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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9章 詭書

“‘瘋狗’赫連烈?”

李耀看著看著,不禁笑出了聲,“這就是趙凱和餘新爭論的那個什麼富二代班長也不知道是學生會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寫法,好生硬的衝突,簡直是沒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創造矛盾!”

這句話說完,他再次愣住。

“我剛才說什麼?”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說‘瘋狗’赫連烈?沒錯,我是這麼說的,赫連烈的外號是叫‘瘋狗’沒錯,我不會記錯!”

不知道為什麼,李耀對書裡的赫連烈這個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書登場的第一個反派,就算是小嘍囉級別,李耀也不至於把人家的外號記錯。

但是,無論往前面幾章翻,還是往後面幾章掃,從赫連烈第一次出場開始,作者都壓根兒沒有提到過“瘋狗”兩個字。

沒有,完全沒有。

第一次登場時,作者用的稱謂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連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連烈生矛盾衝突之後,咒罵對方的詞彙則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幾十章裡面,赫連烈都是一個高高在上的貴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風度和教養,根本沒把主角放在眼裡,只要一隻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麼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窮兇極惡,如同瘋狗一般的形象?

別說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為這樣一個人物,取“瘋狗”這樣一個不倫不類的外號吧?

作者一直不惜筆墨想要描述赫連烈是如何囂張、冷漠和霸道,用這種方式來增加“修真李耀”反擊時的快感——雖然受限於文筆,作者的描寫並不算成功,但無論如何都沒有把赫連烈糟蹋成“瘋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著作者對“貴公子赫連烈”的描寫,腦海中浮現出來的分明一張失去一切、困獸猶鬥、凶神惡煞、刀疤縱橫、滿臉猙獰的面孔,真像是一條被打斷了脊樑又重新接上的瘋狗。

沒錯,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連烈,“瘋狗”赫連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腦海中迴盪著“瘋狗”赫連烈豪邁的狂笑,還有黑暗星辰之間一朵冉冉綻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這樣的“瘋狗”赫連烈,非但沒有激起他的半點兒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澀,隱隱生出一股內疚和欽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個冷戰,放下手機,給了自己一巴掌,“別人讓我去吃屎,我還‘內疚和欽佩’?我不是這麼犯賤吧,我心理變態啊?”

當然了,無論“瘋狗赫連烈”還是“修真李耀”都是書裡的人物,是家胡編亂造出來的,和他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所以人家也並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麼。

總之,不知道怎麼說,感覺還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著手機琢磨了半天,終於琢磨出一個貌似合理的結論,“其實這本《修真四萬年》我以前看過,很可能是蜻蜓點水地掃了幾下,對書裡的一些人物和情節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過書名和作者什麼的早就忘記掉了,今天重看一遍,這些塵封已久的記憶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現出來。”

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網路又不是科學論文,沒必要看得太仔細,像趙凱這樣的資深愛好者兩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幾百萬字的大部頭,幾年大學下來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網路都不算多,李耀雖然沒他這麼誇張,但看過上百本也是有的,隨便翻翻的更是不計其數,其中絕大多數看過就算了,書名,作者,人物和情節都忘了個一乾二淨,有時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來“哎呀,這本書原來看過”,這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原來這本書我是看過的,怪不得大部分情節都這麼眼熟。”

李耀重重點頭,“沒錯,就是如此,這樣一來,所有的怪事都解釋得通了!”

既然看過,似乎就更沒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費時間了。

今晚爭取早點兒睡覺,明天一大早就起來,絕對不能再賴在床上墮落了,一定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去圖書館準備論文,再去搜集招聘會的資訊,總之,他要振作,要上進,要風華正茂,要朝氣蓬勃!

這些什麼鬼網路絕對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覺和幻聽還有神經衰弱了,就連看書軟體也乾脆刪掉吧,浪費時間浪費生命毫無意義的東西,沒錯,就這麼辦,把它刪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刪掉,他誓!

嗯,那什麼,要不然再看最後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後一章紀念一下,不過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後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無聊,無聊到要撞牆要跳樓,他也再不看這本無聊的《修真四萬年》了!

李耀這樣想著,再次點亮螢幕,進入第四十七章。

這章的名字叫“丁鈴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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