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七十四章 這小子有點東西(第四更)

經過張池的一番言論,骨幽幽和張池定下了一系列平等及不平等條約。

平等條約有互幫互助原則,互不侵害原則,各取所需原則。

按照約定,骨幽幽有義務幫助張池度過一切難關,在張池需要的時候,她必須出手相助,而作為回報,張池在有了實力之後,也一定要去解救骨幽幽。

這還是平等條約,不平等條約就更多了。

骨幽幽掌控身體的期間,一切行動,都以張池的利益為重,重大決策必須有張池同意。

不管任何時刻,張池的生命安全大於一切。

兩人共同生活期間,所獲得的一切收益屬於張池本人。

待骨幽幽脫困之後,雙方可協商解除道侶關係,但解除關係之後,骨幽幽依然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張池的利益……

總之,前世作為一個律師,張池是擅長擬定條文的。

骨幽幽答應了一個最難接受的,後面一些看上去不是很重要的約定,她也沒太放在心上了。

和律師籤協議都不仔細看,可真有你的。

離婚的時候就等著淨身出戶吧!

張池想過自己的智商不弱於魔族,但沒想到這個魔族這麼好忽悠。

他們的約定可不是嘴上說說,都是向蒼天了誓的。

這種誓約,比什麼法律條文慣用多了。

法律條文違約了,也就是打打官司賠點錢。

修仙者向老天誓,敢違約就是一個死。

而且,你說你違約就五雷轟頂,老天爺絕對不會只劈伱四下。

玩歸玩,鬧歸鬧,別拿天道開玩笑。

所以,張池誓的時候那叫一個狠,什麼五馬分屍,魂飛魄散,這都是輕的。

張池先來一手五雷轟頂,接一波萬劍穿心,再接死後永墮無間,靈魂不滅,日日受刑,永世不得生。

這是真的狠,但實際上,張池只有一個違約項,那就是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拒絕去營救骨幽幽。

但是吧……

什麼時候才算條件成熟,是張池說了算。

簡單來說,他不可能違約。

而骨幽幽被他的誓言捲起來了,不得不了一個接近的誓言。

主打一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誓約完成,張池就徹底安心躺平了。

雖然說體內多了個魔族的靈魂,但這個魔族已經簽了賣身契,相當於他是老闆,她是打工人。

這不爽歪歪?

得知骨幽幽只能操控四個時辰,張池更是大方地揮手:“我趕緊多許幾個願,讓你早日掌握六個時辰。”

打工人只上八個小時的班?

這怎麼行?

十二個小時安排上。

守在陣法之外裝模作樣的龍嫣自然不知道里面生了什麼事情,只是,她晚上偷偷來見張池的時候,就現他神色輕鬆,似乎生了什麼好事。

“你似乎很開心?”

“沒什麼,只是憋久了,終於可以出去,有些開心。”

龍嫣不禁搖頭。

這傢伙聰明是聰明,但心思太浮躁了,不是個修道的好苗子。

修行要的就是平心靜氣,才關幾天就受不了了,註定難成大器。

這性子還是得磨磨,難怪他師父讓他禁足。

龍嫣在心裡對張池打下了幾個標籤,卻也不形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