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离开主楼后,一同漫步在人来人往的的街道上。
入目一片张灯结彩,火树银花的繁荣盛景。
世人皆言,唯有夜晚才是逍遥楼的主场。
这点便是顾易也表示深深的认同!
噼啪——
只见在那算不得遥远的天际上,窜起一簇耀眼的金红焰光,冷不防就炸开火星,犹如天女散花般,纷纷而落。
此时,街道两侧倒挂的灯笼光线柔和,望月台的艺伎轻歌曼舞,那长长水袖扫过灯影,竟与酒肆飘来的琵琶声撞了个满怀?
宽敞的过道早被看客填满,穿短打的小厮扛着糖葫芦穿梭,木签上的糖衣映着灯辉,像串起了半条银河;卖糖画的老汉手腕轻转,糖浆好似跃龙门的锦鲤,可转瞬就被扎羊角辫的孩童给举着跑远。
那银铃般的笑闹
甚至还惊飞了几只停留在檐下栖息的夜鹭!
说来呀,还是楼上雅间最是热闹!
雕花窗棂半开着,漏出推杯换盏的喧哗与熏人的酒气,隐隐能听见有人在拍着案几划拳,朋友之间的小笑骂,透露出几分豪爽。
也有靠窗的三两书生执扇轻笑。
可目光却是瞟向楼下敲锣打鼓的舞狮队。
那领头的狮子踩着鼓点腾跃,引得到此的游客一阵拍手叫好,金绒皮毛上沾着的彩纸屑,在灯火里簌簌而落,别样绚烂。
就是苦了逍遥楼的几位杂役。
夜过半后,还得在日出升起前负责打扫干净。
“快看呐,放烟花啦!!!”
耳边忽响起孩童明亮而欢快的呼喊。
顾易和牧凌妃同附近的人群反应相同,齐刷刷仰头,只见数十支烟花从主楼附近腾空,在星辰点缀的天幕炸开花儿与凤凰的形状。
细碎光雨四纷五落,与檐角垂下的大红灯笼交相辉映。
一个不经意的回眸。
卖馄饨的摊子前,有一位白老妪正给汤碗撒葱花,她那鬓角的银,竟也被空中若隐若现的烟花添上了一份色彩。
“逍遥楼内时常放烟花助兴。”
牧凌妃遥望天空正绽放得灿烂的烟火,捂着下巴思索道:“但如此盛大的景象,却是有好多年没见过了。”
“记得,应该是十年前,家族安排我与古飞扬联姻那一次的前面几天吧,二当家为了庆祝三当家凯旋,在主楼大摆宴席,任由客人随意进去,还吩咐属下在逍遥楼各处都升起了七星明灯。”
“虽说我那会心事重重,无心去欣赏月下美景,但不可否认,那时见到的景象,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华丽,最特别的一次。”
“若三当家就是那位剑君的话,还是沾了剑君的福呢。”
“牧小姐”
顾易白衣绝尘,负手而立,看起来温文尔雅,笑着勉励了一句:“假若你能取得像大当家那样的成就,七星明灯,随时可为你升起。”
“哦对,忘记问你了。”
“在白日那会,你说此生要是能达到大当家这样的境界,便可随心所欲,遨游五域,在这里我姑且想请问你一句,比起那位销声匿迹多年,在十年前便已然仙去的剑君,现如今力往狂澜,拯救逍遥楼于水火之中的大当家你觉得,他们二者之间,孰强孰弱呢?”
看牧小姐今日谈及牢大时,面上洋溢的那种激动而崇拜的神色,按道理,应该改变想法,将目标转移到牢大身上了吧。
不然,将一个死去之人当做越目标,实在是
“两根吧。”
“哈?两根什么两根?”
“其他人比不上剑君一根毛。”
牧凌妃神情严肃的竖起两根手指:“大当家勉强能比上两根!”
“这,这样啊。”
顾易不禁得哑然失笑。
还真是头号小迷妹一个呢
“顾兄,说来,你给我的感觉,和那位剑君很像呢。”
“哦,这么说,牧小姐还亲眼目睹过剑君的风采呢?”
南武联姻那次,应该算不得数吧。
顾易心中盘算着。
“当然了。”
牧凌妃嘴角勾起一缕笑意,“我小时候调皮,私自尾随随族中长辈前往蛮荒兽域,便是遇见了剑君,才得以捡回一条小命。”
差点忘记还有这茬了
“彼时我还不知道,遇到的那二人,会是青衫客和剑君,不过有一说一,纵然那青衫客是世人公认的五域第一,可在我看来,他不过是一个名声大过实力的德不配位之人,唯有剑君,才是我心目中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