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娜娜雖然聰明,可沒有見到在派出所裡的陣勢,審訊的時候,根本沒有施加任何壓力,她就竹筒裡倒豆子,全招了。
鄭娜娜供述她每次跟全光前在一起時,早準備好了,吃了避孕藥的,安全措施做得非常到位,從來沒有懷過孕,更沒有做過什麼人工流產手術。
說懷孕,還說懷的雙胞胎,以及做人工流產手術,這都是騙全光前的,目的是要他出血。
先騙了全光前三次,現在又騙了他一次,以前三次一共要了他十八萬元,加上最後這次八萬元,一共要了全光前二十六萬元。
不過,鄭娜娜也不想輕易放過全光前,不然自己就白白讓他欺辱了。
她兩三強調說,最初是跟全光前搞交易,每次都收了錢的,有時兩百元,有時三百元,每次收的金額不同。
後來看他人傻錢多,給錢很大方,我才想到以懷孕騙他……
民警又對全光前進行了審訊,他也承認最初幾次是在搞交易,是出了錢的。
最終鄭娜娜以詐騙嫌疑刑事立案,她認罪態度很好,願意積極退賠,希望能得到被害人及家屬的諒解,爭取從輕判處。
有八萬已經在派出所,還有十八萬,鄭娜娜當天只湊齊了十五萬,還有三萬元被她花掉了。
詐騙二十萬元以上,根據刑法,可判十年以下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量刑的伸縮空間很大,究竟怎麼判,這就要取決於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被害人能歪諒解了等諸多方面的因素了。
劉從麗讓曹明玉陪著她在派出所拿回了二十三萬元錢,非常高興。
看鄭娜娜也怪可憐的,經和曹明玉商量,決定給人家小丫頭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同意諒解。
不過,對還沒有退還的三萬元,仍保留追要的權利。
至於全光前,派出所算了算他和鄭娜娜最後的交易時間,他運氣不好,還沒有出六個月。
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對其做出了拘留十天和罰沒三千元的處理。
當天下午,劉從麗就領回了那些錢,並存到鄉農行裡,拿著存摺是眉開眼笑。
程再勝有事提前開車離開了,只有曹明玉陪著劉從麗。
那些錢失而復得,曹明玉立下的功勞不小,劉從麗一高興,就拽住了他的手。
她笑著說“全光前呆在派出所裡,一呆就是十天,這下機會好,你晚上可以到我家裡去,我得好好感謝你。嘻嘻,你是大功臣,我可不相怠慢你,感到欠你的人情。”
曹明玉看街上人多,他甩了甩手,把劉從麗的手甩開了。
他說“在大庭廣眾之中,你注意一點影響,別拉拉扯扯的。”
劉從麗不高興了,歪著頭看著曹明玉說“切,假正經,偽君子,你以為你的思想境界很高是不是?”
他們要搭車回去,等了好一會兒也沒有車。
曹明玉看著劉從麗說“全光前不在家,你自由得很,可我不同,身邊還有老婆呢!你讓我到你那兒去,我怎麼跟老婆說?”
劉從麗苦著臉說“你腦子裡的主意那麼多,不曉得扯一個謊呀?”
有好長時間沒有跟劉從麗在一起了,曹明玉也想去,可他想了想,可想不出離開家不回去過夜的恰當理由。