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姝當笑話聽過就忘。
雖然王富強曾經是原主的姘頭,可是兩個人之間早早就斷了。
而且上次的事情之後,王富強估計也是嚇得夠嗆。
如今他又結婚了,自然還是會遠著東姝的。
這樣其實挺好的。
不過這個村裡,原主的姘頭還不少。
偶爾碰到一個,眼神閃躲的,東姝都不用仔細翻找記憶,差不多就猜到了。
這個估計是姘頭。
不過原主也不是不挑嘴。
要長得好的,要年輕的,又得是沒結婚的。
畢竟破壞別人家庭是不對的。
原主偏愛小鮮肉。
這一點,倒是跟曾經的素衣老祖有些像。
也可能是小鮮肉鮮嫩可口?
東姝自我調侃的想著。
王富貴第二天就被批評教育,又被關牛棚反省,順便還要乾重活。
劉娟如今在村裡,雖然名聲不太好。
但是,沒因為名聲的問題被迫嫁給王富貴,對她來說,就是好事兒一件。
就是名聲問題,嚴重影響了她去跟馮玉成套近乎。
可能是因為她突然不敢上前靠近了,倒是給了王淑蘭機會。
不過東姝遠遠的瞧著,卻覺得,王淑蘭撩漢之路漫漫長啊。
這些人畢竟剛從城市來到這裡,還抱著可以回城的心思的。
不想就這樣在鄉下隨便找一個人將就一下生活,還想著可以回城,回去之後,事業愛情總會有的。
只是可惜了啊……
這才1967年呢。
距離最後可以回城的時間,還有至少十年。
十年之後,他們都年近三十了,心志早磨平了,回去了又會怎麼樣呢?
而且到那個時候,願意回去的,怕都是後來者吧?
早年這些,最後總是耐不住現實的殘忍,找個人結婚過日子。
一起下鄉的女知青也好,或是村裡的姑娘也好。
只是找個伴,不挑的話,還是容易的。
不過這件事情,東姝知道。
其它人未免知道。
哦,不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