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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督郵一怒(中)

兩人視線相對。荀貞現出微笑,點頭示意,拱手說道“費丞來了?是找府君的麼?”

費暢可能是在想什麼事兒,本是歪著腦袋走路的,瞧見了他,立刻揚起了臉,心道“怎麼在這兒碰見了他?哼哼,還假模假樣的對我笑?這荀家子的膽子說來不小,又或索姓是人傻呆笨?居然答應了我家少君的夜宴。且等宴席上,看我家少君怎麼給我出氣!待到那時,說不得,我也要辱你幾句!”沒搭理荀貞,傲慢地仰著臉,趾高氣昂地走了過去。

跟在他身後的是個百石吏,也和他一樣仰臉走路,經過荀貞的時候翻了個白眼。

小夏認識費暢。他也是西鄉人,和費暢是老鄉,“嘿”了聲,心道“這費暢找了個好屬吏,作態走姿和他一模一樣。知道的,知道他們是長吏、下吏,不知道的還當他倆是父子呢!只是這做兒子的年紀大了些,比做父的還年長。”那百石吏長面稀胡,年約四十上下。

荀貞目送他倆進院登堂,心道“這費暢如此作態,幾天後的那場夜宴怕是不好對付。”他這心情才好了沒多久,就又壞下去了。

張直的宴請,不去不行,不去會壞了名聲;去了,如果受辱,也不行,那更會壞了名聲。他尋思想道“張直的夜宴必非好宴,他請我去他家吃酒顯然不懷好意,肯定是想辱我。可問題是,他打算怎麼辱我?是在席間給我難堪?罵我一頓?還是怎樣?”

夜宴的地點在張直家,對荀貞來說是客場,本就是一個不利,又搞不清楚張直的具體打算和計劃,更是不利。他也沒什麼良策,只決定多帶些人去,到時候見機行事。正琢磨著,聽到一人笑道“貞之,在這裡什麼呆?看你面色不快,是不是剛才受了鳥篆丞君的氣?”

荀貞抬頭,說話的是杜佑。杜佑身邊站著張仲。

他想的入神,沒有聽到他兩人近前,忙行禮,笑道“鳥篆丞君?”

“你不知麼?剛才過去那位經書雖不通,卻有一技,擅長鳥篆,憑此技得了張常侍家的歡心,因才先為督郵,繼為郡丞。在他當督郵的時候,郡裡呼他為‘鳥篆督郵’;今為郡丞了,也隨之改為‘鳥篆郡丞’了。”

荀貞失笑。

張仲說道“君子慎言,不要在背後說人壞話。況且郡丞者,佐助府君也,費君怎麼也是咱們的上吏,呼他‘鳥篆郡丞’太不禮敬。”

“所以我呼他為‘鳥篆丞君’啊。”

“杜椽部!”

杜佑雖和郭俊一樣都好財貨,有些貪墨,畢竟是士族,與宦官天然敵對,瞧不起費暢這個張讓家的賓客走狗。他吐了吐舌頭,衝荀貞扮了個鬼臉。

荀貞心道“杜佑說話挺詼諧的。”讓他想起了西鄉的謝武,謝武說話也挺有趣。

張仲問道“督郵緣何在此?”

“有事來尋文若。”

張仲朝堂上瞧了眼,頷說道“我與杜椽部有公務請府君批示,督郵可在此稍待,我幫你把主簿叫來。”

“多謝張公了。”張仲是個清廉威嚴的人,荀貞對他很尊重。

張仲、杜佑一揖辭去,去到堂上。

很快,荀彧出來了,問道“阿兄何時歸的郡?婚事談得怎樣?婚期可定了?噢!張公說你找我有事?”

“也沒甚事。我前天歸的郡,婚期定下了,八月十三。昨天本想去找你,志才來找我了,非拉著我去玉郎家博戲,直到傍晚才放我回舍。耽誤住了。你的信我奉給了家長,書和瓦當也轉交給了仲豫和仲仁。今來找你,是想問問你,買糧備災這事兒,你給府君提了麼?”

“提過了。”

“府君怎麼說的?”

“允了,已傳檄給了諸縣、郡府列曹。等諸縣上報過本縣的存糧、旱災情況,再等郡中倉曹盤點過郡裡諸倉存糧,戶曹根據諸縣的災情計,結合本郡民戶數目,算清需糧多少才能渡過明年的飢困後,就由金曹撥錢,遣吏去外郡購買糧食。”

“如此甚好。”

“阿兄還有別的事兒麼?”

“費丞找府君何事?”

荀彧持重謹慎,對荀貞亦不肯言堂上公事,不答反問,笑道“難得聽阿兄詢問公家事,怎麼了?”

“張直要宴請我,五天後約我去他家吃酒。”

荀彧微怔,馬上就猜出了張直請荀貞吃酒的原因。他略作沉吟,說道“弟與兄同去。”嫂索三國之最風流

——

1,讀鞫,乞鞫,移讞。

我國古代的法制是很好的。如果在這方面做個研究,會現不管是法律條文的人姓化、全面化,還是司法程式的嚴謹化、文明程度,都是令人驚歎的。

就比如讀鞫、乞鞫。讀鞫過後,若囚犯覺得冤枉,“囚若稱枉欲乞鞫者,許之也”,允許上訴。和現代一樣,也有上訴期限,漢代的上訴期限是三個月,過期則不再受理。

犯人乞鞫,縣裡邊複審後,要把結果上報郡中,郡中再進行復審,最後還要再移送到“旁近郡”會審。整個過程是很嚴肅,程式是很嚴格的。

如有疑難案件,縣裡、郡裡都解決不了,可以上報朝廷,移送給朝廷裡的廷尉處理。這叫做“移讞”。廷尉處理過的疑難案件,就可以當作是“比”。“比”即判例,如前文中提到的《法比都目》就是一本判例書,以後遇到類似的案件即可按此處理。這些都和現代的司法很像。

至於“人治”,封建社會在所難免,但是相比同時期的西方,遙遙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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