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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第13页)

谭少隽盯他几秒,没看出端倪,心里那点怀疑又动摇了。

难道真是自己多心?父亲临终前幡然醒悟?这个年团团圆圆,倒是让他心里暖暖的。

“对了,”谭少隽好奇,“你说你老家,是真的还是编的,我都没听你说过。”

陈颂轻笑:“你想听什么?”

“嗯…想听你讲以前的事。”

陈颂垂下眼,摇着酒杯,半晌才开口:“我确实出生在林区。父母很早都不在了。”

“就这样?”

“就这样。”

“好吧。”谭少隽也不问了,陪他一杯杯慢慢喝。

陈颂不愿再多说了。就算和以前的哨兵谭少隽在一起七年,他都没讲过自己的过往。

他确实父母双亡。

只不过是他亲手干掉的。

陈颂。连这个名字都是后来白塔给他的。

陈颂有些微醺,仰起头,看向天花板的水晶灯。

很久远了啊。那时他十八岁,只有一个冰冷的编号,0829。

他还记得那是帝国的庆典日,首都星港万人空巷。

他带着白塔最顶尖的特殊行动部队从前线归来,一身漆黑制服,银边黑披风长及脚踝,在身后猎猎作响。

高高的授勋台上,一众哨兵里他站在最中间,元首亲自将最高荣誉勋章戴在他的胸前。

荣誉的份量很重,阳光下,勋章和肩章银链熠熠生辉。

台下赞誉山呼海啸,民众欢呼,眼中闪烁着对英雄的崇拜。

他低下头,孩子踮起脚给他戴上橄榄白玫瑰花环。

孩子说,他是拯救帝国的神,他的赫赫战功值得全帝国人称颂。

那一刻他看着孩子单纯的脸庞,不明白他的仰慕从何而来。

当年把他从暴风雪村庄里带出来的长官姓陈,而他得到了帝国的赞颂,于是他就叫陈颂了。

陈颂自嘲地笑了,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居然名叫歌功颂德的颂。

第27章小苦瓜

“你想知道,我也不是不能讲给你听,”陈颂放下酒杯,轻笑道,“没什么神秘的。”

谭少隽感兴趣地看过来。

陈颂垂下眼,给他编了个简易的版本:“我出生在雪山边的猎户家庭,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妈妈生我难产死了,整个村子所有人都是哨兵,只有我是向导。”

陈颂其实并不理解,家庭和亲情到底有什么可追求的,只是谭少隽想要,他就帮他拿来。

他从小就觉醒了向导能力,年幼的他给爸爸展示叉子能悬在半空的时候,本以为会得到表扬,哪怕是一点点喜悦,结果却换来一顿怒骂。

“本来指望你分化成哨兵帮我们打猎,结果是个赔钱的向导,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炫耀的!我们哪有钱给你上军校?比起在这儿演杂技,你还不如去多赚点钱!”

猎户家庭,哨兵比向导有用得多。爸爸这么认为,全村都这么认为,他没有妈妈,所以他也这么认为了。

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哨兵,只有他是异类。他努力把自己变得和哨兵一样强,所幸很有格斗天赋,他一个向导长得白白净净地,居然从小就能打架。

他十来岁的时候,听村里最有见识的人说有靠打架赚钱的门路,爸爸立马就同意了,让他跟着去镇上,去地下拳场打黑拳。

每天往返的路程就得五个小时,他站在台上,像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笼子外是人们丧心病狂的欢呼,金币雨为他而狂撒。

他成了拳场战无不胜的传说,可传说又怎样,每天都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回家爸爸第一时间从来都是翻他的口袋,而不是看他脸上有什么伤。

拳场不是永远都有高额赌注,老板为了赚钱也会安排不是一个量级的和他厮杀,输了,挣得不够,他顶着浑身伤回家还会被爸爸抽一顿。

当然,这些经历都被陈颂一笔带过:“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还去打拳赚钱呢,只要老板不出损招,我就能一直赢。”

“这么厉害?”谭少隽笑着捏了捏他的脸,开始有点心疼了,“有空去俱乐部看看我们拳王退步没有。那后来呢?”

“后来…”陈颂抿起嘴。

后来他十八岁那年,边境林区连年暴风雪,很久都打不到猎物,哥哥姐姐也死在了林子里。

他家靠他打拳都入不敷出,更何况村里其他家直接断了收入。

风雪连着来了三个月,出不去门,对一村子高消耗的哨兵猎人来说,没有食物来源,也没有向导可以发泄。

渐渐地,哨兵们说是山神发怒了,需要去祭拜,不知从哪传起来的谣言,说他有这么强的向导能力一定是山神的使者,要送到山神殿里去祭祀。

陈颂的眼眸垂在阴影下,看不真切,他想说什么,却如鲠在喉。

一开始爸爸不同意,因为一旦暴风雪停了,他还能去打拳,其实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供他爸抽烟喝酒在外面偷找向导。

后来村子里信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直接跪在家门口拜他为使者的,他就像小猪存钱罐,每家每户都往他身上投钱,给他家送好吃好喝上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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