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