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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40(第5页)

南若玉:【……】

罢了罢了,不是在外面鬼混了就行。

他从对方那儿拿出了几瓶清心丹,给方秉间和他一人磕了几粒,瞬间精神振奋,觉着他们可以一口气007一个月。

……

议法堂的喧嚣和整个炎夏的蝉鸣声交织在一起,到了七月末,许多议题经过反复拉锯渐渐形成了相对清晰的几种主要意见和草案雏形。

争吵其实并未停歇,但在争锋相对中,逐渐多了几分理性的权衡与妥协的试探,没有再出现脑子一热就上头的胡言乱语。

八月初,南若玉下令将议法堂转为集议堂。

各个部门推选出的焦点议题主要陈情人、以及三省之中的重臣、精通律法的官员还有博士学者等共聚一堂,开始对过去两月积累下的海量意见和初步草案进行正式的审议与辩论。

这不再是面向所有人的陈情表意,而是更为核心的决策讨论,场所就在官府一处更为肃穆宽敞的大厅。

许多人被限制在外,只能通过有限的渠道获取模糊的消息。

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审议由南若玉亲自主持,刑部尚书总揽记录,南元也不得闲,被请来后坐在一侧旁听。

他倒是很少发言,只是静静地听,偶尔在纸上记下几笔。

争论依旧激烈,但目标更为明确——

将专利保护写入新律后,保护范围、期限又该如何制定?

新的田赋制度到底以何为基准?清丈的技术难题与阻力如何克服?

统一的度量衡标准是以幽州新制为准,还是折中旧制?

商事仲裁机构如何设置,权责几何?

军功授田与普通民田如何避免冲突?

归附蕃部的治理是沿用旧俗,还是逐步推行新法?

女子的权益又该如何保护?三从四德是否为迫害女子之糟粕?

…………

每一项议题都牵动着无数人的神经。

代表们引数据、摆事实、讲道理、诉苦衷,甚至不乏拍案而起、互相攻讦的场面。

主持的南若玉大多数时候只是倾听,小脸绷紧,关键时刻才会出声引导或打断无意义的纠缠,将议题拉回核心。

不过正是因为这种激烈探讨,他们即将制定的新法的草案反而变得越来越清晰。

完全采纳新方案不现实,会引发传统势力的强烈反弹。但若向旧势力妥协过多,则立法变法的意义将大打折扣,也无法应对新世道的挑战。

他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平衡点。一个既能推动进步、又能保持稳定的平衡点。

偶尔南若玉也会出神思考,自己和方秉间两个现代人明明是个改革派啊,怎么到了古代居然还偏向保守,都没有土著那么激进。

果然不能小看任何古代人啊,只要让他们有汲取新知识的能力和见地,所述说出来的知识和见解都让人耳目一新。

审议的过程,最终也成为南若玉和方秉间二人不断权衡、判断、乃至做出政治决断的过程。

八月十四,中秋前夕。

持续了整整一个夏天的律令议论终于到了尾声。

最后的焦点落在了几项最具争议、也最为核心的条款上。

大厅内烛火通明,气氛凝重。

在专利一事上,官府最终采纳了冀州匠人带来的草案核心,但将保护期限为五年,且明确将“事关重大民生或国防之技艺”的强制授权条款写了进去,平衡了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

在田赋上,继续实施如今的井田制分田,还有军功授田,以及田赋征收为清丈田亩,按等定赋,摊丁入亩,减少各种苛捐杂税。

在商事上,基本采纳了统一度量衡、规范钱币、简化税关的提议,并决定在各州设立市易司,负责契约鉴证、纠纷调解与仲裁。

在军功与抚恤上,制定了极为详尽的,等级分明的章程,并明确由军方与户部共同组建独立机构负责核实与发放,严防克扣。

在妇女财产权上,尽管未能立刻突破夫家的整体框架,但增加了“女子婚前嫁妆及凭自身技艺于婚后所得,析产时可酌情带回”的律令条款,这已是极大的进步。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最后一项重大争议,是关于议法一事本身是否应制度化。

上面一些的官员接受到了南若玉的暗示,便提议说,此次盛事不应是昙花一现,应建立常设的议法机构,定期收集民情,作为修律施政的参考。

不过这个折子遭到许多官员和保守代表的强烈反对,认为这有损朝廷威仪,开庶民干政之恶例。

双方争执不下,目光齐齐投向一直沉默的主位。

南若玉指节轻轻敲了敲桌面,待厅内安静下来,才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断:“议法之制初设本为厘清时弊,广纳众议,以定新法。法既将立,此制应当撤销。然而——”

众人屏息凝神之际,他话锋一转:“今岁夏议,所获受益匪浅。不仅仅是在于具体律条,更在于让诸位明白,治国非一人一族之事,律法非闭门可造之车。民心所向,利弊所在,如果不是亲闻目睹,难以切实了解。”

“因而,议法堂不可撤,但也不必年年月月皆施行,便定为五年一次。在此之间,纳言之渠应重新设置。新法颁布后,各州郡当设言事箱,巡按御史定期开启整理,直报官府。凡对新法施行有疑、有弊、有改良之见者,皆可投书。同时,巡按御史亦需定期分赴各地,实地察访律令实效。”

最后他一锤定音:“律法之行,需与时俱进,需察纳雅言。诸位不必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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