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逼一步,真会抹了脖子。
她压住所有情绪,与陆家人周旋,最终掏出身上十五两银子,买断了两个妹妹与陆家的关系。
看热闹的村民渐渐散去,她才找了块干净的布,小心地替陆筝包扎脖子上的伤口。
回想起方才那一幕,仍觉得后怕。
眼下最要紧的,是安置这两个刚刚脱离虎口的小家伙。
是带去季家,还是带回庄家?
谁知陆筝却硬邦邦地吐出两个字:“不去。”
“不去哪儿?”季云溪抬眼瞪她。
“不去庄家,”陆筝别开脸,声音闷闷的,“也不去季家。”
“为什么?”季云溪蹙眉。
陆筝不吭声,只倔强地梗着脖子,死死盯着脚下。
季云溪看着她这副模样,忽然扯了扯嘴角:“不去庄家……是嫌弃我跟一个女人成亲,觉得丢人,怕跟着我去了,被人戳脊梁骨,笑话你有这么个离经叛道的阿姐,是吧?”
沥州地处沿海,男子多出海搏命,女子持家立业者众,久而久之,女子与女子结为“契姐妹”,如同夫妻般共同生活、抚养家人,虽非寻常,却也并非惊世骇俗之事,官府对此也多睁只眼闭只眼。
可规矩是规矩,闲话是闲话。
云溪自六岁被姥姥接走,十多年来回下河村的次数屈指可数,村里人对她印象模糊。可若说起“城里醉仙楼那个女东家娶的契妹”,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方才进村,那些投来的或探究或鄙夷的目光,她并非没有察觉。
她并不在乎。
可若是连自己的亲妹妹也是这样的看法,她还是有几分失望。
“我没有!”陆筝猛地转回头,黝黑瘦削的脸庞因激动涨得通红,脖子上刚包扎好的伤口又渗出血色。
她大声反驳,眼睛瞪得圆圆的,“我什么时候嫌弃你这个了?你少冤枉人!”
季云溪看着她眼中猝然涌起的委屈和愤怒,心头那点凉意稍稍退去,语气也缓和了些:“那你为何不愿跟我走?”
陆筝这回儿只留给云溪一个单薄倔强的背影,声音低哼:“……反正,我们不去就是了。”
不去庄家,不是嫌弃阿姐。
是她偷偷打听过的,村里那些碎嘴的人说,阿姐是为了换钱给姨母治病,才不得已答应了庄家的条件。说庄家那个女东家厉害得很,根本不想结契,是被族里逼的,阿姐是硬塞过去当摆设的。
阿姐在那样的人家里,日子能好过吗?自己再带着小妹两个拖油瓶眼巴巴贴上去,阿姐在那个女人面前,岂不是更要抬不起头,更要受气?
“那为何不去姥姥家?”季云溪耐着性子,换了个问法。
当初母亲嫁到陆家,先是生了她和妹妹陆筝。陆家人嫌弃两胎都是女儿,打了主意要把其中一个送人。是姥姥得了信,匆匆赶来,用自己攒了许久的银子从陆家手里“买”下了她,带回了季家。
从那以后,季凛便让她改口叫“姑姑”。按她的话,既进了季家的门,改了季家的姓,就是季家的孩子,与陆家再无瓜葛。
她也听话,对着收养她的姥姥,改叫“祖母”,对季凛,叫姑姑。
可对陆筝和小桃而言,祖母依然是她们的“姥姥”。
待季云溪又再问一遍,陆筝眼底带着挣扎,恳求道:“阿姐……我们就留在下河村,行不行?”
不管是去季家还是庄家,都是寄人篱下,都是由旁的人做她们的主决定她们生死,她实在受够这样的日子。
她抬手指向村子最尾端靠近山脚的方向,“那儿有间没人住的破屋子,我们收拾收拾就能住。我身上还有些力气,可以上山挖野菜,拿到城里去卖,总能挣口饭吃,绝不会拖累阿姐!”
“胡闹!”季云溪脸色一沉,“你们两个小姑娘,住在那荒僻地方,门窗都不一定齐全,夜里若是有那等起了歹心的人摸进去,你们怎么办?”
陆筝挥了挥手里那柄还沾着自己血迹的镰刀,眼神凶狠,带着一股豁出去的狠劲。
“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歹人?来一个我砍一个!”
一直安静的小桃也小声道:“大姐,小荷姐家……就在那附近,我们不怕的。”
小荷是村里一户人家的姑娘,与陆筝年纪相仿,几个小丫头关系还不错。
季云溪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来回扫视。
这两个孩子,一个像浑身是刺的刺猬,一个像惊弓之鸟,却都在努力为自己谋划一条或许艰难,但不必仰人鼻息的路。
让人无法不动容。
沉默了片刻,她终于松了口:“先带我去看看那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