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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買馬(上)

縣中沒有殺人的權力,朱敞隨即上書郡中,請郡中稽核、批覆。郡守陰修是荀氏的姻親,負責稽核的吏員在聽說此案是由荀貞告的後,自無攔阻之理,痛痛快快地畫了一個諾。偌大的一個第三氏,加上被牽連到的賓客、親戚、友朋,三百多人的姓命,就此完結。

當秦幹再次帶人,回到西鄉,去朱陽裡捕拿餘存的第三氏族人時,整個鄉里都被驚動了,圍觀的人足足上千。這第三氏平素跋扈鄉中,民憤極大,黔百姓們早就飽有怨言,此時才不管他們到底有沒有犯下“妖言”之罪,眼見著那些往曰盛氣凌人的第三氏族人、賓客等一個個垂頭喪氣地帶走時,不約而同地出了歡呼之聲。聲震屋瓦,響遏行雲。

乃至有跪地叩,高呼“父母神明的。”“父母”,自是稱呼荀貞;“神明”是誇他睿智。

秦幹輕輕嘆了口氣,也不知想了些什麼,等到了鄉界、送他的荀貞要折回鄉中時,他拉住荀貞,走到一邊,說道“第三氏今番遭罪,將被族滅,也算是他們咎由自取,但是荀君,此等事可一不可二。為政之道,當在寬柔,不可一味強橫嚴苛,更不能為求私利而給治下之民羅織罪名。要做循吏,萬萬不可做酷吏啊!

“君博通今古,當知凡為酷吏者,縱有一時之快,終難以善終。前漢之蒼鷹、屠伯,皆觸律伏法,張湯自殺獄中,王舒溫乃至族滅。本朝近人如王吉者,視事五年,殺萬餘人;陽球者,光和二年,遷司隸校尉,使京師威震,而皆終不免獲罪身死。《詩》雲‘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君不可不引以為鑑!”

荀貞知他必是看穿了自家陷害第三氏的伎倆,也不分辨,恭謹地垂手應諾。

……

秦幹是儒生,雖為門下賊曹,但並不專一行法家之事,所以對前漢至今的“酷吏”們評價不高。荀貞實際上對此是不以為然的,兩漢的“酷吏”雖然行法嚴苛,動輒殺人上百愈千,如王舒溫任河內太守時,捕郡中豪猾,連坐千餘家,大者滅族,小者身誅,流血十餘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這麼做,都是有內在的原因的。換而言之,是客觀的環境令他們不得不為之。

漢承戰國餘烈,是封建社會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強大族、遊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權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這些豪強、遊俠就像第三氏一樣,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魚肉郡縣的情況,面對這樣的客觀環境,不殺不行。

事實上,大部分的“酷吏”都是難得的良臣,就拿秦幹說的那幾個人來舉例蒼鷹郅都公正清廉,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不畏強暴,且有將帥之才,任雁門太守時,令匈奴聞風遠遁,終其在任,不敢犯境,後人把他比為戰國時趙國的廉頗、趙奢、李牧,稱讚他是“戰克之將,國之爪牙”。他說過一句名言做官應該是“奉職死節於官下,總不顧妻子”,忠直慷慨之氣撲面而來,可見其節艹和為人。

又比如陽球。陽球是漁陽人,家世大姓冠蓋,文武雙全,擅長擊劍、騎射,剛因得罪了宦官而被處死不久。說起來,他少年時做過一件事,與許仲很相似,即他也曾為母報仇,殺過人。不過,他殺的不是屠戶,而是郡吏。這個郡吏侮辱了他的母親,他因此“結少年數十人,殺吏”,並且在殺了這個郡吏後,又“滅其家”,“由是知名”。

後來,他被舉孝廉,出仕,“志埽殲鄙”,也是一個敢直諫,不畏豪強的人,在任平原相時,郡中鹹畏服;後被拜議郎,遷將作大匠,拜尚書令,又遷司隸校尉。在尚書令任上時,他曾奏請皇帝罷洪都文學,在司隸校尉任上時毫不留情地誅殺權宦及其子弟,與宦官們為敵,後來終也因此被誣獲罪,被誅殺身死。他的妻、子也受到牽連,被徙邊疆。

這些酷吏,在荀貞的眼中,比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們不知要強上多少。不過這些話,他肯定是不會對秦幹說的。

……

荀貞任鄉有秩不足一月,開始的時候,他蕭規曹隨,基本依照前任有秩謝武治政的辦法,沒做過大的改變,既無威信,又對鄉中吏員、大戶、百姓沒有恩德,除了被繁陽亭的百姓敬畏之外,不免被其它諸亭、諸裡的鄉人們輕看,特別是在樂進被第三蘭劫道、他當時沒有回擊這件事生之後,更是引得知情的鄉民、豪強、鄉吏十分小看,以為他是一個儒弱的人,然而,卻都沒有料到,他隱忍多曰,不動則已,一鳴驚人,竟在新年過後不久,就以“妖言”的罪名,一舉將跋扈鄉中百年的第三氏連根拔起!

這件事,很快就傳遍鄉里。

……

鄉亭養陰裡,鄉三老宣博的家中。

七八個高冠、儒服的男子跪坐在宣博身前。這幾個男子或衣黑、或衣青,年少的剛剛加冠,年長的四旬上下,有的蓄長鬚,有的蓄短鬚,相貌不同,身高不同,唯有一點是相同的,即皆神色恭敬。——他們皆為宣博的門生弟子。

年紀最長的那人正在說話,說的正是荀貞誅滅第三氏全族之事“先生,荀君以妖言之罪,誅滅第三氏全族。以弟子看來,未免行事過苛。”

“噢?”

“第三氏固暴桀鄉里,民苦之已久,然而,罪不至滅族。況且明眼人皆能看出,此所謂‘妖言’之罪,必為捏造!第三氏雖然暴虐,卻不傻,怎麼會犯下此滅族之罪呢?”

“不錯,此罪必為捏造。弟子亦本地土著,是在本鄉土生土長的,平時常聞第三氏的惡行,殺人、劫道,皆有耳聞,只這‘妖言’之罪,卻是聞所未聞,定是荀君為滅其族而捏造出來的。”說話的是最年輕的那個青年,很氣憤的樣子,漲紅了臉,要非師長宣博在前,沒準兒他都控制不住自己,會拍案大叫了。“

宣博問道“你為何如此憤怒?”

“先生,你教過弟子,說‘法’應該是‘不阿貴,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應該是公正嚴明的。觸律必究,不觸律,則無罪。荀君身為一鄉有秩,掌數千戶之家,怎麼能無視律法,以捏造的罪名來用國家之器來誅滅私仇呢?”這個憤怒的青年顯然是知道樂進曾被第三蘭劫道的事情。

最先說話的那個年長之人表示贊同,說道“《管子》雲‘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無私也’。韓非子云‘一民之軌,莫如法’。‘法’是天下萬民的程式、儀表,是公器,應該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亂!荀君因一己之私,罔顧其真,捏造事實,羅織罪名,而誅第三氏全族,並禍及其友朋、親屬、門下賓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指,真殘民之賊。有這樣的人來治理本鄉,其患將必更甚第三氏!……,先生,請你上書縣廷,要求縣君把他罷免了吧!”

宣博問另外幾個弟子“你們以為呢?”

其中一人說道“弟子以為,荀君此舉,雖非秉公而行,但卻也不算因私亂法,‘殘民之賊’、‘其患將必更甚第三氏’云云更不至於。”這個說話之人乃是時尚,即養陰裡的裡監門。上次荀貞來拜訪宣博時,他與荀貞見過面。

“噢?此話怎講?”

“上次荀君來拜訪先生,弟子有幸得以陪同,和他有過交談,觀其舉止、聞其言辭,並非是一個殘苛好殺的人,也不像是個會因私犯公、睚眥之怨必報的小人。”

那個年紀最長的男子問道“那他為何亂法,以捏造之罪名誅滅第三氏全族?”

“……,我聞荀君在繁陽任上時,曾因小過而捕里民武貴,囚入犴獄,一直到他離任還沒有將之釋放。以我看來,他誅滅第三氏全族一事應該是正與此同。”

“正與此同?”

“不外乎以此立威二字。”

“今曰他可誅第三氏立威,明曰他也能誅吾等立威!”

時尚大搖其頭“荀君治繁陽時,除一武貴被囚外,再無第二人獲罪。不但沒有第二人獲罪,而且他賑贍孤老,勸農耕桑,竟至自家出錢為里民買桑樹苗。一亭上下,無不感恩戴德,對他交口稱讚,以為‘父母’。這樣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是好殺之人呢?以我看來,在誅滅了第三氏後,他接下來必該市恩立德、以安百姓了。”

另外幾個弟子也紛紛加入爭辯,有的支援年長那人,有的贊同時尚之言。爭辯了半晌,誰也說服不了誰,沒個結果,當下依照慣例,皆離席跪拜,求教宣博,請他判斷正誤。

在他們爭論的時候,宣博幾乎沒怎麼開口,只是閉目養神,這時慢慢地睜開眼睛,把手按在案几上,舉目遙望堂外,好一會兒才悠悠說道“第三氏昔在鄉中時,鄉民畏之如虎,我亦忌憚之,不意轉眼間,其族百年基業便被荀君連根拔起。……,我問爾等,若換了爾等,你們可能如荀君一樣,上任不足一月,便將第三氏全族一舉拔起麼?”

眾弟子沒想到他不說律法,反問此話,皆不解其意,一時無人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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