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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文学>暴君病中惊坐起,爱卿竟是女儿身 > 第一百九十一章 初次见薄姬对峙(第2页)

第一百九十一章 初次见薄姬对峙(第2页)

“你放心,我将沈家上下全都放回老家了,他们虽然如今不在京城,却也过得逍遥自在的。你还记得你那个侄儿吗,我去瞧过,和你一样是个聪慧的,日后朝堂必有他一席之地。”

“只可惜你那表妹沈章台是个倔脾气的,我本想给她找一个好归宿,可她不肯,执意要为你青灯伴古佛。”

“羊献华也娶妻生子了,他带着妻儿辞官还乡,三个月前出前往凉州,想必已经安定下来。”

“你那平巷的家人也离京了,她们回了闽越,那叫做寿姑的孩子如今上了学堂,天资聪颖,过目不忘,不输男儿。我看着那孩子,时常在想,若我们的女儿还活着,模样是像你,还是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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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元昭,遇到我,你可有后悔?”

最后一声叹息久久未灭,谢执盯着烛火的眸中泛起苦涩。

“若你没死,只是想折磨我,想看见我过的生不如死,那我告诉你,你成功了。”

“只可惜我现在还不能死,我要找到你和孩子的尸身才肯咽下这口气。若你和孩子真死了,我会替你们报仇,荡平西蛮和东女国,再从宗氏子弟中选出一位新帝,还宴朝数年安定,这是我身为皇帝的责任。”

“少说也要两年……所以,还请你和孩子等一等我。”

两年后,他将新帝推上皇位,派忠臣辅佐,了却一身枷锁,也活得无甚趣味,还不如随妻女而去。

唯有一点他绝不能忍,那便是日后在黄泉下,沈元昭可别抱着他的孩子,手里还牵着新姘头。

不然他见了,定要化身厉鬼,纠缠不休。

说完家常话,谢执终是不忍她和孩子在地下过得凄苦,长指接过金箔元宝和纸钱,往火盆里递了递。

眸中印着火光,青年眼下乌青,面容冷漠死寂,宛如一具行尸走肉。

他想起许多旧事,零零碎碎。

年少时的沈元昭不爱说话,初送进宫当伴读时,身量要比同龄人瘦弱,十分畏寒,在旁人看来就是比女人还娇气的世家公子,与她交好的只有羊献华。

羊献华有家世庇护,自是无人敢欺负他,但沈元昭家道中落,那么就很容易遭受排挤。

因为那颗石榴,他强行要她入宫当伴读,原本以为是对她的提拔,知她入选,特意打马路过。

结果就瞧见了小少年提着挎包,泪眼汪汪的和家人告别,那脸上写满一百个不愿意,打得他的脸啪啪响。

他自小被人捧着,身份尊贵,是未来储君,是东宫太子,何曾被人这样嫌弃过。

于是,自尊心受挫的太子捏碎了那颗石榴,与那些狐朋狗友沆瀣一气,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

谢执讨厌她老古板的模样,想到她是太傅最喜欢的学生,就想让她跟自己一起犯错。

他威逼利诱,软硬皆施地让少年放弃太傅的课业,跟他们去城外踏青厮混。

少年自是不愿,面色涨红,支支吾吾,俨然一副相当难堪、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他纵马大笑,不顾她的抗拒,一把将她抓到马背上带走。

到了荷塘,他们脱了衣裳下水打闹,唯独少年扭扭捏捏不肯,他当是性子无趣,索性晾着她,也霸道蛮横地不许旁人与她说话。

她穿着碧色常袍,一个人乖乖坐在青石台阶上,脱了鞋袜玩水。

他假意漫不经心,实则用余光看得很清楚,那双脚和她人一样,小小的,像一截上好的嫩藕,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淡粉色泽,足趾分明,圆润饱满。

他几乎是立刻有了反应,还好沉进冰凉河水里才没有被人看了笑话,心中却在暗骂怎么会有男人的脚长得这样好看。

得亏她出生世家,并非无权无势的平民。如若不然,依她的样貌,定会被一些肖想之徒掳走,锁进床上当成禁脔。

当夜,他就做了个难以启齿的春梦。

梦里是乖巧懵懂的她,被他威逼哄骗着往脚踝上戴了一根红绳铃铛,响彻一夜。

次日醒来,他一把掀开绸被,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

他想,他绝对是疯了,他是东宫太子,绝不会是那龙阳之癖的下作之流。

就算是死,从城墙上跳下去,天底下的男人死绝了,他也要坚守自己的贞操,绝不会与那人生这种荒谬绝伦的事。

然后,他开始躲着她,绷着脸疏远她。

她却像是完全没注意到他的异样,仍旧和羊献华厮混。

时间一长,就连司马昭和一些同僚的心智也不坚定了。

他就沉着脸,看着她用那张无辜漂亮的脸,和那帮少年们嬉笑玩闹。

他不由嘲笑她的天真单纯。

若她知道司马昭私藏了她用过的帕子,抑或是东平侯府的世子重金买下她的画像,那些同僚十个有七个都曾意淫过她,她还能对这些所谓的同僚笑得这般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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