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溫思佳那麼高傲,現在都知道過來逗自己開心了,明明腳踏兩隻船的不是她,憑啥還讓她那麼辛苦。
楊牧深刻檢討了自己,然後心結開啟許多。
溫思佳還真是個人才。
她的那番話和雜毛老道臨死時說的不一樣。
雜毛老道說讓楊牧做自己,讓他更偉大。
而溫思佳
不是。
讓他做自己,不介意是否偉大,反正可以想辦法包裝成偉大的人。
這樣以來楊牧就會輕鬆許多,遠處的人信服了,大家都快樂了。
楊牧一直以來的矛盾就是他想要以身作則的去做聖母。
可他偏偏不是一個真正的聖母,裡裡外外全是矛盾。
溫思佳是真塔瑪厲害。
告訴楊牧只要繼續做自己就好,想要做聖母,那就讓別人以為他是就好了!
這雖然有點自欺欺人。
但也是神來之筆,畫龍點睛。
楊牧是這樣認為的,而到了中午的時候,他就深有體會。
來了兩撥拾荒者。
其中一群太可憐了,看上去已都要餓死,過來祈禱,溫思佳給了他們兩顆土豆,並且告訴他們這是唯一能給他們的食物,不許把訊息傳出去,要不然他們如果在幾天之後再來,不可能得到任何東西。
這樣一來避免吸引其他的拾荒者。
也告訴他們如果幾天之後找不到食物,還可以過來要,算是做了好事,但卻有限度。
並且溫思佳最後還加了一句,告訴他們不要讓她看到,要跟著也距離遠點,免得心煩。
這就拉開了階層,讓這群拾荒者知道,雖然獲得了土豆,但這些小姐們可真不是善類。
後面又來了一批人,身上雖然沒幾個原石,但都帶著傢伙,也來要飯。
這群人估計一半是乞討者拾荒者,另一半則是盜賊之類。
讓楊牧非常意外,溫思佳竟然給了他們大量的食物,並告訴他們說,乖乖聽從我的安排,以後你們還可以得到更好的,比方說肉,香腸,奶油和麵包。
這些人立刻馬是瞻,恨不得過來添溫思佳的腳趾。
當然這種事沒生。
溫思佳給他們分配了任務,到附近十公里範圍收集一些訊息,比如什麼地方的路好走,哪裡匪患猖獗,哪座城富足適合做生意,如果她採購了一批貨物到另一個村子去賣,是否能夠賺到錢,附近最有戰鬥力的團體是什麼,有沒有可能與之合作,甚至收編。
楊牧看的真是驚奇,因為溫思佳在用人的時候太隨意自然了,似乎根本不去考慮對方的背景與來歷。
用溫思佳自己的話來說,想來想去還不如先用了再說,這也是一種用人不疑,等她對這些人產生疑慮時,那才是疑人不用。
楊牧在伺候三天的時間裡什麼也沒做,就跟在溫思佳身邊。
因為腦進化的緣故,楊牧一直覺得自己是聰明的。
可跟溫思佳朝夕相處三天,準確的說是給她做了三天的小跟班,楊牧就現自己的聰明只是偶爾出現,那不是他的天賦,是他因為腦進化而獲得的能力。
溫思佳就不同了,天生麗質難自棄,聰明就是她的品格,她的特點,她的肉體,他的靈魂,這與生俱來。
而且她太善於去做麻煩的事情了。
比如那夥馬賊,黑人羅文那夥人,已經完全成了溫思佳的狗腿子,當初為了想出怎麼處理他們,楊牧可是都抑鬱了。
“我知道你們害怕楊牧,但事實已經如此,你們成了他的手下,你們跑不了的,也無法逃避。”
“我是楊牧的
夫人,我好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