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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有人跟蹤

第二天,黎想開始正式上課了。

不過上課之前,他依舊過來把金珠帶去了食堂吃早餐,可能是因為開始上課的緣故,大家的時間比較趕,這次兩人沒有受到圍攻。

黎想走後,金珠給李曦賢打了個電話,因為要試禮服,也因為李曦賢是一個真正的大明星,出入公共場所多有不便,所以兩人約在了金珠住的賓館見面。

李曦賢是下午三點鐘過來的,先是看了眼金珠寫的歌詞,再聽了兩遍黎想吹的口琴曲子,臉上立刻有了驚喜之色。

她的老師果然沒有推薦錯人。

金珠也果然沒有讓她失望。

憑她的經驗,感覺這歌由她唱出來,應該很快就能火起來,因為當今歌壇的口水歌太多了,像這種既有文化底蘊的歌詞又郎朗上口的歌曲太少了,幾乎是出來一火一。

就像楊金柳曾經唱過的那《春之謠》,雖然金柳本身沒有大紅大紫,但是那歌卻出名了,業內好幾個人想出價買斷那歌的版權,可惜金珠一直沒答應。

“你這麼有才華,以後專門寫歌賣好不好,我給你介紹生意。”李曦賢說。

“不了,寫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有靈感,勉強寫出來的東西自己不會喜歡別人也不會接受。”

不過李曦賢的話倒是提醒了金珠,她給自己取了一個筆名,叫雙笙,寓意她的重生,她的第二次生命。

楊金珠這個名字雖然帶給她不少榮譽,但是同樣也會給她帶來麻煩。暫時她不想出名。

因為那個李睿鍾就在帝都,且又是什麼影視公司的大老闆,所以金珠擔心自己因為寫歌出名被對方知曉後會再度找上她。

雖說他後來找過兩次金柳都被金珠拒絕了,可金珠至今依舊搞不懂他究竟是什麼意思。

好在金柳暫時不會來帝都,即便是來也是來學習,故而金珠覺得自己這幾年還是低調一些好,帝都的水深。她的年齡也一年年大了。又沒有什麼背景,皎皎者易汙的道理還是明白的。

“好吧,我就不勉強你。那禮服呢,你想接的話我也可以給你介紹人。”李曦賢再次問道。

她是擔心金珠的經濟狀況,她知道金珠要養家,不說她自己念大學的開銷大了。底下三個弟弟妹妹唸書的花銷也小不了。

“謝謝你,暫時還不用。說實在的,我們是熟人,彼此之間還算是瞭解,可別人並不清楚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設計的東西未必會對人家的心思,我怕人家會覺得價高不值。”

金珠說的是實話,說到底她是一個沒有什麼名氣的業餘裁縫。有幾個人肯出這麼高的價格來請她做衣服?

李曦賢是一個例外,她是李玉媛介紹來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的本性還算善良敦厚,雖然在娛樂圈混,但並沒有完全被娛樂圈那個大染缸染黑,要不然也不會一再想把金珠推薦給別人。

“你這麼一說我就賺到了,以後我的活都可以交給你了,反正我一年要做的禮服也不少。”李曦賢默算了一下,一年她至少可以找金珠做五六套禮服,這錢也足夠金珠養家了。

彼時的李曦賢並不清楚金珠和黎想是一對,也不清楚金珠除了可以做衣服和寫歌,還可以寫小說可以設計衣服樣稿賺錢。

送走李曦賢,金珠看了看手錶,再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戴上墨鏡,背上黎想送她的雙肩包,她打算一個人去校園裡溜達溜達。

她很喜歡校園的環境,尤其是喜歡那些園林式的建築,她能從中找到一種認同感。

由於公寓樓離那邊的距離有些遠,金珠下樓後租了一輛單車,騎著單車往二校門那邊走去,到那邊後,她把單車放好,便一個人拿著手機一邊溜達一邊拍點風景照。

拍著拍著,金珠感覺好像有一輛車子遠遠在跟蹤自己。她是一個警惕性很高的人,雖不敢確定對方究竟是什麼人什麼用意,可她卻絲毫也不敢大意,不動聲色地轉到了自己停放單車的地方,取了單車,飛快地騎了車子出了校門,然後躲在了一旁,見那輛車子確實跟了出來,她一個拐彎又進了校園。

腳踏車到底還是靈活,進了校門,金珠回頭一看,那輛車子並沒有及時跟過來,心下鬆了口氣,只是她再也無心遊覽,匆匆回了公寓。

直到上了樓進了房間,金珠也沒想明白會是什麼人跟蹤自己。

跟蹤的目的一般不外乎是兩個,一為財二為人,金珠初來乍到的,沒有人知道她的底細,再說她看起來也不像是個有錢人,所以這點基本可以否了。

第二點似乎也說不通,她雖然長得還算清秀,可並不是什麼絕色的美女,加上她剛從鄉下來,又是一個古人,穿衣什麼的也保守,放在偌大的校園,她絕對不是什麼出挑的人物,怎麼剛一來就會有人看上她?

這兩點都說不通,金珠琢磨了一會,琢磨出了第三點,會不會有人喜歡黎想,知道黎想有物件從而對她感興趣了,想看看她究竟是什麼人。

這個可能還是存在的,昨天早上食堂那一幕就說明了

黎想在q大確實是一個很耀眼的人物,不管是建築設計還是數學建模或者是美術繪畫他都做得相當出彩,偏偏這麼一個有才華的人卻還是一個高顏值的廣告明星,想不讓女孩子動心都難。

正尋思時,金珠接到了黎想的電話,說他下課了,要帶金珠去和他的幾個朋友們見個面,大家一起吃頓飯,互相認識一下。

黎想帶著金珠在校園裡高調亮相,他身邊的幾個朋友自然也聽說了,因此吵吵著要見見金珠,誰不好奇能令q大最高冷的校草臣服的女孩子究竟長了一副什麼模樣?

而黎想之所以肯帶金珠去見他的朋友倒並不是為了炫耀。而是為了讓金珠走進他的生活,他不希望下次跟他的朋友們聚會或談事的時候再把金珠丟下。

金珠也明白黎想的心意,所以這種場合她雖不願意參加,可也不能不給黎想面子,想了想,她換了件自己做的粉藍色七分袖裙子,把頭放了下來。把前額容易散落下來的碎用一對粉藍色蝴蝶結卡夾住了。總之,換了一副很乖巧的一副鄰家女孩的裝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