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逃跑就得保存体力,再没胃口也要填饱肚子。
陆笙没空搭理男人,扭头往餐厅的方向走。
他忍不住吐槽,“记性差,还能记住我四年?网恋三天,连面都没见过,你却记得那么清楚。”
撒谎也不挑个好听点的,真气人。
男人站在原地,因为心里不安而咬着拇指,低声念叨着。
“钥匙……洗澡之前还看见过的,放到哪了?该死,我的记忆问题越来越严重了。要赶快……赶快把他带回国!”
发狂
陆笙夹了一口菜,又硬又冷,本着不能浪费食物的原则,忍住咽下去了。
他戴着手铐不方便,想到厨房那边应该有微波炉。
正好可以趁着对方去热菜的间隙,他在房子里找一找手机和手铐钥匙的痕迹。
“都凉透了怎么吃?去把饭热一下。”他故作不满,对刚刚走进餐厅的男人吩咐道。
男人站在旁边理直气壮,“我,我吗?我不会做。”
虽说男人只是略施小计,就把陆笙抓过来了。
但他活到24岁,从未动手做过家务,饭不能做,衣服也不会洗,穿一天就扔掉,所以衣柜里才会一次性准备了那么多套款式差不多的西装。
他的独立生活技能非常薄弱。
能够顺场地一路从国来到a市,靠的都是平平无奇的钞能力。
让他干点活这么费劲,陆笙展示双手,重新提要求,“那你给我解开这个,我去热饭。”
“钥匙……不记得了。”
男人含糊其辞地摇摇头,低头没再吭声。
居然靠装傻来糊弄他。
尽管陆笙很生气,却也无可奈何。
没办法,现在已经深夜了,他总不能饿着肚子睡觉。暂时被软禁了没关系,保证良好的饮食和睡眠,他才能有力气逃跑。
陆笙只好将就一下,他把自己喜欢吃的菜夹到面前的餐盘里,然后端去厨房加热。
当陆笙用毛巾包着盘子滚烫的边缘,坐回位置上准备用餐的时候。
他发现男人坐在自己对面,正在用右手握着不锈钢叉子,叉起盘子里已经冷掉的,又硬又难咀嚼的牛排。
关键是牛排是一整块,没有用刀切开,他是直接拿起来啃的。
所以吃相不太好看,男人的嘴边沾上了酱汁。
抬头和陆笙对视时,男人一脸淡定,似乎并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反而是陆笙坐下来拿起筷子,往嘴里送食物的时候,男人好奇地盯着他手里的两根筷子,仿佛是第一次看见用两根细细的木棍吃饭的人。
陆笙心里犯嘀咕。
西方人不是挺讲究餐桌礼仪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