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在怀里翻了半天,掏出几块碎银子都不够零头,索性一咬牙,从袖中抽出一块五十两的大银锭,“啪”地往木桌上一拍,豪气十足地喊道:“大娘,今天这摊子上所有人吃的,全记我头上!多的赏您了!”
卖馄饨的大娘虽没见过这般阵仗,却手脚麻利得很,笑着接过银子塞进匣子里,也不贪多占便宜,反倒多添了几筷子肉馅,乐呵呵地给每人端上一碗热腾腾的馄饨。
白雾腾起,香气四溢,暖意扑面而来。
魏子谦接过碗,左右四下一瞅,现根本没地方坐,索性也不讲究了,直接一屁股蹲在地上,捧着碗就开始大口吃起来。
汤汁溅到衣襟上也顾不上擦,只觉得鲜香入骨,吃得满头冒汗。
“难怪你不回家吃饭,”他嘴里塞满了馄饨,说话含糊不清,脸上却全是满足,“确实香!比家里厨子做的还带劲!”
原本还摆着架子、勉强站着捧碗的几位少爷互相对望一眼,瞧见魏子谦那样不顾体面、狼吞虎咽的模样,心里的拘束顿时散了大半。
反正今夜没人认得他们,不如放开了吃。
于是纷纷效仿,撩起锦袍下摆,蹲在地上呼噜呼噜地喝起了汤。
深秋的夜里寒气逼人,风吹过巷口都能吹透骨头。
可滚烫的热汤顺着喉咙滑下,一路暖到胃里,每个人的背上不知不觉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连指尖都泛起了热意。
“我送你和魏子谦回去。”
见稚鱼吃完,沈晏礼不动声色地抽出一方素净的帕子,抬手轻轻替她擦了擦嘴角残留的一滴汤汁。
动作极轻,生怕弄疼了她,神情柔和,又带着不容拒绝的亲昵意味。
魏子谦听见这话,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嘴里还嚼着东西,含混嚷道:“我不回去!绝对不行!”
开什么玩笑?
他今晚早就约好了城南最红的小曲儿班子,听说新来了个会唱南腔的姑娘,声音婉转动人,多少权贵子弟挤破头都抢不到位置。
他费了好大劲才拿到请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打道回府?
再说了——他偷偷瞄了沈晏礼一眼——这家伙管得也太宽了吧,简直比他亲妈还啰嗦!
沈晏礼压根不理他愿不愿,顺手把兄妹俩打包带回了魏府。
——
第二天天还没亮透,一溜马车已停在魏府门前。
车轮碾过青石板的声音轻微却清晰,在寂静的晨雾中显得格外突兀。
马匹喷着白气,鬃毛上凝着露水,显见是一路疾驰而来,未曾停歇。
车厢厚重,帘幕低垂,隐隐透出几分神秘与庄重。
正准备出门上朝的魏尚书刚踏出大门,姜云和就满脸堆笑迎了上来。
他脚步轻快,衣袍整洁,虽神色略显疲惫,却仍强打精神,嘴角弯得恰到好处,仿佛春风拂面,令人难以拒绝。
双手作揖,动作恭敬却不失从容,像是早已演练过千百遍。
“魏尚书,可有一阵子没见了。”
他的声音温和,带着一丝熟稔的亲近,又不失分寸的疏离,仿佛两人不过是寻常旧友寒暄,并非权贵与商贾之间微妙的利益往来。
“姜老板?”
魏尚书眯了眼,总算把人认了出来。
他微微歪头,眉头轻蹙,目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才从记忆深处将那张脸对上名字。
眼前的姜云和,虽依旧笑容满面,但眼角泛着淡淡的乌青,唇色也有些白,显然一夜未眠。
这位姜云和,他真是又敬又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