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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李秘書插嘴:“這麼說,是你們挑著他走的,你們作為律師,難道不知道他是一個病人,是一個沒有社會經驗的孩子?你們應該勸他留在醫院,你們怎麼能……他一旦有個三長兩短,你們是要負責任的。”

林律師依然用從容不迫的語速,反駁了李秘書的指責:“他現在活得非常痛苦,他和我們談到他現在的生活……哭得說不下去,我們不知道他生活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我們能感覺到,他的精神已經差不多……已經差不多崩潰了。”

姓韓的律師打破沉默,加重語氣對李秘書的指責再加反駁:“我們只是針對他要出家的念頭,建議他先到一些空氣清新的地方走走,換換心情。至於他走與不走,怎麼走法,走到哪兒去,只能由他自己決定。你們作為他身邊的人,他的幫手和朋友,他怎麼活成了這個樣子,你們應該更加清楚!”

我及時換了一個話題,以中斷他們的對峙,我說:“凌信誠昨天叫你們過去,就是為了和你們談談心情?聽說你們昨天去了四個人呢。”

林律師說:“凌信誠叫我們過去,是要更改他的遺囑。昨天和我們一起過去的,還有北京崑崙公證處的兩位公證員。”

我和李秘書面面相覷。

李秘書放緩口氣,向律師提出:“呃,我是凌信誠的秘書,我過去給他爸爸也當秘書,他爸爸去世後又給他當秘書,我跟著他們凌家很多年了。現在一時找不到凌信誠,我能不能看一下他的這份遺囑,看看需要我們為他做些什麼……”

年輕的韓律師也相應放緩了口氣,但話中的內容依然是拒絕:“凌信誠指定我們是遺囑的儲存者和執行人。您既不是凌信誠的親屬,也不是遺囑涉及的主要權益人,所以非常抱歉,您不能看這份遺囑。”

李秘書啞然無話,表情尷尬。

似乎僅僅是為了減輕他的尷尬,那位隨和些的林律師還是向我們口述了遺囑修改後的大致內容:“這份遺囑,主要涉及了財產方面的問題。凌信誠這次僅僅保留了上次遺囑中關於他的姑媽所分配到的遺產份額,其餘部分均做了變動。”

林律師的話語停頓下來,我們都以為他對遺囑內容的透露到此為止,不料他突然又接著說道:“凌信誠決定將他的財產,全部捐贈給中國的兒童福利機構。當然,他後來同意我們的建議,保留了足夠他未來生活和治病的資金。”

這個修改,這個結果,並非我的意外,但李秘書還是驚訝地叫出聲來:“全部?捐贈?”

林律師點頭,平緩答道:“對,捐贈。它不同於遺贈。捐贈就是不必等待立囑人死亡,就可以立即執行。我們受凌信誠的委託,作為此項捐贈的執行人,已經開始著手和有關部門聯絡,辦理相應的手續了。”

韓律師冷冷的插話:“當然,在捐贈之前,我們會按凌信誠的要求,給所有為他工作的人員,結清工資及相應的福利費用。凌信誠還要我們替幾位為他工作時間較長的人,多支付一年的工資及福利,並且為他們辦理終生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您姓李對嗎,我想辦理這三個險種的受益人當中,應該包括您的。”

李秘書呆呆地,沉默下去。我知道,他這麼關心信誠的下落,是因為信誠的下落與他自己的著落息息相關。現在信誠依然沒有下落,但他自己的著落,卻有了起碼的落實。

所以這時,只有我的話題還在執著於信誠的行蹤,我問兩位律師:“既然你們被指定為遺囑和捐贈的執行人,怎麼會不知道委託人的下落呢。你們連他在哪裡都不知道,那捐贈執行的情況,又怎麼向他報告呢?如果他生病了,甚至,如果他不在了,你們怎麼知道?”

林律師答道:“凌信誠說他會主動和我們聯絡。如果他不在了,或出什麼事情,他的保姆會打電話通知我們。如果我們超過半年沒有接到他和保姆打來的任何電話,就說明他已經不在了,可以按他死亡處理後事。”

我和李秘書一樣,也沉默了下來,再也提不出新的問題。

我們走出了中亞律師事務所,走出了那座寫字樓。這裡是北京的金融街,這裡高樓林立,人流擁擠。寬闊的西二環路上車水馬龍,恣意張揚著都市的繁華與生機,而身邊匆匆行走的每個路人,臉上卻無不掛著彼此無視的刻板與漠然。在這個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地方,每一個停頓的腳步,每一句短促的交談,想必都關乎金錢,關乎生意。

也包括我們剛剛和律師談到的事情,包括我們剛剛談到的那份遺囑。

所謂遺囑,無非是對財產的一種安排,講的也是金錢,而非情感。在我們所處的這座城市,情感是一種少見的奢侈,在這裡生活的大多數人,都不把情感當作生活必需。

也就是說,只有當一個人不再沉淪於對物質生存的終日焦慮,他才可以去尋找和享受情感。他才可以讓情感這樣一個高尚的東西,遠離金錢而保持純潔。儘管有時,像凌信誠這樣衣食無憂的人也同樣畏懼情感,因為情感有時也像秀水街的名牌一樣,材料與做工,完全可以亂真,但,不是真的。

假名牌固然廉價,也還是要花錢買的,不然姜帆就不會信奉那樣一個座右銘了:這世上人與人,事與事,都是交易!或如阿菊的人生總結那樣:這世界上要是真有人愛你,也是一時一陣的。就像喜歡名牌的人也都是追逐時尚的人,喜新厭舊便成了一種生活常規。

我和李秘書在馬路的岔口分手,各自叫了一輛出租汽車,朝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匯入這座城市的人流。李秘書要去尋找新的工作,新的東家,我要回到我那間充滿油漆味的新修的書房,修改那部已被擱涼的小說。

在這部小說中出現並活躍著的絕大部分人物,我都為他們找到了必然的歸宿:同流合汙的姜帆、仇慧敏,以及被他們收買的證人錢志富,在機關算盡之後,“反誤了卿卿性命”,他們在本書的終點,當然惡有惡報地走向牢獄。周月和小梅在各自的工作崗位努力工作,讀者大可預料他們的未來前途光明。凌信誠的最終命運不外剃髮為僧,或受戒人道,隱於五臺山或三清山的廟庵之中,每日與經文素食為伴,無論對他人還是對自己,都已無所謂生死衰榮。他的保姆則繼承了他餘下的財產,回家安度晚年去了。而那位阿菊,我因為對她愛憎難辨,因此打算做一個開放式的結尾,讓她與那位包養她的老六,某日無事生非,老六忍無可忍,終於拍案翻臉,甚至利刃相見。雖然沒寫最終結局,但我的傾向已然明顯,讀者或可得到暗示,判定阿菊斷然不會擁有起碼的幸福平安!

惟一讓我下筆躊躇的就是優優和她的大姐。我不知優優的大姐在錢志富被抓後流落到哪裡去了,也不知優優是否會被處以極刑,還是要在那座於她並不陌生的深牢大獄裡,了此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