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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西伯侯之心,路人皆知

虎方遇到了存亡危機,他才毫不猶豫的來抱大商大腿。

在前車之鑑下,給大商當狗,似乎也沒什麼不好。

慢慢融入到商人之中,百越來打,有人報仇,肚子填不保,有人賑糧。

肯定比那些諸侯要好吧?

葴足看的明白,大商這八百諸侯,大半都有異心,如果這時候自己真心投效,肯定會被重用。

至於是不是虎方人都成了商人?虎方名存實亡?

無所謂啊!任由百越打下去,肯定亡族滅種了!

那時候就不是名存實亡,是徹底亡了!

更關鍵的,是自己。

鬼方、于越自稱是金天氏、有熊氏之後,可自己姓葴,是軒轅黃帝的子孫!

只是不知道怎麼就流落到虎方,繁衍至今自己還當上了虎方首領,可這個姓氏在,祖上終歸是貨真價實的中原人!

就身材樣貌來說,也比于越、鬼方更貼近商人!

而且剛才紂王封賞奴隸為將軍,那個叫李靖的總兵,提出有功封爵。

這意味著哪怕是虎方人,只要歸附後,一視同仁,一樣可以參軍,一樣可以入城居住,甚至可以為朝中官員!

於是乎,葴足下定決心,操著怪異的口音,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臣葴足欲領虎方歸附大商,臣更願永居朝歌!”

這句話在一個異國首領口中,顯得極其有分量。

葴足很有自知之明,當虎方這種小方國的首領,還不如入朝為官,立功封爵。

就像入朝歌后與他相熟的北伯侯崇侯虎所做的一樣。

放棄一方諸侯的地位,選擇死死抱緊紂王大腿。

一個能讓四方臣服的君王,手段有多麼厲害?

他不覺得自己能應付的了,還不如及時投誠,成為紂王的一條忠犬,成為紂王清理諸侯之弊的利刃。

要用諸侯清剿諸侯。

而且朝歌生活好啊!

豬肉吃著,葡萄酒喝著,還管什麼天天被動挨打的虎方?

虎方哪有這待遇,他這首領一路上的用度都是攢了許久才攢出來的,可還不如剛才九間殿內的一頓炮烙吃得好!

自己在朝歌活得好就完事了!

以紂王的能耐,遲早會為了擴大大商疆域而將目標放在南方,到時候難免有一戰。

還不如直接投誠,這可比領地被清理、頑抗身死好過不知多少,而且投誠越早,就越容易被看重。

子受的思維被葴足打斷,我這邊一堆破事都沒解決呢,你虎方又來搗亂?

虎方是比不上諸侯,地小人少,整體實力比黎侯都弱上許多。

可地位上是真正與大商平等對話的盟國啊!哪有盟國直接投降的道理?

這不是又給我開疆闢土呢?

等等……

子受忽然有了挽回昏庸值的靈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