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角鬥士
溫妮莎並非沒有沾過鮮血。
可那是獵物與魔物的。
她為了族人能在蒙德城生存下去,不得不成為勞倫斯家族飼養的角鬥奴,腳上戴上鐐銬,與同為階下囚的無冤無仇者以命相博。
不知是勞倫斯家族的惡意,讓溫妮莎初戰,便與角鬥場的傳奇——不敗的未冕之王!
他是角鬥場一個例外。
角鬥場上進行血淋淋廝殺的通常是角鬥奴,而這位傳奇戰士,從他年邁的外表中可以窺見,若非老年投入角鬥場這血腥漩渦之中,便是歷經百戰,留這裡多年。
事實上,人們稱呼這位傳奇戰士為角鬥士,而非角鬥奴,兩者一字之差,地位與意義天差地別。
貴族為了彰顯自己的仁慈,規定角鬥奴只要能夠連贏下十二場戰鬥,便能夠獲得自由。
可是,真正做到者,寥寥無幾。
十二大勝。
每一次的對手,都比上一位強。
每一次的對手,都比上一位瞭解你的戰鬥風格。
更何況,十二場戰鬥中除了臺上的決鬥,還包括私下裡的明槍暗箭。
歷史上,贖身者,屈指可數。
十幾年前,尚是角鬥奴的角鬥士,便踏著對手的屍骨,贏得了通向自由的門票。
可角鬥奴在最後一場演出結束後,在撼天動地的喝彩中,主人說:
“約定的數量已經達成。你做的非常好,是配得上偉大榮譽的鬥士。”
“你是否考慮繼續戰鬥下去呢?”
“以自由之身,為自己的榮耀,為我的榮耀繼續表演。伱意下如何?”
角鬥奴低頭看了眼胸前別起的花朵,那是年幼的主人溫柔的予他饋贈。
每場勝利。
主人都不會把他看作卑賤取樂用的奴僕,允許他同席共飲,贈予他量身打造的金盃作酒盞。
這是一種莫大的榮譽。
這是主人對他的溫情信物。
同時。
觀眾們聲嘶力竭的為決鬥的血腥吶喊、宣洩,為強者的誕生喝彩、狂歡。
而這位角鬥奴,又何嘗不是呢?
他已經沉醉在這份榮耀之中。
可這份榮耀,究竟是他的,還是主人的?
虛榮彷彿黃金的鎖鏈,私情則是噬骨的綿毒。
英雄為勝利之酒躊躇,卻錯失了贖身的良機。
於是,角鬥奴的回答不言而喻。
…………
而今,傳奇角鬥士站在無比熟悉的角鬥場,上面有破損的凹痕,有沒有來得及清洗的血跡,有風乾成血汙的髒痕。
角鬥士的出場,全場喝彩歡呼。
不乏紅著眼的人,狂吼著讓角鬥士撕碎眼前嬌弱的少女。
他們釋放自己獸性,不顧一切。
溫妮莎沒有得到勞倫斯家族任何的資助,她沒有防禦的甲冑,只有一把隨身攜帶的劍刃。
而角鬥士。
頭上佩戴插滿顯眼羽毛的頭盔,好似過去打仗凱旋而歸的將軍,享受觀眾的歡呼,那個時候,角鬥士不再是奴隸,而是主人,享有榮耀。
手持一把血紅色的鋒利長槍,這是在贖身戰的最後,主人所贈予的餞別禮,千百次的血戰中,敵人與魔物的鮮血將它染成魔槍。
雖然年邁,氣勢上不顯半點頹勢。
事實上正相反,經過十數年的廝戰,殺戮無數的角鬥士已經蘊養了一股氣,混濁的眼眸凝視敵人,便能讓膽小者嚇得魂飛魄散、肝膽破裂。
如此恐怖的戰士。
胸前卻別有一朵格格不入的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