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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一省人事博弈

關於這次廳級幹部調整,梁江濤全程參與。

從名單的醞釀,草擬,上部長辦公會,上部務會,到最後上省委常委會。

真正全程參與的就三個人,組織部長,常務副部長,以及梁江濤。

幾個幹部處處長,根據所在處的幹部管理許可權,知道相應的資訊,但對整體資訊並不掌握。

梁江濤走了一遍全部流程後,對幹部調整算是有了比較深入的理解。

總體看,省委書記掌管全域性,對於廳級幹部的任命有終局性的權力!

但不意味著所有幹部都是他來任命,他只有一個人而已,精力有限,哪能管得過來全省的廳級幹部?認都認不清啊。

所以他親自關注的主要有三種,一種是重要正廳級幹部提任副省級,雖然省委以及省委書記沒有決定權,但有重要建議權。

尤其是人大副主任、政協副主席這樣稍微“邊緣”一些的副省級幹部,基本上是以省委書記的意見為主了。

第二種是重要正廳級幹部的任命,比如各市市委書記,幾個核心省委部門的常務副職,以及省政府重要部門的一把手,比如發計委主任、財政廳廳長等。

第三,和他關係密切的幹部,比如透過各種關係找到他的,還有為他貼身服務的幾個處室的處長,秘書一處、督察處、常委辦幾個調研處,不過這幾個處的處長組織部這邊會主動考慮,一般也不需要書記開口。

除此之外,其他幹部一般他是不會過問的,不然就太瑣碎了。

全省一年調整兩到三批廳級幹部,每次大幾十人,尤其是換屆的時候,可能幾百人的規模,他哪能一個個瞭解?

甚至連組織部長都沒法一個個都瞭解,要參考其他領導的意見。

然後是省長,省長雖然是一省之長,但省政府部門一把手也不完全是他說了算。

剛才已經說過了,最重要的政府部門一把手是書記說了算。

其他比較重要的,比如住建、土地、水利、農業,就以省長的意見為主了。

當然,這些都是沒有明文規定的,全看兩人之間的默契。

如果書記強勢一些,可能給省長的空間更小。

但也不能無限制小,因為畢竟還要靠省長幹活,抓經濟,提高GDP!

既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是不行的。

然後省委副書記分管組織和黨群,原則上對所有幹部都有一定的建議權。

當然,這份建議權有多重,取決於他跟書記以及跟組織部長之間的關係。

事實上,很多副書記都比較拎得清位置,輕易不會干涉太多人事安排,以免引起書記的不滿。

副書記這個位置,其實有些特殊。

其他常委之間,只有排名前後的差別,無上下級的關係。

而副書記則不同,雖然級別上也是副省級,但原則上是其他副省級幹部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