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行似乎總是存在的,在那些看得見,或者看不見的地方。”
“非常沒來由的一句話將事情引出來,真不愧是你啊,學姐。”
“學弟,你們不好奇嗎?那些人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呢?”
“哪些人?”
“犯罪者。”
“所以說,學姐,今天的議題是,犯罪者?”
“當然不是了!”
“嚇我一跳。”
“是,犯罪者的心理。”
“……”
“哈哈哈,韻曉,學弟是希望你說出這之外的東西。”
“為什麼呢?”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學弟,你來解釋一下唄!”
“犯罪者的說法,太空泛了。討論這種話題是非常讓人沒有幹勁的,就是這麼個意思。”
“嗯?所以,你們都沒有幹勁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也不是沒辦法討論。”
“你看,學弟,連趙英都這樣說了。”
“學長,你真的認為這個話題可以這樣討論下去嗎?”
“不試試怎麼知道呢?如果這個話題真的沒辦法討論,再轉去其他的話題也不是不可以,不是嗎?”
“好吧,那就討論這個。”
“你們覺得,那些殺人犯們,他們殺人的時候,心裡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如果激情殺人的話,他們心裡有可能什麼都沒想。”
“因為是激情殺人,就沒有任何預謀,完全是衝動導致,所以什麼都沒想嗎?”
“嗯,是這樣的。”
“可在殺了人之後呢?”
“多半會害怕吧。你去看看那些庭審的影像資料,那些被判死刑的人,哪些不是一臉恐怖,他們怕得要死。”
“趙英,這可未必。幾年前有一個新聞,一對夫妻殺了十幾個人呢,他們一點都不害怕。”
“學姐,還這種變態的人?”
“是啊,確實是有些變態了。他們夫妻兩個交代,第一次殺人的時候,他們晚上把人殺了,然後去睡覺,躺在床上,都能聽到樓上滴血的聲音,他們那時候也是害怕得不得了,但之後他們思想變了,殺個人和殺頭豬有什麼區別?人不也是動物嗎?殺豬就不害怕,殺人就要害怕,這說不過去吧!於是,他們就不害怕了,還繼續殺人。”
“這裡存在一個問題,你說那些殺人犯到底是害怕殺人這件事,還是害怕殺人之後的懲罰呢?”
“我覺得是殺人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恐怖的事情。”
“青青,你是這樣覺得,但現實又是如何呢?那些想殺人的傢伙最後還不是動手了。我覺得他們恐怖的還是《刑法》。換言之,如果沒有《刑法》,或者說殺人不犯法了,保證每天都會有這樣的事件出現你信不信?”
“殺人不犯法?不用考慮到這麼極端的程度吧!”
“學弟,這個考慮並不極端噢,你要知道,《刑法》的制定都是依照人的性惡來的。它所作的假設是《刑法》所約束的物件是都會變成窮兇極惡的歹徒的存在,面對這些人,以及這些人可能犯下的惡行,我們的法律應該怎麼辦。”
“制定法律當然要往最壞的方向考慮了,如果制定一部樂觀的法典,怕是有太多的行為都沒辦法得到制裁吧!”
“那麼,那些殺人犯還是對法律恐懼,對殺人這件事的本身並不介懷?”
“我有個想法,各位,如果你們有權利剝奪其他人的生命,而且你們所作的事情不會受到任何懲罰與指責,你們會去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