處罰,因為這個時候的她,利用價值在一名高階執事之上。
這就是血城。
這同時,也是拾荒城的生存原則。
只要你足夠強大,你就可以在那座城市裡生活得很好,並且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志行事,無需顧慮太多。
她開始把盔甲往自己身上穿。
她要開始行動了。
那個叫‘天陽’的目標就在這座城市裡,就在這個城區中。
自從那天晚上,她失敗了之後,她一直在重新尋找機會。她一路跟隨,但沒有再次出現,她希望對方把自己遺忘。
殺手,是不需要被人記住的。
當目標徹底遺忘這件事後,她的機會就來了。
她相信,現在機會已經來了。
完成這一次任務後,她想離開了。離開血城,離開拾荒城,她已經積攢夠足以讓她在別的地方生活的錢,哪怕她什麼也不做,也不會餓死。
她想去光輝堡,聽說那裡夜晚也有華燈萬盞;她想去翡翠堡,享受與自然交融的寧和之美;她想去穹蒼堡,她想去很多地方。
她只是不想回去拾荒城。
她累了。
當最後一件盔甲穿起來之後,她收起自己的憧憬,小心掩飾自己的軟弱,她重新變得冰冷,宛若沒有感情的機器。
她推開了門,就在這個瞬間,她眼前有赤紅綻放,她瞬間被火焰吞沒!
距離0號殺手至少一個街區之外,一座小樓的天台上,軒亭輕呼了聲,迅速收起一把硃紅色的狙擊槍。
這把狙擊槍,槍管欣長,屬於素材兵器的一種,發射的子彈能夠製造如同重炮一般的打擊。
他確切剛才自己已經擊中對方的腦袋,不過,他沒有大意。打了一槍之後,迅速改變狙擊陣地,以免被對手察覺,並且施加報復性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