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声又响了三天。
三天里,我们走过那片金色的草原,走过那条我们来时走过的路,走过那些我曾经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往前爬过的草丛。
那些草还立着,那些土还干着,那些风还吹着——可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怀里抱着她。
她靠着我的胸口,有时候睡,有时候醒,有时候望着那片永远也跑不到头的草原呆。
她的身体已经不抖了,那根一直绷着的弦也松了,可她还是喜欢这么靠着,喜欢让我抱着,喜欢把手握在我的手里,握得紧紧的。
那双手洗干净了。
那天在河谷里,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那些吻痕还在,那些抓痕还在,那些牙印还在——可那些污渍没了,那些血没了,那些赫连留下的东西全没了。
她洗的时候,我也洗了。
把那身干了的血痂洗掉,把那些从赫连身上溅过来的血洗掉,把自己洗成刚来草原时那个样子。
可我们都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
刚来时,她是神女,我是外来人。
刚来时,我们得假装不认识,得叫她“神女”,即使我杀了阿勒坦,夺下白狼部的王位,部族的人也只得叫我“王”。
刚来时,我们连说话都得小心,连眼神都得藏着,连晚上都不敢睡在一个帐篷里。
现在不用了。
现在她是王后。
我是王。
现在整个白狼部都知道——她是我的女人,我是她的男人。
现在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抱着,牵着,靠着,睡在一个帐篷里。
可我们还是得小心。
小心什么?
小心那五万帐。
小心那两万能打仗的勇士。
小心那个叫灰狼部的、死了领却还没死透的部落。
赫连死了,可他还有七个儿子。
最大的十五岁,最小的还在吃奶。
那七个儿子不会一起报仇——阿公说得对,他们会自己打起来,会自己抢位置,会自己杀得头破血流。
可等他们打完了,等那个最狠的活下来了,他就会来找我们。
会来找我们报仇。
会来杀我们的人。
会来抢我们的女人。
会来——
我不怕。
我怀里抱着她,就不怕。
可我不能不怕。
因为她。
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因为我不想让她再被抢走一次。
所以我要做一件事。
做一件从杀了赫连那天晚上就开始想的事。
———
第三天傍晚。
我们回到了白狼部。
远远地,就看见那片营地。那些帐篷还立着,那些火把还燃着,那些人还活着——活着等我们回来。
阿公站在营地门口。
拄着那根比他自己还高的拐杖,站在那片被夕阳照成金色的空地上。
他身后站着阿姆,站着那些没跟我们去的老人和孩子,站着那些妻子和母亲——她们的男人跟我们去了,去了四百七十三个,回来四百七十三个,一个没少。
马蹄声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